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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10年515楼更新(07年/08年171/09年351楼各区中小学入学方案\对口地段\特色\联系等)

这样的帖子要顶

楼主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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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uudaddy 于 2009-6-3 09:34 发表
楼主辛苦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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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lz,辛苦了!
宝宝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今年在网上提前感受了一下紧张的氛围。

在此也请教楼主:浦东建平实验小学(枣庄路)怎么样啊?(师资、硬件、学风、排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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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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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草爱阳光 于 2009-6-8 12:18 发表
首先感谢lz,辛苦了!
宝宝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今年在网上提前感受了一下紧张的氛围。

在此也请教楼主:浦东建平实验小学(枣庄路)怎么样啊?(师资、硬件、学风、排名等)
以前是不错的,但现在的情况,我还是建议你去该校的圈子去问问知情的家长,这样能了解更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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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了不起,谢谢!
偶先收藏起来,慢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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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5#yiranchunzhen 的帖子

天!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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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什么特色

谁知道徐汇的小学都有什么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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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楼主及各位bbmm是否知道:民办小学的五年级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地对口小学参加电脑派位,
        教育局公告上是说6/26,怎样才能尽快知道这个派位的结果?
       回民办小学查呢? 还是回户口所在地对口小学问?或是还有什么其他途径?  请赐教.谢谢.
       注: 招办的电话54361542--8103好象很难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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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言妈妈0225 于 2009-6-16 15:53 发表
请教:楼主及各位bbmm是否知道:民办小学的五年级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地对口小学参加电脑派位,
        教育局公告上是说6/26,怎样才能尽快知道这个派位的结果?
       回民办小学查呢? 还是回户口所在地对口小学问?或是 ...
如果招办电话打不通,建议问一下教育局.其他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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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习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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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翔实了,谢谢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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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007妈妈 于 2009-10-29 10:44 发表
太翔实了,谢谢楼主辛苦!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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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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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黄浦区
2010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局属各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等法律法规及市教委《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精神,现就2010年本区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3、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本区坚持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构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4、坚持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建立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1、各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杜绝并及时纠正招生中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2、各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的规定,组织招收好块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3、小学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并另行收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和面试选拔招收学生;不得到幼儿园定点招生;所有学校均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学校必须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不得随意增加。

4、实行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在本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各公办学校的办学及招生办法等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5、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校要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要求,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6、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生、中重度弱智生、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要告知家长,到本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报名,然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具体内容和日程安排

(一)招生计划的编制

继续推进小班化教育实践,各校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30人之内。

(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组织招生工作。

1、4月15日前,完成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政策和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的查询和监督。

2、4月30日为全区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的统计日,各校填写好《新生预测情况表》。

3、5月15日前,各校根据填写的《新生预测情况表》,向辖区内每位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并签收。

4、5月22日—23日全区小学新生报名,具体对象要求如下:

(1)接受义务教育并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对口公办学校发出的“入学告知书”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校报名。

(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前往区内公办小学办理。若因学额等原因相关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申请入学需携带: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国家统一实行社会保险项目后,以国家所颁布的社会保险项目缴纳记录为准;

④预防接种卡;

⑤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生、中重度弱智生、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本区文庙路145号阳光学校内集中报名。

5、6月30日,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免试就近入学”学生的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

6、各小学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校要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接待等工作,按政策及时处理好本校招生中碰到的问题。区教育局将统一编制学籍号,使招生工作更加规范化。

                                    



                                黄 浦 区 教 育 局

二O一O年五月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0 2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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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黄浦区

黄浦区2010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公示       

                       
学校名称        电话        地址        10年计划班级数        备注
一中心小学        63323019        白渡路128号        5       
实验小学        63284750        露香园路242号        6       
蓬莱路第二小学        63775800        蓬莱路225号        5       
北京东路小学        63213756        北京东路261号        5       
裘锦秋实验学校        63273445        新桥路55号        3       
梅溪小学        63772540        永宁街20号        4       
回民小学        63763539        文庙路145号        2       
复兴东路第三小学        63285908        复兴东路949号        4       
曹光彪小学        63272087        长沙路1号        5       
光明小学        63200785        盛家街40号        4       
聚奎街小学        63301093        聚奎街50号        2       
报童小学        63229339        山西南路35号        3       
中华路第三小学        63771994        乔家路7号        4       
重庆北路小学        63279445        大沽路262号        3       
徽宁路第三小学        63762304        徽宁路216号        6       
董家渡路第二小学        63772825        万豫街99号        停招        临时
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        63137990        张家东宅121号        5        临时
四川南路小学        63289568        四川南路36号        3       
新凌小学        63122766        西凌家宅路90弄33号        3       
黄浦学校        63874092        大吉路208号        3        九年一贯制
应昌期围棋学校        53968200        天津路200号        3        九年一贯制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0 2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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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黄浦区2010年一年级新生对口居委安排表

黄浦区学校        对口居委        所属街道
报童        昭通  新建  山西  (北海 平望 小花园)  瑞福         外滩街道
北小        无锡    虎丘  山北  北京(龙泉  牛庄  云中 厦门  贵州 )        (括号内居委属南京街道)
围棋        宁波  东风         
四南        汉口  中山  永胜 永安  盛泽 金陵 福南 云南 宝兴         
裘实        新桥 承兴 三德 福海  福瑞        南京街道
曹光彪        新昌 定兴 长江       
重北        均乐 振兴 江阴 顺天村       
实小        淮海 阜春 大境 同庆  长生  露香        豫园街道
复三        泰瑞 会稽 方西 肇方 太阳都市       
光明        果育 学院  广福  丹马  宝带 候家 古城       
蓬二        文庙   净土        老西门街道
梅溪        大兴  乔家栅  小西门 龙门村 牌楼  陆兴       
回民        也是园 小桃园 艾家弄 学宫 曹家街        
黄浦        唐家湾 方斜 大林       
聚奎        龙潭  西姚  中华 (四新 光启)          小东门街道(括号内居委属豫园街道)
中三        金坛 乔家 小石桥 荷花池  青龙 天生 南区 府谷 赵家宅 天灯       
一中心        万裕 公义 多稼 阳光 桑园 王码  白渡 新码       
徽三        普益 车中 迎勋 新村 益元 海西  中福一 二 (陆迎 明日星城)        半淞园街道(括号内居委属老西门街道)
新凌        黄浦新苑 保屯 瞿二 瞿四 制造 民立 徽宁 三门 西一 西二 西三        
上外        高雄 市民  耀江花园       
备注:        外滩街道共19个居委      南京街道共20个居委

        老西门街道共18个居委    豫园街道共20个居委

小东门街道共21个居委     半淞园街道共21个居委



(董二小继续停招。中三、徽三、一中心、聚奎对口居委按相对就近原则作合理调整。)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0 2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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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2010年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0年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建立监督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于2010年5月15日前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告知书》。

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以内。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不得举办重点班,不得录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初中学校应在2010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3、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符合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规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4、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由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或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办理继续就读初中手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

5、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举办“鸿志班”(免费班)一个班,班额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6、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下发〈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黄教体卫[2010]3号)的规定实施招生。

7、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8、9日。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0年5月15、16日。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民办初中学校于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8、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开展招生工作。要通过社区、学校向居民和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宣传所对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与办学特色的情况,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了解初中学校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学生的入学,避免盲目择校。

9、积极发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制约机制,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招生工作中人民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区教育局督导部门要围绕招生工作的重点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
黄浦区毕 业 小 学        对口中学
新凌小学        大境初级中学
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        大同初级中学
中华路三小、聚奎街小学        市八初级中学
董家渡二小        尚文中学
徽宁路三小        市南中学
实验小学、回民小学        敬业初级中学
蓬莱路二小、梅溪小学        市十中学
黄浦学校、复兴东路三小        黄浦学校
光明小学        光明初级中学
一中心、裘锦秋实验学校、重庆北路小学        储能中学
曹光彪小学        格致初级中学
北京东路小学        浦光中学
四川南路小学        金陵中学
应昌期围棋学校、报童小学        应昌期围棋学校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7-2 18: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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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黄浦区关于下发《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 作者:佚名    点击数:244    更新时间:2010-4-16 ]



局属各完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区“体教结合”工作,加强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规范本区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控制文艺、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范围和人数,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有序运行和有效监督机制,现将《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见附件1)、《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见附件3)下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校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具备招生资格。具体招生学校和项目见附件4。



二、特长生报名条件:

1、文艺专项特长规定:器乐、弦乐、民乐、管乐、声乐、舞蹈、工艺、书画、茶艺等专项水平在中等以上;

2、获得市、区教育部门或其它部门举办(经市、区教育部门认定)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正式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获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1、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择优录取文艺特长生。文艺特长生的资格认定:由本人提出、小学推荐、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专项测试资格认定,经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专业测试后在该生的《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推荐表》(附件5(以下统一简称《招生推荐表》)上签(校长)名盖(学校)章,送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2、特长生限报送一所项目对口学校,如第一次测试未被录取,可凭《招生推荐表》再次选择其它对口学校报名进行第二次测试。如有特长生重复报送,将被取消特长生资格。



四、工作流程:

1、4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根据《黄浦区初中预备班特长招生项目布局》(附件4),制定相关特长生招生简章【特长项目、招生要求、两次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必须在5月5日以后)、面试地点等】,由初中学校将招生简章发至各小学,并报送一份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备案。

2、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招生推荐表》,推荐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的原则,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3、5月2日,报名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认定。由学生自带《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推荐表》及艺术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到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进行专项测试,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对文艺特长生进行资格认定。

4、5月17日前,各初中学校进行第一次面试,如学校认为该生不符合本校文艺特长生推荐要求,《招生推荐表》当即退回;5月24日前,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组织文化类考试,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两次面试后,于5月25日前将经校长签字盖章认定的特长生汇总并排序,制定汇总表送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xqingsn@hpe. cn)。

6、5月28日前,对各校报送的《招生推荐表》进行审核,于5月30日前将审核批准后的《特长生名单》反馈至各初中、小学(由各初中、小学派人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

7、《特长生名单》反馈后,各小学将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特长生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一旦查实,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黄浦区教育局。

附件2:

小学升初中

2010年黄浦区文艺特长生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初中升高中

一、资格认定时间:2010年5月2日(周日)

8:30——11:30      13:00——16:30

二、资格认定地点: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

三、资格认定项目:1、器乐2、声乐3、舞蹈4、戏剧5、工艺6、书法7、绘画8、茶艺等(自备乐器和音带)

四、资格认定实施流程:

考生向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招生推荐表》(校方确认)        自行填表、张贴1寸照片、学校盖章          考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文艺特长生现场资格认定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将于5月5日前将《招生推荐表》送回考生学籍所在学校             校长室将《招生推荐表》发给各位考生。

五、注意事项:

1、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招生推荐表》,推荐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的原则,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2、5月2日(周日),报名文艺特长生的学生进行统一专项测试认定。测试当天学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及各类艺术专业的相关证书,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对考生进行相关资格认定(是否符合我区文艺特长生的推荐资格)。



附件3:

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经市、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认定的市、区体育传统学校,具体招生学校和项目见附件1。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区教育部门或其它部门举办(经市区教育部门认定)的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5名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

2、确因学校运动队组队需要的体育运动员、体育苗子,并经区教育局组织专项测试,符合体育特长生条件。



三、招生办法

1、市区体育传统学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择优录取由小学推荐的、经教育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与本校特色项目对口的特长生,经学校专业测试后在该生的《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一简称《招生推荐表》)上签(校长)名盖(学校)章,送相关部门审核,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2、特长生限报送一所项目对口学校,如第一次测试未被录取,可凭《招生推荐表》再次选择相同项目对口学校报名进行第二次测试。如有特长生重复报送,该生将被取消特长生资格。



四、工作流程:

1、4月9日前,各初中学校根据《黄浦区初中预备班特长招生项目布局》(附件1)制定相关特长生招生简章(特长项目、招生要求、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由初中学校将招生简章发至各小学,并报送一份到区教育局体卫科备案。

2、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由学籍所在学校下发的《招生推荐表》,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3、5月3日,报名体育类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认定。由学生自带《2010年黄浦区小学升初中体育类特长生招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招生推荐表》)及运动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到黄浦学校(大吉路208号)进行专项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专家组认定取得体育类特长生的推荐资格。

4、各报名特长生的《招生推荐表》于5月5日放至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的信箱内。

5、5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进行第一次面试,如学校认为该生不符合本校体育特长生推荐要求,学生所持《招生推荐表》应当即退回;5月22日前,进行第二次面试。两次面试过程中均不得组织文化类考试,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两次面试后,于5月26日前将经校长签字盖章认定的特长生汇总并排序,制定汇总表(附件3,用Excel格式)及软盘,送至区教育局体卫科(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xtiwk@hpe. cn)。

6、5月26日到6月1日,对各校报送的《招生推荐表》进行审核,于6月2日将审核批准后的《特长生名单》反馈至各初中、小学(由各初中、小学派人到区教育局体卫科领取)。

7、《特长生名单》反馈后,各小学将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特长生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一旦查实,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黄浦区教育局。



附件4:                        
201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特长招生项目布局
                        
                        
学  校        体  育        艺  术        特长生数
储能中学        武术、技巧、游泳、羽毛球        美术        12
金陵中学        轮滑        美术★        3
浦光中学        击剑        管乐        6
市十中学        三棋、射击、游泳        美术★        8
市南中学        排球、跆拳道、柔道、摔跤        美术、管乐、合唱        10
格致初级中学        女排、射击、三棋        管乐、舞蹈、茶艺        15
大同初级中学        田径、男足        口琴★        5
大境初级中学        田径、射击        合唱        8
敬业初级中学        游泳、篮球、乒乓        舞蹈★、民乐★        8
光明初级中学        射击        舞蹈        5
市八初级中学        手球        美术★        4
尚文中学        射击、田径、游泳、柔道        美术、民乐、管乐        28
黄浦学校        射击、轮滑、女足        合唱、舞蹈、戏曲        8
应昌期围棋学校        围棋、篮球        茶艺        10
合计                        130


2010年外区学生回黄浦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预备班分配方案

学校        户籍所属街道        户籍对口居委
储能中学        南 京(14)        承兴、福海、福瑞、新桥、定兴、新昌、长江、三德、振兴、均乐、江阴、顺天村、云中、牛庄
浦光中学        南 京(3)        厦门、龙泉、贵州
        外 滩(6)        虎丘、山北、北京、宁波、无锡、东风
金陵中学        外 滩(13)        汉口、中山、永胜、永安、昭通、新建、山西、盛泽、福南、云南、瑞福、宝兴、金陵
                小花园、北海、平望
        南 京(3)        
光明初级中学        豫 园(13)        果育、丹马、四新、光启、学院、宝带、长生、露香、阜春、侯家、广福、古城、太阳都市
黄浦学校        豫 园(7)        肇方、大境、淮海、同庆、会稽、泰瑞、方西
        老西门(6)        大兴、陆兴、大林、唐家湾、曹家街、方斜
敬业初级中学        老西门(12)        小桃园、龙门村、学宫、艾家弄、文庙、陆迎、净土、牌楼、乔家栅、小西门、也是园、明日星城
市八初级中学        小东门(11)        乔家、白渡、龙潭、中华、西姚、天灯、金坛、新码、赵家宅、荷花池、小石桥
市南中学        小东门(10)        天生、府谷、多稼、阳光、青龙、万裕、王码、南区、公义、桑园
                迎勋、车中、新村、海西、中福一、二、普益、益元
        半淞园(8)        
大境初级中学        半淞园(14)        民立、三门、制造、徽宁、西一、西二、西三、瞿二、瞿四、高雄、保屯、市民、黄浦新苑、耀江花园





2010年尚文中学初预特长招生简章
发布人:佚名   发布日期:2010-03-02   浏览次数:399

  尚文中学是黄浦区初中第一所通过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学校,是市文明单位及招收外籍学生及台湾学生的学校,是市第一、第二期初中课程教材整体改革的实验学校,在市、区教研室的指导下率先进行语文、数学、牛津英语、新世纪英语、综合科学等新教材的试验。这一切促进了尚文中学十多年来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始终处于我区初级中学前茅。

  尚文中学在2006学年至2008学年初三毕业生考入市重点和寄宿制高中占全体学生的35%~50%。多年市化学、物理、英语、科技英语竞赛获奖人数均占全区第三、四位(包括民办初中和转制学校)。2008年获全国化学一等奖,新、港、澳、沪四地作文竞赛一等奖。学生在市十二届运动会获金牌16枚,奖牌89枚,区以上各类体育、科技、艺术获奖每年达350多人次。

  尚文中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涌现了以黄静华为代表的先进教师群体。全校在职的高级教师17人,青年教师有6人在市教研室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为尚文的发展增强了后劲。

  区教育局极为重视尚文中学的建设,投资5000万元,占地1万平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的新校舍。内部设施投资约7~8百万,达到了现代一流的标准。

  我们热忱地欢迎有电脑、美术、民乐、管乐、三模、创造发明、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到尚文中学学习。

尚文中学校址:黄浦区花衣街12号
       (近中山南路新码头街,公交64、715、11、65、576等可达)

咨询电话:63771366(边老师)、63323203(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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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

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7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促进依法、规范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深入推进精品教育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沪教委基〔2010〕26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根据本区社会、教育发展规划,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设点布局,确保本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班额必须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达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具体实施细则

(一)公办学校招生

    1.静安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地块(居委)对口的方法,划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2.公办小学的上述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户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的、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3.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和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4.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7.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要求,将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域招生整体工作之中。本区小学毕业的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区就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8.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或在本区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区教育局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3. 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4.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应基本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 4月15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信息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
    2. 4月30日为全区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的统计日。
    3. 5月4日适龄儿童到户籍地所在居委入学登记。
    4. 5月15日前,向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告知书》。
    5. 5月23日,区内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
    6. 6月30日,本市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逾期办理者由区教育局另行统一安排)。
    7. 8月15日前,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

    1.根据本市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静安区教育局负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2.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区教育督导室将加强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专项督查。重点内容是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民办学校的督查结果则作为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成为区教育局第二年核准学校招生数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和协调指导,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的咨询、监督电话以及来访咨询接待的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62790802 -- 134
    监督电话:62790802 – 125 或 315
    接待地点:静安区教育局    南阳路215号
    接待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 –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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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家长及学生书

静安区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家长及学生书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159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欢迎您的孩子到静安区学校申请就读。为了更有利于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上海目前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家长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工作,目前到初中毕业为止;您的孩子要接受高中教育,现应在户籍所在地进行。

二.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使用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上海教材。

    特此告知。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4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18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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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201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196
根据《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对今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特招计划:

根据特招校的申报,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今年本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组织管理: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有关业务科成员参加的艺术特招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特招的计划审核和实施管理。

2、基本程序:公布各校特招计划;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初中学校招生由学生原就读小学推荐;特招学校组织特长测试;特招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录取。

(1)公布计划:4月15日前统一公布各特招学校的招生计划。

(2)报名申请:有艺术专项特长的小学毕业生根据特招条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3)学校推荐:报名学生原就读小学负责推荐符合初中特招资格的学生,并填写《初中艺术特招推荐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8日到艺术特招的各初中学校报名。

(4)特长测试:由特招初中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发出测试通知,于5月15日组织特长测试。

(5)审核:由特招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于5月27日报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5月31日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对预录取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6)录取:凡符合特招资格的学生,6月3日由特招初中学校统一收取《告知书》。

3、注意事项:

艺术特招工作严格遵守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备注:小学艺术特招实施细则参照初中,日程安排下附



2010年静安区小学艺术特长生招生日程安排

5月8日        艺术特长生报名及特长测试

5月12日       特招校将艺术类招生名单和表格材料报局体卫艺科

5月20日       艺术特长生报到,学校收取《告知书》

5月27日       特招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报局体卫艺科。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3月23日

2010年静安区初中艺术特招学校

学   校           项     目              招生数

市一中学      书法2人,  器乐3人,声乐2人, (国画、素描、创作)2人,(舞蹈、主持、戏剧)3人                    

民立中学        小荧星                     3人

育才初级        管弦乐                     6人

培明中学        美术                       6人

爱国            军鼓                       5人

市西初级        管乐                      12人

七一         民乐6人、书法4人  

静教附校   器乐4人、书画3人、舞蹈3人






201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232
    根据《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特招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特招资格

1、小学新生:
(1)专业成绩必须经过一年以上体育专项训练并经过体育部门确认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2)符合新生入学资格。

2、小学升初中六年级:
(1)专业成绩必须经过一年以上体育专项训练并在市级比赛中取得前八名,经过体育部门确认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2)文化成绩必须符合小学生毕业资格。

二、操作细则

1、区组织机构:
由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共同组成特招小组,负责监督和审核体育特招工作。

2、特招程序:
本人申请——原校推荐——测试——意向录取——监督审核——录取六个环节
(1)本人申请:由体育专项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提出申请。
(2)推荐:原就读学校和少体校负责审核、推荐符合特招资格的运动员,并填写好《体育特招推荐表》加盖公章于5月8日到区初中特招学校报名。
(3)测试:由特招初中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发出测试通知,于5月15日组织特长测试。
(4)意向录取:录取学校根据对口项目特招人数,按测试结果进行意向录取,加盖公章后于5月27日报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有特殊情况,请作书面说明。
(5)审核: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5月31日将意向录取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备案。
(6)录取:凡符合特招资格的学生,6月3日由特招初中学校统一收取《告知书》。
(7)退出情况说明:
凡是退出运动队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的学生,按照区教育局规定,一律在原校原班级就读。

3、注意事项:
体育特招工作严格遵守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备注:小学特招实施细则参照初中,日程安排下附



2010年静安区小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日程安排

5月8日     体育特长生报名及特长测试
5月12日    特招校将体育类招生名单和表格材料报局体卫艺科
5月20日    体育特长生报到,学校收取《告知书》
5月27日    特招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报局体卫艺科。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4月



2010年区体育局布局小学、初中特招人数

1、小学:*招生数为各校招生计划数上限

西三: (游泳)8人;
一附小:(篮球)男4人,(游泳)6人,(围棋)2人,共12人;
一中心:(三棋)6人,(篮球)4人,共10人;
威三: (国际象棋)2人;
市西: (篮球)4人;
爱国学校:(排球)4人;
万小: (田径)4人。

2、初中:*招生数为各校招生计划数上限

民立中学:(游泳)10人;
华模中学:(击剑)4人,(篮球)4人,共8人;
市西初级:(篮球)男6人;
育才初级:(射击)4人;
七一中学:(手球)男4人,(武术)2人,共6人;
市一中学:(田径)2人,(射箭)2人,共4人;
爱国学校:(排球)女4人;
培明中学:(射箭)2人。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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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166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2010年招生方案

学生培养目标: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外语见长

招生班级数: 4个班

招生范围和对象:学校主要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6周岁儿童。学校部分学生寄宿。

招生条件:口齿清楚,视力良好,身心健康

收费标准:2010学年度,学费为3500元/学期

报名日期:5月9日   8:00 —— 16:00                              

报名地点:北京西路605弄47号

录取办法:采取面谈、游戏等形式录取合适的学生。

面谈日期:5月16日

录取流程:5月30日前学校将通知有关学生的录取情况,并对录取的学生收取《告知书》。  

学校7月1 日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

2010年4月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2010年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及静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2010年新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全市招收初中六年级新生共四个班(部分寄宿)。

学费每学期4000元。

二.5月8、9日上午9:00至11:00接受新生报名。

地点:北京西路653号(近石门二路)校本部

三.学校定于5月15、16日,与有报名意向的学生进行面谈。

四.报名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及面谈情况择优录取。

五.5月30日前学校通知有关学生的录取情况,并对录取的学生收取《告知书》。

正式录取通知书按上级规定于7月16日发出。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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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静安区公办小学对口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0-04-15
http://www.jazw.edu.sh.cn/struct ... s/content?infid=106


2010年静安区公办初中对口入学对口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0-04-15
http://www.jazw.edu.sh.cn/struct ... s/content?infid=107



静教院附校(小学)特长招生信息       
       
-2010.2       
       
招生对象        1、2003.9.1-2004.8.31出生,年满六周岁,能适应本校学习生活、非对口地块的适龄儿童;
        2、具某项艺术特长,或是学生本人及家长认为具艺术潜质的学生。
报名及        根据规定,小学特长招生报名及测试时间为同一天。
特长测试        时间:5月8日上午9:00-11:00
安排        地点:海防路374号(中学部)
要求        1、报名当日学生将同时进行测试。
        2、学校不要求家长提供除报名信息外的其他资料,若家长认为需递交相关资料的,请于当日准备好复印件,凡原件当日一律退回。
        3、测试当日学校只提供钢琴,其余测试所需美术颜料、笔墨、乐器请自备。
       
静教院附校(中学)特长招生信息       
       
招生对象        1、2010年非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某项艺术特长,或是学生本人及家长认为具艺术潜质的学生。
报名        报名时间:5月8日下午14:00-17:00
安排及        地点:海防路374号(中学部)
要求        报名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同等对待):
        1、家长直接到校填写报名表。
        2、家长事先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在报名当日直接递交给学校。 (报名表请在5月1日后登陆学校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ecas.edu.sh.cn
        要求:
        1、凡有意参加我校特长测试的学生必须在5月8日到我校报名。
        2、学校不要求家长提供除报名信息外的其他资料,若家长认为需递交相关资料的,请于当日准备好复印件。
        3、凡参加特长生报名的学生都将进行特长测试。为保证特长测试有序进行,中学部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将由学校于5月14日中午前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特长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5月15日
及        地点:海防路374号(中学部)
要求        测试当日学校只提供钢琴,其余测试所需美术颜料、笔墨、乐器请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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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教育学院附校

招 生 简 讯

(2010.2)



近来,有不少家长不断来电咨询我校2010年一、六年级新生招生情况,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减少不必要的干扰,现对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学校概况

静教院附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上海市特级校长张人利任校长。学校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德育先进集体”、“上海市课程改革实验校”、“上海市双语实验学校”、“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上海市德育骨干教师培养实训基地”、“上海市名校长培养基地”、“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校”。想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jecas.edu.sh.cn

多年来,学校以学生发展为本,不断提高教育效能,追求“绿色升学率”。以下为学校办学的若干敏感指标:

•  保证每位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

•  每星期举办一次全校学生文艺演出(中小学各一次)

•  保证各类课程的均衡开设(包括非学业考试学科)

•  每星期开设90余门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

•  据有关部门多年调查,学校大部分、极大部分学生对学习生活感到愉快,感觉学业负担不算重。

2009年中考,学校又一次以优异的成绩在静安区拔得头筹: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体育        总分
静安区平均分        125        132.6        128.3        79.4        50.6        28.6        544.5
附校平均分        131.2        141.4        140.9        82.8        54.8        29.2        580.3
注:2009年附校九年级毕业生市重点中学达线率为54%。                                                        




二、学校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教委、静安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报名、录取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布。敬请家长关注各媒体及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为满足家长迫切希望与学校进行沟通的需求,同时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我们将专门安排时间接受家长咨询(并非报名),其余时间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接待时间:4月10日上午9:00—11:30  

接待地点:海防路374号

(当日将同时接待中小学家长,学生请勿同来)



四、若家长认为4月10日咨询当日有必要向校方递交相关信息,请事先准备好复印件。



五、高质量的静教院附校为社会普遍认同,为了使更多的中小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从2006年起,由静教院附校牵头,与区内静安区实验小学、爱国学校、五四中学组建了“优质教育共同体”,并分别在三校开办由静教院附校指导、统一进行质量监控的“联招班”,三年来效果良好。若家长需要了解“优质教育共同体”及联招班的具体情况,也请于4月10日上午至静教院附校(中学部)进行咨询。家长还可通过三校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三校的网站及联系方式如下:

静安区实验学校  网址:http://www.jeps.edu.sh.cn/

电话:52522928  62275511转108,董老师

爱国学校  网址:http://www.aiguo.edu.sh.cn

            电话:52283930  严老师

五四中学  网址:http://www.wu-si.cn

          电话:62536763  周老师




六、目前,静教院附校及“优质教育共同体”内的联招班都不招收寄宿生,若家长想要了解寄宿制学校招生情况,可与静安区唯一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时代中学联系,该校同时也是上海市中心城区内仅有的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历史悠久,办学质量优良。

校址:武定路476号

网址:http://www.jashidai.edu.sh.cn

电话:62550128    茅老师


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2010学年度招生报名通知  
http://www.sjfh.edu.sh.cn    2010年2月19日   来源:校长室

本校定于2010年4月2日、9日、16日上午9点至11点,接受预备年级新生报名。

报名家长请带好学生五年级上半学年的《成长记录手册》原件。(无需带学生)

招生对象: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规模:四个班(部分可寄宿)。

报名地点:北京西路653号,学校家长接待室。

联系电话:62558704


上外静安外国语学校校长室

2010年2月

  校址:北京西路653号  邮编:200041  电话:62533232


育才初级中学
“体验 交流 发展”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0年3月1日
“体验 交流 发展”开放日活动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为了答谢大家对我校的关心与关注,按照惯例,每年的春季学校将对社会举行开放活动。
    今年,我校将于2010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举行“体验·交流·发展”,育才初级中学开放日活动。届时,我们将开设一系列易于学生参与的校本与社团活动,接受家长的咨询,便于各位同学与家长更加了解我们的学校,我们也将征询各位家长对于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因此,我们诚挚地欢迎感兴趣的学生与家长前来参与我校的活动。

                                          育才初级中学
2010-3-4
http://www.yccj.edu.sh.cn/column.asp?tid=21&lid=32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
2010年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10年4月29日  浏览量:20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2010年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静安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特招实施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体育布局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今年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体育特招工作小组:
    组长:周筠     副组长:王科音  陆伟琴   
    组员:董宏、蒋兴谊、曹新勃、秦际坤       监察:周伟平
    二、  特招对象、人数和条件:
    1、特招人数:  手球  4人     武术  2人
    2、招生对象:  2010年毕业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专业条件:
①专业成绩必须经过一年以上体育专项训练或在市级比赛中取得前八名,经过体育部门确认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②文化成绩必须符合小学生毕业资格。
    三、操作细则
    1、组织机构:由校领导、体育教研组共同组成特招小组,,负
  责监督和审核体育特招工作。
    2、特招程序:本人申请——原校推荐——特长测试——意向
  录取——监督审核——签约录取
   (1)申请:由体育专项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提出申请
   (2)推荐:原就读学校和少体校推荐并填写好《体育特招推荐表》加盖公章于5月8日到区初中特招学校报名
   (3)特长测试……
   (4)意向录取……
   (5)审核……
   (6)签约录取……
   (7)退出情况说明:凡是退出运动队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的学生,按照区体育局规定,一律在原校原班级就读。
    四、报名、测试时间地点:
1.报名:
①报名学生凭在就读小学领取的体育特招推荐表并由学校盖章推荐,附有关材料到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报名。(请家长在报名表备注栏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以便联系)
②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5月8日上午9:00,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总部(陕西北路461号)
2.测试:
①专项体育测试
②测试时间、地点:2010年5月15日上午9:00,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总部(陕西北路461号)
   五、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特长测试结果,择优决定预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审核。
                          联系电话:62533662    联系人:董老师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
                                                              2010.4


2010年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10年4月29日  浏览量:18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2010年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关于201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特招实施意见”

  精神,结合学校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对今年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艺术特招工作小组:   

    组长:周筠    副组长:王科音  陆伟琴   

    成员:董宏、赵珊珊、万年芳、谢莉萍      监察:周伟平

    二、  特招项目和人数:

    特招人数:民乐  6人    书法  4人

    三、招生对象和具体要求:

    1、2010年毕业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民乐专业要求:

    (1)  掌握一般的乐理知识,有节奏感,能视奏。

    (2)  乐感好,对乐曲能领会。

    (3),有一定演奏能力,有较高的专业级别,能富有表现力

地演奏乐曲。

    3、民乐队声部要求:

    (1)吹管:笛(兼新笛,葫芦丝),唢呐,中音笙,低音抱笙等

(2)拉弦

4、书法专业要求:

   爱好书法,接受过书法专业训练,有较高的专业级别,有作品在区级以上书法比赛中获奖。

四、报名、测试要求:

1.报名:

①报名学生凭在就读小学领取的艺术特招推荐表并由学校盖章推荐,附有关材料到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报名。(请家长在报名表备注栏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以便联系)

②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5月8日上午9:00,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总部(陕西北路461号)

    2.民乐、书法专项测试:

    ①带好相关乐器和毛笔书写用品参加专项测试。

    ②测试时间、地点:2010年5月15日上午9:00,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总部(陕西北路461号)

学校依据特长测试结果,择优决定预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审核。

                  联系电话:62533662    联系人:董老师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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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

长宁区关于2010年长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取号:RC0300000-2010-031


各小学、小教学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长宁区小学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长宁区2010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本区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机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
    2、坚持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额。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执行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本地区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本年度义务教育资源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按照学生户籍确保每个学生在相应公立学校的学额。
    2、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学校要按规范程序操作,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公办学校的择校生,保证学校的招生人数中绝大部分为本地段学生。继续推进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践,各校新生班额数控制在30人以内。学校不得随意超过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班级数、班额数)。
    4、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应向教育局申报备案,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小学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类考试(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相关招生信息报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5、本着“规范有序、统筹安排”的工作原则,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另定)。
    6、各小学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消除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
    7、市、区督导部门围绕招生工作的重点开展督导,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的专项督导,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8、实行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告知制度和招生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在本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在长宁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日程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小学招生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落实。
日    期 内           容
4月15日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政策和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
4月30日 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⑵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截止日。
5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一年级新生《告知书》的送达工作。
5月15、16日 非本市户籍新生报名。
5月22、23日 全区小学(民办小学、特殊教育)新生报名。
(上午8:30 ~11:00 下午1:00~4:00)
6月13日 ⑴ 本区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
⑵ 将听力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送往相关区县行政部门,并上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区公办小学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逾期办理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一安排) 。
8月15日前 ⑴ 各小学完成向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⑵ 各小学上报2010年一年级新生人数。

    四、其他说明
    1、区教育局会同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小教学区等部门,指挥、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截止4月30日为止,续签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子女,可以到学区申请就读小学。
    3、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含华侨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招生,统筹安排。
    4、本区常住户口的中重度弱智儿童的报名入学工作由区内特殊教育机构具体落实。
    5、各校要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接待等工作,区教育局将统一编制学籍号,通过区域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使学籍管理更趋规范化、网络化。
    五、备注:
    长宁教育网                            网    址:www.chneic.sh.cn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    址:虹古路321号106室
    长宁区教育局                        邮箱地址:juzh@chneic.sh.cn
    小教一学区                            地    址:法华镇路186号
    咨询电话:62811609
    小教二学区                            地    址:安龙路829弄18号
    咨询电话:62901342







关于2010年长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取号:RC0300000-2010-027


各中小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长宁区初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长宁区201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政府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
    3、坚持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设点布局,保证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额。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的要求,依法开展招生工作,确保201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2、各学校须建立2010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3、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信息公示、招生报名、接受材料等工作。
    4、各公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的原则安排适龄学生入学,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5、各学校需根据区教育局规定的计划数进行招生,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班级规模,突破班额数。2010年本区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数控制在35人以内。
    6、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三、实施细则
    ㈠ 各类招生
    1、关于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入学
    根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电脑派位和对口方式见附件1)。
    2、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⑴ 民办新世纪中学、新虹桥中学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⑵ 民办初中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⑶ 民办初中在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应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录取的依据。
    ⑷ 经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
    3、关于体育、艺术特色项目的招生
    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见《2010年长宁区初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见附件2)。
    4、关于《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采取相对集中、统一安排的方法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具体情况如下:
    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我区小学毕业的,若需要在我区继续就读,统一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非我区小学毕业的,若需要在我区就读初中,经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入学条件并通过后,统一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它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学校保存。
    5、关于外国学生的招生
    根据外国学生就读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外国学生的入学工作。外国学生的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6、关于随班就读学生
    根据我区区域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初中阶段随班就读采用相对集中、就近分配。小学五年级随班就读学生在小学结业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其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到泸定中学、新古北中学或新光中学进行随班就读。
    ㈡ 报名工作
    1、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报名条件
    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⑵ 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凡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⑶ 持有本市“蓝印户口”(在有效期内)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⑷ 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⑸ 跨区县就读的本区户籍五年级毕业生,初中阶段回本区就读的,根据其户籍地址所属的块面,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2、本市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小学阶段在本区就读的跨区县应届小学毕业生,若初中阶段要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须向所在小学提出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并填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本区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若初中阶段要回户籍所在地块就读的,须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并填写《本区回户籍所在地块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
    3、外国学生的报名
    ⑴ 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外国学生,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外国学生继续借读申请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属华侨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和对口免试就近入学。
    ⑵ 其他符合借读条件的外国学生,需要在本区就读初中,向区教育局基教办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外国学生借读申请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4、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的报名
在本区就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继续借读申请,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审核后安排就读。
    四、加强管理和监督
    1、成立区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规划管理、统筹实施本区初中阶段的招生入学工作。
    2、主动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招生事件,对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
    3、发挥督导、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督导室将加强对本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专项督查,并将招生入学的督查结果作为评定学校工作、创建文明单位、评选先进、校长职级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民办学校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4、进一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本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告知制度和招生政策信息公开。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本区将向社会公开或上网公示以下信息:
    ⑴ 《关于2010年长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⑵ 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录取办法和结果;
    ⑶ 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⑷ 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内容。
    ⑸ 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⑹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
    ⑺ 本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五、主要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3月30日前 召开初中招生工作布置会。  
4月15日 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本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市教委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  
4月17日前 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布置会及体育、艺术特长测试。
4月26日前 拟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报招生考试中心。
4月30日 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截止日;《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截止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审核完毕并反馈学校,学校及时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5月8、9日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5月15、16日 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面谈。
5月30日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
6月上旬 完成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具体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并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
6月13日 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
6月30日 公办初中受理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2日 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
8月15日前 各初中学校完成向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0日前 教育局上报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附件1:

2010年长宁区公办初中划片电脑派位和对口方式

一、电脑派位划片
㈠ 1号块
中    学:省吾中学、长宁中学、华政附中、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江五小学昭化路校区(原江五小学)、江五小学华阳路校区(原教院附小)、向红小学、愚一小学
㈡ 2号块
中    学:华政附中、复旦初中、开元学校、市三女初、
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幸福小学、开元小学、法三小学、新世纪小学
㈢ 3号块
中    学:泸定中学、长宁中学、娄山中学、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安顺路小学、天一小学
㈣ 4号块
中    学:新古北中学、姚连生中学、长宁中学、娄山中学
片内小学:长宁路小学、天二小学(原天山二小)、玉屏南路小学、古北路小学
㈤ 5号块
中    学:天山二中、天山初中、仙霞高级中学、娄山中学、西延安中学
片内小学:长宁实验小学、威宁路小学、天二小学(原天五小学)、新虹桥小学
二、电脑派位与对口入学相结合
中环线以西地区的小学先面向西延安中学、天山初中进行电脑派位,完成派位以后按对口方式安排入学。
片内小学:哈密路小学、机场小学、适存小学、北二小学、北三小学、淞虹路小学、绿苑小学、东展小学
派位后的对口情况如下:
虹桥中学:哈密路小学、机场小学
新光中学:适存小学、北二小学
新泾中学:淞虹路小学、北三小学
西郊学校:绿苑小学、东展小学
三、对口直升的“一贯制”学校
建青实验学校、西郊学校、开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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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2010年长宁区初中阶段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初中阶段学生个性特长的持续发展和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项目的延伸、衔接,鼓励初中学校发展体育与艺术特色,同时体现“体教结合”的精神,为办好每所初中创设氛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规范、有序开展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思想品行端正,两年内获得市级(包括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八名主力队员;获得区级比赛单项前六名、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以及运动条件好,有一定的专项基础或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学生。
2、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思想品行端正,有艺术方面的专长并符合市、区艺术特色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市、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市、区艺术特色学校可以根据批准项目与计划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2、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将录取条件、录取程序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地点等报区教育局,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张贴或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各校在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应根据核准的体育、艺术特色招生项目进行特长测试,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1、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妥《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经就读小学核实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竞赛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根据《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初选参加特长测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家长。
2、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在4月17日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和评审。特长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于4月26日前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各校须及时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3、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电脑派位或对口。凡已经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停止训练、转学。
五、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1、区教育局成立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实施工作。招收体育、艺体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2、特长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组织行政、纪检、行风政风监督员等实施监督。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日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项目和人数实施录取。凡在申报、测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教育局将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学校第二年的特长生招生资格。
3、体育、艺术特长生限报一所特色招生学校,各小学必须认真把关,核准学生信息后在《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上盖章,凡重复报名者,一经核实取消该学生录取资格。





附件3:

2010年长宁区初中阶段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一览表
学校名称        项  目  名  称        招生计划数
市三初中        垒球、铜管乐、舞蹈、民乐、弦乐        14
延安初中        女篮、田径、围棋、民乐、京昆        22
省吾中学        越剧、民族打击乐        8
复旦初中        乒乓、游泳、打击乐、男篮        10
华政附中        管乐        5
开元学校        羽毛球、击剑、游泳、管乐        10
长宁中学        书画        5
泸定中学        围棋        5
姚连生中学        评弹        8
娄山中学        乒乓、合唱        14
新古北中学        垒球、棒球、京昆        10
建青实验        手球、舞蹈        6
仙霞高中        男足        6
虹桥中学        舞蹈        5
天山二中        排球        5
天山初中        射击、射箭、管弦乐        12
新光中学        桥牌        5
西延安中学        射击、田径、围棋、书画        14
新泾中学        女足、沪剧        8
西郊学校        戏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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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东展小学2010学年秋季招生通告


索取号:RC0300000-2010-039


学校简介
    上海市民办东展小学是一所培养成功者的学校,校园内充满了人文关爱和创造激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资深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工作;90%的中青年教师朝气蓬勃,使校园充满阳光;宽敞的绿色运动场,任凭学生自由驰骋;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现代化的学习环境;体现人品教育核心理念的课程设置,确保学生的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小班化教学,为每个学生提供均衡发展的机会;著名教授、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组成的顾问团,指导教师的发展和教学研究。
我们的办学宗旨
    让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我们的理想
    倡导人性化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塑造学生人品,关注学生差异,发展学生个性。
我们的培养目标
    “爱笑、会玩;爱学、会说;爱生活、会做人”
我们的课程
    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颁布的二期课改方案。同时学校又开发了以下特色课程:
    ·英语课程:学校将英语作为重点开发的课程,除了使用牛津英语教材外,还同时试点性开设了英语外教口语训练课程、外教英语活动课程和外教英语晨练等内容,多方位、多角度地向学生提供了英语学习的机会。学校还努力营造英语学习的校园环境,开展了英语戏剧选修课,开设了英语情景活动室,让孩子们在良好的语言环境中学习语言。
    ·艺术选修课程:为了进一步挖掘学生的艺术潜能,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学校还开设了艺术选修课程,包括钢琴、合唱、戏剧表演、舞蹈、书法、美术、陶艺、围棋、摄影等十多门课程,特聘了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儿艺的专家、教授及本校的艺术骨干教师作为授课教师,每位学生都能得到专业的辅导。
    ·《生活与做人》课:学校开发了校本课程《生活与做人》,该课程通过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开放的教学形式让学生在与同伴的交往中学会合作与关爱、礼仪与诚信、理财与环保、探究与耐挫等。
    ·《跆拳道》:学校从一年级起开设跆拳道课。通过学习跆拳道强身健体,锻炼意志,培养学生克己礼让的精神。
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出生于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具有长宁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请带好一张一寸报名照和孩子的户口簿,境外孩子另请带好护照)
    2.招生班级和人数:5个教学班(每班30人),共150人
    3.学费:待定(按长宁区物价局2010年批复收费)。
    4.学校地址:淮阴路581号

招生热线:62901695
学校网站:http://www.dz-school.com.cn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2010学年秋季招生通告


索取号:RC0300000-2010-038


学校概况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创办于1992年,是上海市第一所民办学校,现由上海东展教育有限公司投资承办。学校地处淮海中路兴国路,周边环境幽静。教育教学设施齐全,所有教室均安装电教设备;教学楼内全部铺装木地板,所有教室均安装空调,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
办学理念
    以学生发展为本,让每一个孩子得到最好的发展。
    学得扎实,学有所长,学得轻松,学得快乐,是本校面向每一个孩子教育教学活动的内涵;身心愉悦,内心充实,富有成就感,是本校学生完美的形象特质。
师资精湛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修养高尚、教学经验丰富、资历深、职称高、结构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有一个集著名专家、特级教师、教授为一体的顾问团。顾问团深入课堂,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是学校教育教学取得高质量的有效保证。
优质课程
    基础课程以“学得扎实,学得轻松”为指导思想,确保高质量,轻负担;拓展课程、活动课程以“学有所长,学得快乐”为指导思想,真正体现“让每一个孩子得到最好的发展。”
    (一)基础课程
    1、聘请上海市资深专家,研究构建一套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2、开足开齐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所有课程,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3、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选用北师大等全国义务教育成熟教材,并根据上海教育特点,构建有学校特色的分年级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纲要、评价标准,保证学校“教学质量高”的品牌效应。
    4、每天开设8分钟古诗文诵读课程,积累经典诗文,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质量,传承中华文化,提升学生文化修养及品行。
    (二)拓展课程
    学校通过外聘专业指导及开发本校教师特长潜能,为学生开设29门校本课程供学生选修,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1、每周开设2节《快乐英语》课程,每月两次英语俱乐部活动,由英美教师任教,学生英语会话及听力训练得到有效保证。
    2、每周开设两个半天学生自主选择的选修课程。艺术类(管乐、芭蕾、民族舞、绘画等);运动类(跆拳道、韵律操、乒乓、篮球等);信息技术类(文字、绘画、网页制作、动画制作等);兴趣类(模型制作、纸藤花艺、书法等)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促进学生良好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有一定的创造性。
    (三)活动课程
    1、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2次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科发展。
    2、每学期保证安排学生参加5个半天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有序列,
有主题。
    3、每学期有计划地开展小型体育比赛、学生画展或艺术课程(管乐队、芭蕾、民族舞等)汇演。
优质服务
    1、学校为学生免费提供外教、信息技术及其它拓展课程(学生自选2~3科)
    2、课余辅导服务,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晚餐及作业辅导。
    3、班车服务。学校现设有5条班车线路,新学期,还将根据新生入学情况调整路线,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方便。
    4、网络平台、家委会,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的信息服务。


学校地址:兴国路374弄2号  邮编:200052
联系电话:62818119  俞老师   吴老师   顾老师



上海市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2010学年秋季招生通告


索取号:RC0300000-2010-038


学校简介
包玉刚实验学校是为了纪念爱国爱乡的政治家、企业家和慈善家包玉刚先生而创建的非营利性双语双文化学校,由包玉刚先生的长女包陪庆教授捐资,并由包女士携其子,包玉刚先生的外孙苏文骏先生与国内外教育界拥有丰富办学与管理经验的教育家团队一起创办。
        学校成立于2007年9月,小学部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市中心,紧靠2号线地铁站,校园绿树环绕,优美宁静。学校以发展全人教育、传承中国文化和拓展国际视野作为使命,引进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先进教育理念、有志于教书育人的国内外精英教育人士担任我校的教师。学校与国际和国内各知名学校紧密合作,并得到他们的积极支持,这些学校包括:英国伊顿公学(Eton College),英国牛津龙小学(Dragon School),香港汉基国际 学校(Chinese International School)。学校发展规划建设成为一所提供12年一贯制教育的国际一流的中国学校, 7年级开始为寄宿学制。
        我们欢迎来自中国和世界各地的学生。

培养目标
学校全心致力于:
☆培养孩子热爱学习
☆教授孩子流畅的中英文
☆鼓励孩子独立分析
☆激发孩子创新联想力
☆播种对社会的责任心
☆增强孩子的领导力和团队精神

学校特色
沉浸式的双语教学
        本校课程设计以中国课程为基础,并结合国际课程的理念和方法,包括国际文凭组织的幼小课程,英国国家课程和其他课程。所有课程均由以中文或英文为母语的教师授课,学生们用中英文进行学习和交流,并从沉浸式的环境中获得中英文语言的竞争优势。来自各国的教师让学生从中国和国际的教学方式中获益匪浅。
全人教育
        我们强调的是孩子的全面发展。学校关注的不仅是孩子知识的累积,更重要的是为他们奠定终身学习的基础、热爱生活的态度以及社会责任感。
         除了学科的学习,运动、音乐、艺术、社会活动等都将成为学校关注培养的方面。我们所有的学科教学都融入这种全人教育的理念,并与专业机构,教育专家合作,不断改进课程设置。
以学生为本, 寓教于乐
        我们的目标在于因材施教,小班化的设置(每个班级不超过25人)让每个孩子得到老师更多关注与关爱,充分发挥其个性,特长和兴趣,施展其天赋,建立成就感和自信。
        学校努力为学生们创造愉快舒适的气氛,设置丰富有趣的活动,鼓励学生们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建立自我学习的基础。为什么上学就不能好玩呢?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不是每个孩子都会成为爱因斯坦或者莫扎特,也不是每个孩子都要当科学家、企业家或律师,但是我们深信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长。我们致力于开发每个孩子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孩子的天赋和创造力,树立他们的自信。我们已开设必修课外活动游泳、篮球、足球、曲棍球、橄榄球、戏剧、管弦乐、乐高、书法;已开设选修课外活动音乐剧院、声乐训练、美术、设计与技术、皇家芭蕾、街舞、武术入门、儿童瑜伽、民族舞蹈、创意电脑、摄影俱乐部、吉他入门、钢琴入门等。更多课程不断推出......
社会服务及文化交流
        社会服务: 学校注重参加本地区和中国各地的社会服务活动,与本地区学校的帮困助学、环保活动、探访福利院和孤寡老人、义卖捐赠、感恩教育等一系列社会活动培养我们孩子具有社会服务意识,承担个人社会责任。
        国际交流:  中英文双语的能力给予孩子们展翅高飞的双翼,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帮助他们在中西方文化中自由沟通,搭建桥梁。 学校会针对孩子们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安排不同的交流项目:小学阶段:利用电邮和播客与国际笔友交流,与英国牛津龙小学交流互访;中学阶段:香港汉基国际学校,英国伊顿公学,其他国家中学和英美著名高校访问活动。

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的中外适龄儿童,2010年9月份入读1年级,6年级学生。
2.招生班级和人数:每个班级20-25名学生, 1年级招4个班, 6年级招2个班。
3.学校地址:江苏路155弄六一楼 ( 即将搬迁至武定西路1251弄原省吾中学校址)
招生热线:52378400*8102 学校网站:http://www.ykpaoscho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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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

长宁区上海市民办新世纪中学2010年招生简章


索取号:RC0300000-2010-030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长宁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在2010年6月30日前读完小学五年级,符合初中预备年级招生条件的,都可前来报名。具体如下:
    1、具有小学五年级学历,持有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2、在上海就读的外地户口借读生,可继续在上海借读。
    3、具有同等学历的港、澳、台等地学生。
    二、招生人数
    四个教学班。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 按照市教委安排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统一工作日程执行:定于2010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材料 请带好1寸报名照片一张、户口簿原件或相关户籍和学籍材料,借读学生请带好借读证明。
    3、报名地点 在本校教学楼,不收报名费、面谈费。
    四、招生办法
    依据市教委《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1、报名后定于5月15日、5月16日进行面谈。为使面谈程序规范且不让家长学生久等,我们将安排好分时段面谈,请家长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带孩子来校。
    2、“依据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的规定,报名者需提供小学就读期间四、五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
    3、不举行文化考试。依据学生在小学期间《学生成长记录册》和面谈情况,择优录取。
    4、5月30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
    五、学费标准和奖学金、学生保险
    1、学费标准物价局待批。2008年起,我校同样享受公办学校免收书簿费的政策。一般不享受减免学杂费。
    2、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学校特设新生奖学金。2010年新生奖学金增加拨款额度,扩大奖励面。凡被我校录取学生成绩优秀,经评选可享受奖学金。受奖励学生面增加至20%。设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以资鼓励优秀小学毕业生。
    3、除了新生奖学金,其他年级同样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4、为学生在校期间健康平安,学校为每位学生免费投保:少儿互助基金,住院保险和意外险。
    六、学校地址
    中山西路1245弄16号(近虹桥路)。附近公交线路有:48路、72路、73路、113路、138路、141路、149路、320路、506路、754路、814路、808路、855路、911路、224路、909路、轻轨3号线等。
    七、班车线路:
    学校设有师生班车。每学年根据学生需求设置。
    八、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长室 62085826 教导处 62088051 总机 62086703转
    http://222.66.36.112

上海市民办新虹桥中学2010年初中招生简章


索取号:RC0300000-2010-029


学校简介
    上海市民办新虹桥中学是由上海东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承办的民办完全中学,学校设初中部、高中部和国际部。
学校地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虹桥开发区。学校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0345平方米,树木苍翠、鲜花吐艳,拥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实验室、语音室、机算机房、阅览室、体操房及250米的塑胶跑道田径场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建校近十年来,在长宁区教育局和东展教育公司领导下,经过师生的不懈努力和拼博,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成果,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认可、赞许,先后获得上海市花园单位和长宁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并于2009年12月光荣评为“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

办学理念
    学校继承和发展延安中学办学传统,以“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为宗旨,努力培养“会做人、会求知、会办事、会健身”的有价值的社会有用之才,努力实现“高质量、有特色、争一流”的办学目标。“一切为了学生的成功与发展”是办学理念的核心。“自信自强”是学校的校训。

课程与教学
    初中部设初预至初三共四个年级。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标准和二期课改要求,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并根据师资条件,强化数学、外语和计算机教学,延续和发展延安初级中学的传统和特色。对于数学优异学生开设拓展型课程 ,引入奥数部分内容,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英语学习,采用牛津教材,增加词汇量和阅读量,加强听力和口语训练,还可选择学习日语或韩语为第二语种。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计算机课程内容后,同样可选择学习更高层次的计算机语言和程序,充分发掘学生的学习潜能和智慧。因人而异的课程设置深得学生的欢迎和喜爱。
    与课程相应的教学形式和评估体系也是多种多样。学生积极参与全校性的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每年举办的英语节、语文周、数学周、个人才艺展示等活动给学生提供了展现才华的舞台,也给学校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每年学生赴松江大学城、浦东大众汽车厂、长宁敬老院等地的社会实践和为民服务活动,既扩大了学生的视野,丰富了知识,更加深了对人生价值观的理解和升华。

师资与教学成果
    学校聘请延安中学在职和退休老师授课,与其他中青年老师组成事业心强、团结一致的团队。他们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逐步形成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和人格的教学模式,并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李舜元、林轶斌等同学在中考中步入延安中学、天山中学等市、区重点中学。喻斌、韩雪怡等同学在上海市“淮海杯”青少年虚拟机器人竞赛、上海市少先队雏鹰竞飞计算机应用竞赛等多项竞赛中荣获初中组一等奖。李心怡、许心慈等同学荣获第六届新少年中小学生现场英语作文特等奖和其他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

家长的心声
    陶若昀家长
    转眼我女儿陶若昀踏进新虹桥中学已有七个多月,我们更坚信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我女儿变得更有自信,更加活泼开朗,这是学校的文化和老师的教育理念影响了她。学校的教育目的并不仅仅局限在成绩上,更是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育、艺术方面的元素。
    刘主妍、刘主光的家长
    新虹桥中学从校长、主任到每位老师,都积极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与发展。新虹桥中学校风正气,师生关系亦师亦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的平衡教育,形成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我很高兴我两个孩子在新虹桥中学就读,他们能在校园里感受到被爱的温暖与尊重。
    吴柏毅、吴柏萱家长
    我是初中预备班学生吴柏毅、吴柏萱的家长。我的两个孩子已完成初预上学期的学习,孩子都非常高兴,非常感谢新虹桥中学老师对于每个学生的重视和关心。这一点与台湾初级中学相比,他们应该向新虹桥学习的。
    徐胜欢家长
    我对新虹桥中学老师上课是很满意的,他们有的来自延安中学或其他重点学校,有丰富的经验,上课生动有趣、针对性强,知识面广,孩子又可学习日语,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
    黄麒家家长
    对新虹桥中学的印象是师资优良,老师对我的孩子也非常细心关照。学校举办多项活动,如英语节、教学周、语文周等活动。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我们很放心和安心。
    孙怡亭家长
    孙怡亭在新虹桥中学已学习了半个多学期,作为家长对校也有了基本的了解,有几点是肯定的:1、学校的教育质量是不错的,师资力量也比较好。2、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抓得较紧。3、学校的基础设施(包括环境、各种硬件配套)比较完善。4、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及老师的管理做得较好,使家长非常放心。5、学校的校风我非常满意。我想,我们当初选择新虹桥中学是正确的。

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
    1、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2、港、澳、台等地区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3、外国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招生人数
    招收初中预备年级2个教学班,约60人
    报名时间
    即日起,每天8:30~15:30接受报名咨询与登记
    5月8日(周六)、5月9日(周日)8:30~15:30为报名时间,学校现场开放接待咨询,欢迎家长携带学生及相关材料前来垂询
    5月15日为面谈日,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及其他相关材料
    2、带好户口薄,或身份的证明材料
    招生办法
    根据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优秀学生干部,有特长学生优先。五月底发录取通知。
    接待地点:新虹桥中学115、117室
    学校地址:虹桥路2206号(近虹梅北路)
    邮    编:200336
咨询电话:62429429、62617288-115、13801626414 许老师
学校网址:www.xhqzx.com
电子邮箱:zxhq@chneic.sh.cn
交通
57、809、911、941、925(A线)、936、519、709、806至虹梅北路站
地铁十号线龙溪路站三号出口即校门(2010/4/15开通)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0 1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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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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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娄山中学特色项目招生信息
      
                        上海市娄山中学治校严谨,锤炼了一支“敬业勤业、团结合作、善于学习、乐于奉献”的优秀的教师队伍,强调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素以“学校风气好、师资力量强、教育质量高”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以举办文化节、英语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形式,结合拓展型、探究型课程的开设,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才能,几十年来培养了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校乒乓队为上海市二线高水平运动队,合唱团为长宁区重点艺术团队,历年来代表长宁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屡获殊荣。
                              
                        娄山中学也先后被命名为“上海市课程教材改革研究基地学校”、“上海市中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上海市二线高水平运动队乒乓项目学校”、
                        “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长宁区文明单位”、“长宁区教学工作示范学校”、“长宁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长宁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
                        一、招生项目:乒乓、合唱
                        二、咨询时间:3月31日—4月2日(周三—周五)下午17:00—19:00
                        三、咨询地点:娄山中学(临时校址:天山路710号,长宁区少科站内)
                        四、咨询时请携带相关材料
                        (1)小学四、五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
                        (2)相关特长能力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

                        上海市娄山中学
                        2010年3月25日




2010年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艺术特长招生咨询时间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学生艺术团拥有管乐团、弦乐队、民乐队。今年仍将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拟于2010年4月6日——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接受艺术特长生咨询。
    具体项目及安排请见4月1日后学校网站公告。

http://www.sscz.org/news_info.as ... d=192&classid=9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艺术特长招生咨询时间
发布时间:2010-03-19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学生艺术团拥有管乐团、弦乐队、民乐队。今年仍将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拟于2010年4月6日——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接受艺术特长生咨询。
        具体项目及安排请见4月1日后学校网站公告。


2010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92010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通知
根据《长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我校将于2010年4月12日正式发布特长生招生方案和报名办法,敬请关注。

我校2010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正式开始
发布时间:2010-04-12
    各位家长:我校2010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正式开始,4月12日~4月16日下午15:30接受网上报名,4月18日下午12:30进行专业测试。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

2010年体育艺术特色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10-4-12 18:12:00
  
        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原是由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的上海市重点中学——延安中学的初中部。1998年9月,上海市延安中学高中部西迁成为寄宿制高级中学,初中部在原址办学。学校以人发展为本的理念,继承延安中学“老老实实办学,呕心沥血育人”的优良传统,不断改革创新,使办学质量又有了新的提高。历年来,学生在市级以上的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技等竞赛中捷报频传,学校在学科竞赛、环境教育、篮球、田径、艺术等传统项目继续发展,以科技教育为主线,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绿色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学校”、“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各项荣誉称号。今年学校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的学生。
一、招生管理组织
   1、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严洁、王杨、王娟娟、钟扬、梅颖山
   2、招生监察小组成员
        王杨、万坚、何卫萍
   3、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王娟娟、钟杨、凌莉、章娴文、陈巍、倪思维

二、招生项目和要求
  1、民乐   2、女子篮球   3、田径   4、围棋   5、京昆
报名要求:具有特长训练经历且德、智、体全面发展,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特色要求:
      1)民乐乐器种类与级别:
      高胡、中胡、二胡(8级及以上)、扬琴(7级及以上)、琵琶(8级及以上)、竹笛(8级及以上)、笙(5级及以上),中阮(7级及以上)、打击乐(8级及以上)、大提琴(5级及以上)、低音大提琴(4级及以上)、唢呐(6级及以上)。
      2)京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姣好,嗓音明亮,声乐考级七级及以上或有声乐、舞蹈表演才能者,有京剧或昆曲训练经历者优先。
      3)女篮与田径:具有发展潜能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训练基础,并有相关获奖证书。
      4)围棋:业余四段以上。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1)时间:4月15日(周四) 下午13:00-17:00
     2)地点: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延安西路601号)行政楼底楼
     3)报名联系人: 倪老师  62131008-143    62138962
     4)报名所需材料: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色招生报名表一张(可在附件中下载后打印,本区学生需就读小学敲章认可),学籍卡、考生1寸证件照1张、考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归还,复印件未被录取不再退还)。
     5)当场审核材料,确定考试名单。

  2、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
       4月17日(周六)下午13:30
  2)测试地点:
      民乐: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延安西路601号)实验楼201
      京昆: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延安西路601号)科技楼202
      女篮、田径: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延安西路601号)教学楼102
  3)测试内容
    *民乐测试:乐理知识、器乐演奏。请考生带好圆珠笔并自备乐器乐曲。
    *京昆测试:现场视唱乐曲一段(内容由学校安排),自备歌曲一首、诗朗诵一首。
    *体育测试:
                       女篮:
                       身体形态(身高、坐高、指距)
                       60米短跑
                       立定跳远
                       篮球专项技术

                       田径:
                       身体形态(身高、坐高、指距)
                       立定跳远
                       60米短跑
                       协调能力
                       耐力跑400米


       注: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风雨无阻。

  3、择优录取
       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4、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
  5、电话通知正式录取
      相关招生信息,测试安排将由学校网站发布:www.shyacz.com
      此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延安初级中学招生领导小组所有。

                    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
2010年4月12日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30 2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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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各小学、初中(含民办、完中初中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的文件精神,现对201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对本区生源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规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深入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34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班级人数可适当放宽。
五、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小学以“2010年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进行对口招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入学。公办学校同时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扬帆学校,延吉五村48号)报名,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
六、外省市、外区县及我区跨街道户籍借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块就读初中。申请继续借读初中的学生,由家长向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在小学对口初中安排后,再统一安排相对就近就读学校。外省市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七、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要求,凡符合条件的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原则,统筹安排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书面告知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区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和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八、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的审批和管理,本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人数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我区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上海市艺术实验基地、上海市及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按计划和认定的项目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杨浦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一览表》(附后)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要成立招收特长生领导小组,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对凡在小学阶段体育、艺术成绩合格以上或在近两年内参加市、区、校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奖并经体育、艺术技能测试确有培养前途,愿意从事业余训练的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本区所在毕业小学推荐,由初中招生学校进行体育、艺术技能测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九、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我区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要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若存在违规条款的必须及时纠正)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民办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小学五年级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凭户口本到民办初中报名,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生。学生凭面谈通知和在小学领取的《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外区小学回户籍所在地学生到杨浦区初中招生办公室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初中面谈,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学校对面谈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与入学挂钩的学科类测试、考试和面试,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校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包括提前报名和面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严禁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通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公示内容如下:
(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
(2)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的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录取办法和结果等,民办学校还须公布收费标准;
(3)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结果;
(4)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及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数量等内容。寄宿制学校还须公布寄宿设施情况和收费标准等;
(5)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人数和比例;
(6)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依法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建立和完善招生监察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妥善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依法处理与查处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来信来访和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十三、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校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考试、测试或面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提前报名和面谈)、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经查实,区教育行政部门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中的公办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十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杨浦教育网和学校网站公告、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领取政务公开《公告单》、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附:1、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杨浦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一览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7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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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附件1:
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3月30日前        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招收体育及艺术类特长生学校名单报市教委备案。
3月30日        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招生工作会议。
4月15日        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信息。
4月30日        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截止日、《临时居住证》计算续签时间截止日。
4月23-5月23日        非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在家长陪同下带好有关借读材料到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5月9日前        区教育行政部门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家庭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
5月8-9日        1.杨浦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报名。
2.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5月13日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5月15-16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22日前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2.各区县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和申请就读回民中学学生名单。
5月22-23日        全市小学(含民办)一年级新生报名,民办小学同时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30日        1.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        民办小学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6月13日        1.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        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
3.        将听力与视力残疾学生名单送交相关区县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18日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考试。
6月30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期。
7月2日        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
8月13日        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8月15日前        各类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前        各区县上报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项目名称        人数             招生条件
1        黄兴学校        控江四村107号        美术        10           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本区所在毕业小学推荐,并在小学阶段体育(艺术)成绩合格以上或在近两年内参加市、区、校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奖,经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技能测试确有培养前途,愿意从事业余训练的学生。
                        羽毛球        10       
2        昆明学校        打虎山路7号        游泳        18       
3        杨浦初级        阜新路38号        手球(女)        10       
4        控江初级        永吉路118号        击剑        12       
5        新大桥中学        眉州支路77号        排球        12       
6        延吉初级        延吉东路145号        射击        15       
7        延吉二初        内江路385号        围棋        10       
                        女足        10       
8        市东中学        荆州路100号        篮球        12       
9        二十五中学        长阳路2400号        篮球        12       
10        育鹰学校        国顺路83号        篮球        12       
11        市光学校        市光路1085号        游泳        16       
12        同济二初        政德东路185号        射箭        8       
        鞍山初级        控江路2077号        足球        12       
13                        书法        10       
14        铁岭中学        鞍山路300号        篮球        12       
15        国和中学        中原路289号        民乐        25       
16        上音实验学校        政和路359号        综合艺术        35       
17        体院附中        周家嘴路4220号        综合体育        20       
18        鞍山实验        翔殷支路100号        手球(女)        16       
19        建设初级        三星路55号        陶艺        10       
20        复旦实验        安波路151号        桥牌        10       
                        手球        10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27 22: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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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二O一0年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区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依法自主招生。
  2、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申报备案制度。
二、招生对象:
凡属上海市常住户口,年满6足岁(2003年9月——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智力正常,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以及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三、招生班级数、招生总人数
新生招收4个班,班额不超过30名。
四、报名程序
1、凡上海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请家长陪同自己的孩子,随带家庭户口簿在
5月22、23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将对报名孩子进行面谈。
2、根据面谈情况学校将择优录取,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小学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5月 22日、2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2:30——3:00
地点:杨浦区本溪路150号
电话:65624376
六、        录取
六月一日前将分期分批发出录取通知。
七、        报到时间
七月十五日前
八、收费标准
新生每学期收费:6000元(无住宿)
九、学校的特色课程和内容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其中本科学历占80%,60%以上的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称号,在全国或市、区教学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近60%,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近80%,近80%的教师被评为各级各类优秀个人,80%教师攻读研究生课程。
在办学中我们传承打一小学先进办学思想,积极实践,努力创设良好教学环境,为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为学生成长提供优质服务,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同时,更注重培养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我们开设了双语教学,引进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努力使英语教学成为学校办学特色,使我们学生不仅成为个性健康发展,更具有扎实的文化知识基础,英语基础领先的学生。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
                                                        2010年4月8日


2010年民办阳浦小学招生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杨浦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法规,规范招生程序,进一步做好2010年新生招生工作。

二、        招生对象:
2010学年,本校原则上招收居住在学校所在区的适龄儿童。本年度招收的新生应是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的,能适应小学阶段学习、活动、生活要求的本市适龄儿童。
1、凡上海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凡符合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前,必须带好有关证明及家庭户口簿,先到杨浦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统一审核后,再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        招生班级数、招生总人数:
2010学年本校共招收6个一年级班级,180名一年级新生。每班学额为30名,均为“小班化教学班”。

四、        报名办法:
报名当天,本市适龄儿童,请家长陪同自己的孩子,并携带家庭户口簿,按规定时间来本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外籍及外省市适龄儿童,请事先到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先行办理登记、审核等相关手续),经区招办审阅、同意后,持招办开具的有关证明,带好孩子及户口簿,来学校报名。

五、        报名时间、地点:
按市教委规定,5月22(星期六)、23(星期天)日为招生报名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
报名地点:民办阳浦小学校区内,届时会有具体指引文字和图标说明。

六、        录取程序:
报名—→师生面谈—→发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按时报到
师生面谈时间:5月22日、23日上午8:00—下午4:30
发送录取通知书时间:6月上旬
七、        报到时间:
初定于六月上旬(具体时间按录取通知为准)
八、        收费标准:
学费:新生每学期7000元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小学部2010年小学自主招生方案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民办学校(目前已有小学和初中),是上海市教委首批认定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
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培养“外语突出,文理并重,综合发展”的高素质学生。
学校的教师团队由长期从事小学教育,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和英、美外籍教师组成,并聘请一批资深的学科特级教师、外语教学专家定期来校指导教学。
学校已经与美国德克萨斯州伯纳中学、美国旧金山中美国际学校、法国杉宾中学等结成友好姐妹学校,与国际间的合作交流日益加强,学生面向世界,走出国门的通道已经开启。
学校位于杨浦控江地区,校区占地面积约50亩,拥有现代化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校在校董会的领导下,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一流的教学质量、热忱的服务态度欢迎您的孩子到来。
二、招生原则
面向全区,公开招生,客观公正,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招收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智力正常,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以及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持本市户口的入学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外省市适龄儿童须到区小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生班级数
拟定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6个班。
五、报名办法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成长规律,严禁“面试、测试和考试”。电话通知所有报名学生来校面谈,并择优录取。
六、报名、面谈时间和地点
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5月23日(星期日)两天为一年级新生报名,同时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面谈。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地点:在学校小学部招生办公室(进门后请留意指示牌)
七、录取程序
根据学生报名相关信息及面谈情况,校方采取择优录取办法,并于6月13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八、报到时间:
    根据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2010年8月15日前。
九、收费标准
小学部新生每学期  6500  元/人。
十、课程设置:
(1)        开设新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校本拓展课程。
(2)        开设英语特色课程。
(3)        开设适应小学生的兴趣课和活动课,个别课程渗透双语教学。
(4)        开设由外籍教师任教的以英语游戏和活动为主的口语训练课。
十一、学校网址、地址、交通:
  我校网址:http://www.sisubs.com
学校地址:杨浦区永吉路351号
交通:90、6、103、863、522、842、538、137、8、819、220、大桥三线等公交线路;地铁M8号线黄兴路站。
选择双语学校,就是选择了孩子的未来!       
这里是花园,这里是家园,这里更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乐园!
             2010年4月      


2010年同济大学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        办学性质与宗旨
    同济大学实验学校是一所由新海投资集团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师惠教育联合发展公司共同兴建的九年寄宿制学校。
学校努力创造条件,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生源。
二、        学校现状与师资
学校目前共有3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4个班,初中13个班。学生1200余名,学校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有活力、有激情、有创造力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小学教师平均年龄在35岁,中高级教师职称占教师60.3%。
三、招生对象与名额
凡年满6足岁(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
小学由杨浦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招生4个班。
四、        招生办法与录取
1、5月22、23日两天为全区一年级新生报名日、面谈日(任选一天),上午8:30——下午4:00请家长陪同自己的孩子,携带家庭户口簿到本校面谈,学校择优录取。面谈结果出来后5月24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孩子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学校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非本市户籍学生要求来我校借读的适龄儿童,报名前,必须带好有关证明及家庭户口簿,先到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统一审核后,再到我校办理申请报名手续。
五、收费标准  
2010年新生收费标准:6000元/学期    住宿费:1200元/学期
六、联系方法与交通
  电话:(021)55397665       (021)55397742-615
  联系人:高老师、陈老师
学校网址:www.tjdxsyxx.com
学校地址:武东路295号
1、        公交:713路、537路、960路、99路、559路、749路、60路。
2、        轻轨到江湾镇下,步行10分钟可达。



上海外国语大学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2010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根据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自主报名,经面谈后,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1、初中预备班:户籍为本区的、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小学一年级:户籍为本区的、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的,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孩子。
三、招生班级数:
1、初中预备班:三个班。
2、小学一年级:三个班。
四、招生程序:
1、报 名
报名时间:初中预备班5月8日、9日上午9:00—下午3:00
           小学一年级5月22日、23日上午9:00—下午3:00
报名地点:上海市密云路454弄21号
          初中预备班206室 电话:65554657  65530365—801
          小学306室       电话:65545130  65546026—812
注意事项:1、初中预备班带好户口本和四、五年级的学生成长手册报名,小学带好户口本报名。
发已报名的学生面谈通知书。外区户口学生凭面谈通知到长岭路50号拿“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
2、面 谈
面谈时间:初中预备班5月15日、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
1:00—3:00
          小学5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注意事项:
1、报名学生都有面谈机会,面谈内容不涉及学科文化内容。
2、面谈时带好“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和民办初中《面谈通知书》。
3、录 取
初中预备班:根据面谈结果和学生成长手册记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5月23日前将录取结果书面通知学生,并收取被录取的学生的“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一经录取,学生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小学一年级:根据面谈结果择优录取,在6月10日前并把录取结果书面通知学生家长,一经录取,学生对口公办小学作自动放弃处理。
5月24日前将初中录取结果上报教育局义教科。
4、报到时间:7月15日前(按教育局安排)。
五、收费标准:
初中预备班:新生每学期6300元;
小学一年级:新生每学期6000元。
六、办学特色:
我校中、小学在上好统编教材的同时,开设校本英语课和由外籍教师上的口语课,采用实用性强的原版教材(例《英语900句》、《SBS》等),坚持“Speaking is Knowing”的教学理念,为学生创造“脱口而出炫英语,随时随地练不停”的语言环境,学生的听、说能力尤为突现。

                                上外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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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

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2010年初中预备年级自主招生办法


我校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区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依法自主招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        招生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杨浦区或学籍在杨浦区,读完小学五年级的优秀学生,且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
三、招生班级数
根据区教育局计划,今年招收四个班级(本区)。
四、招生程序
1.凭户口本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
8日和9日。(8:00---16:00)
2.所有报名学生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谈。面谈时带好“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面谈时间为5月15、16日。(8:00---16:00)
3.我们将在5月23日前通过电话告知面谈结果,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老校区 (世界路200号)
电话:65055736  65327483
新生入学地址:开鲁路40号
网址:http://www.yp.edu.sh.cn/web/ypsyxx
六.上报
5月24日前本校完成收取被录取学生的“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并将录取结果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本校在收到区招办转给的相关学生材料后,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报到时间
以录取通知书上报到时间为准。(7月15日前)
八、收费标准
2010年收费标准:新生每人每学期6300元
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2010-4-1



东光明中学2010年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为确保201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按时间节点完成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前,必需带好有关证明及家庭户口簿,先到杨浦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统一审核后,再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规模
初中预备年级本区3个班
四、招生程序
1、报名:
5月8日(周六)、9日(周日)两天上午8:00—下午3:00接待报名,请家长携带“户口簿”和“学生成长手册”来校填写报名表,并领取“面谈通知书”。
2、面谈:
5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两天上午8:00—下午3:00分段进行学生面谈。所有来我校报名的学生都具有面谈机会,请家长携子女并带好“民办学校报名意向表”,按“面谈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段来校面谈,内容不得涉及学科文化内容。
3、录取:
依据“学生成长手册”综合素质评价及面谈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择优录取,一经录取以书面(电话)形式,一周内通知家长与学生。
4、上报:
按规定时间收齐“民办学校报名意向表”、“告知书”,汇总后将结果上报教育局义教科审核。
五、报名地点
地址:延吉东路99号      电话:55829034  
交通:103、115、118、142、220、515、841、863、868、874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网址:www.dgmedu.org
六、报到时间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书面通知,并完成报到及相关工作。
七、收费标准
2010年学:新生6300元/学期
本校可部分住宿,住宿费:800元/学期(非空调)


上海市民办东光明中学
2010年3月19日



2010年民办凯慧中学招生方案

一、        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        招生对象
    杨浦区及外区有上海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生家庭经济尚能承担本校所需学费。
三、        招生班级数
    本校招收预备年级共五个班级学生数(其中本区四个班,外区一个班)。
四、        招生程序
1、        报名
①        报名时间:5月8、9两天。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②        报名地点:凯慧中学。地址:大连路1530号(靠近阜新路)。
③        电    话:65023340;邮箱:kaihuizhongxue@126.com
④        需带材料:报名时请带好户口簿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原件)。
⑤        报名时领取“凯慧中学面谈通知书”。
2、        面谈
①        凡来凯慧中学报名的学生,都要参加面谈。地点在凯慧中学。
②        面谈时间为5月15、16日两天中的某一时间段,请参看“凯慧中学面谈通知书”。
③        面谈时请带好“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和“凯慧中学面谈通知书”。
3、        录取
①        录取标准:学校根据学生成长手册、户口簿和面谈情况,结合学生综合素质,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适合本校就读的学生予以录取。
②        学校在5月24日前电话通知被录取的学生或学生家长。学生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③        已被录取的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5月24日前来校递交“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
④        新生报到时间:7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收费标准
2009年收学费标准为5600元/每学期。2010年新生收学费标准6300元,学校有部分住宿,每学期收取住宿费1000元。
六、        学校特色
我校既重视教育质量,更狠抓素质教育,努力寻找两者的平衡点。课堂教学力争高效,课余活动丰富多彩。
拓展型课程是我校的特色课程之一。每学期学校都将开设近三十个拓展型课程班供学生自由选择,其中有“篮球”、“排球”、“乒乓”、“围棋”、“编织”等兴趣类课程班和“硬笔书法”、“英语语法拓展”、“趣味化学”、“探索奥妙无穷的自然”等学科类课程班。丰富多彩的拓展型课程学习,使学生的兴趣爱好得以发展,学科知识得以拓展。拓展型课程的开设,深受学生们的喜爱。
“数学奥林匹克训练”是我校的另一特色课程。我校的数学爱好者们都会积极参加由上海市“数学奥林匹克”教练指导的培训课,与此同时,同学们还纷纷参加市区、全国、国际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办学十年来,已有数以千计的学生在每次的竞赛中获得各类奖项。
民乐是我校的另一特色项目。校民乐队在市区民乐比赛中多次获得个人和团体一等奖,并多次参加长江三角洲地区民乐展演,深赢赞誉。每年校民乐队都会为控江中学、杨浦高级中学、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等高一级学府输送大量民乐优秀人才。
作业校本化是我校的重要特色。学校从预备年级到初三年级的语、数、外、理、化学科,全部使用适合本校学生的校本作业,作业已完全校本化,教辅材料不进教室,从而提高了教学质量,减轻了课业负担。
学校自编德育校本教材——《咬口甜果子》上下两册,以讲故事的形式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把育人放在首要地位。
学校对学生实行多元评价,评选“科技之星”、“劳动之星”、“进步之星”等凯慧之星。初三毕业颁发《凯慧中学学生兴趣特长认定证书》,以此发展学生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10年4月


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地址:长岭路50号1楼  咨询电话:65628475*238  6501773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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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2010年初中预备年级招生方案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目前是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是上海市教委首批认定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学校位于杨浦控江地区, 校区占地面积约50亩,拥有现代化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培养“外语突出  文理并重  综合发展”的高素质学生。
一、招生原则
   面向全市,立足杨浦,公开招生,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1) 本区或外区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家庭经济能承受学校所需费用)
2) 对有以下艺术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乐器        专业要求
单簧管        专业考级6级以上
双簧管       
长笛(短笛)       
萨克斯(高、中、次)       
小号(短号)        专业考级4级以上
圆号       
长号       
次中音号(小低音)       
大号       
打击乐
(小军鼓、键盘打击乐)        专业考级8级以上
注:艺术特长学生入学需通过专项面试并提供等级证书。
三、招生班级数及招生人数
学校拟定计划招收预备班新生6个班,其中本区5个班,外区1个班。
四、招生程序
   1) 5月8日(周六)、9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 00—4:30)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凭户口本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及《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到学校报名。
2) 5月12日至13日给全部报名学生发“面谈通知书”。
3) 5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学生凭“面谈通知书”和《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到学校参加面谈(面谈内容不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4) 5月18日学校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四、五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材料及面谈情况,择优录取并以电话通知家长。
五、报名地点
     学校地点:杨浦区永吉路 351号;
电话:55805273*2410
网址:http://www.sisubs.com
交通: 附近有地铁8号线、90、115、6、103、863、522、842、538、137、8、819、220、842、大桥三线等公交线路。
六、录取
     1)5月18日告知家长面谈结果。
      2)5月19日收取被录取学生的“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
      3)5月22日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单交到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七、报到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
八、收费标准
1) 2010年上外附属双语学校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为每学期8000元/人核收学费;其他按市教委一费制收费。同时,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在校期间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2)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学生住宿,住宿费用为一学期2000元。
(注:学校不提供校车)
九、学校特色课程和内容
学校采用全国外国语学校统一英文教材和国家统编教材,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教师直接担任英语精读和泛读的教学;其它学科教学由我校教学效果显著,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任教;学校常年聘有一批外籍教师、特级教师,作为学科的“特聘导师”;学校预备年级新世纪英语教学实行小班化教学和SBS语音语调训练,并有专职外籍教师兼课;另外学校准备开设第二外语特色班。
近三十门拓展活动课程为学生搭建了展现才华的大舞台,学生的个性得到了更充分的张扬,知识与特长得到了更宽广的拓展。学校已经与美国德克萨斯州伯纳中学、美国旧金山中美国际学校、法国杉宾中学等结成了友好姐妹学校,与国际间的合作交 流日益加强,学生面向世界,走出国门的通道已经开启。
学校正凭借着科学的管理,优秀的教师群体,先进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浓郁的外语氛围和友好的国际交流,努力打造着上外附属双语学校的一流品牌。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2010年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杨浦区教育局有关2010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具有杨浦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家庭经济情况良好,能够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者。
三:招生规模
在杨浦区招收初中预备班3个。
四:招生程序
1.携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户口簿和近期一寸照片,到学校报名。
2.报名后发放《民办初中面谈通知书》。
3.学校将对全部报名学生进行面谈,面谈时携带民办初中面谈通知书》和《杨浦区2010年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
4.录取程序如下:
(1)学校组成初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面谈和录取工作,面谈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一日前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收取《杨浦区2010年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
(3)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四日前上报教育局。
(4)学生一经被我校录取,对口公办初中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和面谈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8日至9日(8:00——16:00)
面谈时间:5月15日至5月16日 (8:00——16∶00)
报名和面谈地点: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怀德路1000号,近长阳路)
学校电话:65377000  65419470转1307
学校网址:http://tt.yp.edu.sh.cn/jkyfz
     六:报到时间
     7月15日前
七:收费标准
每生5600元/学期
八:学校特色课程和内容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依托上海市控江中学,秉承控江中学“自主发展教育”的办学理念,课程灵活,设有“元善英语基地”和“许敏数学基地”,致力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学习兴趣,注重开发学习能力,培养勤思善问的思维品质,突出学法指导,强调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因材施教,张扬个性,使学生实现初中与高中乃至大学等不同阶段学习的自然有机衔接。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
2010年招生方案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区有关招生文件的规定依法自主招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本校今年继续跨区招生,招收其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班级数
1.今年我校继续招收5个班级,本区与外区招收学生数之比为7∶3。
2.2010年新招学生六年级上课地点在政修路127号校区,但进入七年级后改在世界路8号校区。
四.招生程序
1.报名
5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世界路8号向家长开放,家长可凭户口簿和《学生成长手册》复印件报名登记(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归还复印件),并领取“面谈通知单”。
2.面谈
审阅所有材料并于5月15日、16日(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凭“面谈通知单”对全部报名学生进行面谈。
3.录取
面谈结束后确定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录取学生及其家长,同时收取被录取学生的“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和“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电话通知时间为:5月17日-5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地点:世界路8号,联系电话:65561661-8308、65561661-8311, 网址:http://ls.fdfz.cn /
六.上报时间:5月24日前将录取结果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七.新生报到时间:7月15日前
八.收费标准: 2009学年收费:5900元/学期
2010学年新生收费:6300元/学期
住宿费每学期1200元
九.学校特色
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为要求,逐步形成重基础、重能力、重思维训练的教学风格,崇尚务实有效,营造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各类课程开全开足,特别是开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拓展课及探究课;学校根据学生特点,研究《课程标准》,开发校本教材,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展多种活动,近年来还组建了校民乐队,为学生搭建示展才华的各类舞台。学校从开办以来在全国及市、区的各类竞赛中名列前茅。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2010年招生方案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成立于1996年,是一所校风好,质量高,学生成长快,较受周边市民欢迎的民办初级中学。存志中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志存高远、自主发展”是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型、创新性预备英才是学校的教育目标。
一、招生原则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遵循就近入学、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杨浦区或学籍在杨浦区,读完小学五年级的优秀学生。报名者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
三、招生班级数、招生总人数
根据区教育局计划,预备年级今年招收五个班级。
四、报名办法
凭户口本和小学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2010年5月8日(周六)、9日(周日)。 2、地点在本校教学楼102教室。
六、录取程序
1、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校102教室报名。
2、本校招生工作组将对有意向报名者核对材料。
3、凡正式报名的学生发给 “面谈通知书”。
4、面谈时间5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面谈时学生需带好“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和本校发出的“面谈通知书”等。
5、面谈后一周内,通知有关学生的家长送交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告知书及民办学校报名表,家长填写后交给我校招生工作人员,我校收取后统一送区招办。一经录取,该学生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6、本校在收到区招办转给的相关学生材料后,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报到时间
7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报到时间为准。
八、收费标准
2010年入学新生每人每学期6300元。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1474号(控江路和周家嘴路之间);
邮编:200092;
电话:65036236,65149218
交通:8号线鞍山新村站,公交6、80、103、145、220、870、871、960、962路等。



上海民办交大飞达初级中学
2010年初中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学校将严格遵守市教委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不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学生学科类获奖材料,严格按照教育局招生的时间、程序操作。
二、招生对象:本市各区县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班级数:本区1个班,外区2个班,总计3个班。
四、招生程序:
1、        凭户口本和《学生成长手册》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9日8:30——15:30。
2、        凡报名者均当场发予“面谈通知书”。
3、        学生凭“面谈通知书”和“2010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意向表”于5月15日、16日9:00——15:00到校面谈,面谈内容不涉及学科文化和知识。
4、        面谈结果出来后,学校将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学校地址:青石路6号
学校网址:http://shjdfd.com
学校电话:65912127,65911846,65913581
六、录取:学校在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于5月22日前收取被录取学生的“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并在5月22日将录取结果上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七、报到时间:6月27日
八、收费标准:2009年每人每学期学费5000元,每人每学期住宿费1200元;
              2010年新生每人每学期收费6000元,每人每学期住宿费1200元。
九、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96年,是一所务实而又能努力满足家长与学生心愿的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占地12806平方米,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大楼各一幢,拥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美术教室、图书馆、阶梯教室、卫生室、食堂、浴室、大操场等。学校校舍独立使用,教室及宿舍都配备空调,活动场地、学生宿舍及住宿条件、专用教室数量及配备均达到相应90、94标准。学校附近交通方便,公交960、875、502、760、99、559、537、3号线均可到达。
校董事长邵士信是原交大附中校长、第八届民盟中央委员、第九届市政协委员、特级教师、上海市优秀校长。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聘请水平高、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任教,学校中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中青年骨干教师占62%以上。为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配有专职心理教师。
建校以来,秉承“基础厚,知识广,能力强,素质好,层次高”的办学宗旨,重视基础教育,规范教学管理。我校为寄宿制,管理严格而有序是我校的特点。管理与学生自律相结合,使学生在合理的约束下具有个人的自由天地,学生的自理、自立的能力比同龄人更强。教学上以使学生获得扎实的知识为目的,遵循人的认知规律,不跟风,不搞形式上的花架子,郑重对待教学改革。设施上以保证学生健康成长而又能受到锻炼为目的,完善而不奢华。
十余年的办学,因具有良好的校风、扎实的教学、科学的管理,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我校毕业生中较大一部分都能进入市区各重点中学。青年教师参加市、区教学比赛,多次荣获市、区二等奖、三等奖。学生在学科竞赛及科技、艺术、体育等竞赛中,捷报频传,硕果累累。2003年,我校学生刘凌英枝荣获第八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上海红领巾理事会的副理事。2007年,付佳同学当选区红领巾理事会理事。

2010年同济大学实验学校初中预备班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与宗旨
    同济大学实验学校是一所由新海投资集团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师惠教育联合发展公司共同兴建的九年寄宿制学校。
    学校努力创造条件,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生源。
二、学校现状与师资
学校目前共有3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4个班,初中13个班。学生1200余名,学校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有活力、有激情、有创造力的优秀教师队伍。中高级教师职称占教师64.3%。
三、招生对象与名额
    本校招生对象为杨浦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和部分外区品学兼优的适龄学生。由杨浦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预备年级招生3个班(本区2个班,外区1个班)。
四、招生办法与录取
1、时间安排:
A、5月8、9日上午8:30——下午4:00为全区民初中办报名日,家长携学生来校报名;
B、5月15、16日上午8:30——下午4:00学生凭“面谈通知书”来学校进行面谈,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C、5月18日前电话通知录取并收取被录取学生“2010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一经录取,学生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D、7月初发书面通知,7月15日前为本校初中新生报到时间。
2、填报志愿和提供资料:
A、学生户口簿及复印件
B、学生成长手册(小学四、五年级)
五、收费标准  
学费:   2010年新生收费6300元/学期      住宿费:1200元/学期
六、联系方法与交通
    电话:(021)65904924          (021)55397742-602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学校网址:www.tjdxsyxx.com
学校地址:武东路295号
公交:713路、537路、960路、99路、559路、749路、60路。
轻轨到江湾镇下,步行10分钟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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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

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文件
虹教〔2010〕27号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文件的精神,现就201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规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额。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区教育局和学校将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四)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区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小学班额可在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

(五)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或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六)各校应按市教委及本区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时间与工作安排见附件。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公办学校应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各类残障适龄儿童,各小学须做好登记、上报工作,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医学诊断报告,妥善做好分类安置工作,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登记,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将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公办小学必须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具有对口区域户籍、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按时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

(三)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虹口区2010年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根据课程标准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考试时间与科目:

6月18日(周五)上午8:20~ 10:00   语文

                     10:10~11:30  数学

(四)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本市跨区县、本区跨街道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2010年4月30日。在办理就读手续时应符合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五)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不得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各校必须严格按照《2010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报批项目、招生名额和招生方案,经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如有违规招生的,教育局将及时予以纠正,并取消该校第二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

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体育或艺术特长填报一所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一经录取将不再列入对口统配计划。

(六)统筹安排,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要求,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学校应告知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招生办法申报备案制度。民办学校应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二)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教育局申报备案,由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上报备案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中存在违规条款的,教育局将责令学校及时纠正。

(三)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报名时间和面谈时间等应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入学工作,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四)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四、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督导部门要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二)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教育局将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地址:祥德路141号。咨询电话:55560700转8029、65758572,监督电话:65758792。



附件:1.2010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10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3.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类特长生报名表

4.虹口区初中学校艺术类特长生报名表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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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

虹口区附件1:
2010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具 体 工 作
3月30日前        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会议
2、实施意见、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招收体育及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报市教委备案
4月15日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和政策的公示工作
4月30日        1、本市跨街道、跨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学生确认继续借读(或回户籍就读)意向截止日
2、《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截止日。
3、完成小学、初中招生对象统计工作
5月8-9日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5月15日前        完成向本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告知书》送达工作
5月15-16日        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22日前        1、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报送就读回民中学名单
5月22-23日        1、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2、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名
5月30日前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招生办公室
6月13日前        1、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招生办公室
2、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
3、报送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
6月18日        五年级学生毕业考试
6月30日        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2日        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的材料
8月13日        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0日前        上报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附件2:
2010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本区体育、艺术教育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本区初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现对2010年虹口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类特长生招收对象的基本条件与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良好,体育特长明显,运动成绩优异,并能继续参加体育课余训练的,具有本区户籍或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生。
(二)专业条件:
1、2008年7月以来参加市、区运动会以及经市教委、市体育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核准的体育竞赛,获得以下奖级者:
(1)市级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
(2)区级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个人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
2、区少体校在编学生。
3、参加校级课余训练二年以上,身体条件好,专项技术好的学生。
凡符合上述专业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一所体育项目对口的初级中学,初级中学将根据专业测试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招收学生。
二、艺术类特长生招收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有艺术特长并能继续参加课余艺术训练,具有本区户籍或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市、区级艺术团队成员、在近两年内参加经市教委、市文广局、区教育局组织的市、区级艺术类竞赛中获规定名次的学生确有培养前途的,学校在对口项目的招生中可优先考虑。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初中各校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艺术团队建设的需要,于2010年4月6日前将本校体育或艺术类特长生招生项目、条件、人数、招生方案等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区教育局核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于5月14日前向社会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只可选择一所项目对口的学校,填妥《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报名表》或《虹口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就读小学核实(必须经小学校长签名、学校盖章)于5月22日、23日两天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相关学校报名。相关学校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招生方案组织专业测试。
(四)特长生招生学校在组织相关测试时,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审核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并于5月31日前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名单报区教育局体卫科艺科和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必须附上已审核过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各校须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五)在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中,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拟招收的体育类特长生及其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招生办公室另行安排就读初中。
(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将不再列入统配计划。
四、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招生学校应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校长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有关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加强管理,规范实施,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教育局将责令纠正,并取消该校第二年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招生办公室另行安排就读初中。

http://www.hkedu.sh.cn/hkeduport ... &CategoryID=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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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

徐汇区徐汇区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04-15  作者(来源):[暂无]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0〕4号

徐汇区关于2010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精神,现就徐汇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法,班额数控制在36人以内。
(二)招生对象
1、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2、符合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5月22日(周六)—5月23日(周日)
(四)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详见《小学招生通告》)
(五)报名办法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小学;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报名就读(浦北路月季园71号),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对口小学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六)借(就)读办法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借(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8室 电话:64454511或64454046)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211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6、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7、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持《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须符合沪教委基[2010]8号文件精神)、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小学登记。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方法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今年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入学两种方法,班额数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数可适当放宽。
(二)关于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教育局核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就读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在2010年4月8日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学生在2010年4月12日之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校就读的学生),在2010年4月10—11日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3、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正式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确定艺术、体育类特长学生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
4、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内容的测试选拔。
(三)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
1、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自主招生办法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民办学校应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招生应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小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学校面谈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16日。
3、本区想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应于四月底在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表》;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0年5月8日、9日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表》,每个学生可报A、B两个志愿(A志愿优先)。民办学校于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关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招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六年级。如学生要求选择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或民办学校,学校应予以同意,同时学校应为五年级学生做好毕业生学籍材料,并把学籍材料按时送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五)关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直接升入我区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六)关于非本市户籍、跨区(县)和跨地块(区内)借(就)读生的规定
1、对非本区户口在我区借读的五年级学生,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户口核查工作,并在2010年4月30日以前,为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办好登记手续。对在本区外块就读的学生,需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应在2010年4月30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招考中心。
2、 对回外省市、外区县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我区借(就)读且符合条件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0年4月30日以前填写《借(就)读申请表》。经审核允许其继续在我区借(就)读的学生不参加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外省市户籍的借(就)读学生,均须填写初中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借(就)读承诺书》和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
4、徐汇区户口在外省市借(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0年6月12日、13日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徐汇区户口在外区(县)借(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0年4月30日前在原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我区后,由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6、区内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就读中学,入学办法与户口所在地学生相同。如学生要求继续借读,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7、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三、招生纪律
1、各中小学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毕业、发证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并把毕业和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招生考试中心。
2、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或提前。未经批准,学校不得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学校不得录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纪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各学校、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科艺体卫科、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网址:徐汇教育网  http://www.xhedu.sh.cn/
咨询电话: 54361242   54361542(54361541)*8103
监督电话:64380853   
                                                                                 
附件一:《2010年徐汇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二:《2010年徐汇区初中六年级入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7-2 2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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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招生
(网上报名登陆地址 http://222.66.2.242/zhaoshen/index.aspx


徐汇区逸夫小学2010年招生简章http://yfxx.xhedu.sh.cn/cms/app/info/doc/index.php/28230

徐汇区逸夫小学2010年招生简章

意向表下载 http://yfxx.xhedu.sh.cn/download/2010.doc

徐汇区逸夫小学创办于1996年,2007年4月学校由公立转制校改为民办学校并由上海市汇成集团举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开发潜能,张扬个性,让每一位师生在快乐中得到和谐可持续的发展。办学思想为:以人的发展为本。办学目标为:为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奠定基础。校训为:尚德、益智、添能、立人。

学校有完善的教学设施,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学校为30个教学班的规模,设有书画斋、科技港、信息库、创造室、艺术苑、英语情景室、陶艺工场等14个专用教室,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群体。在逸夫,孩子们的学习兴趣与行为习惯得到很好地培养,潜能与个性得到充分地开发与张扬,让孩子聪明地走向幸福,这是逸夫小学的追求!

学校有书法、陶艺、计算机等校本课程,有特色的科技、艺术活动。学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EPD教育项目实验学校、中国创造协会创造教育专业委员会先进实验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徐汇区素质教育实验校。学校共青团支部多次评为区新长征突击队,学校党支部为区教育系统先进党支部、区标兵党支部。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身体健康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六个班

三、报名方法和时间:

1、家长于4月15日至4月23日,在逸夫小学校园网下载或来校索取招生简章及登记意向表。

2、家长于4月24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30—3:30来校参观、咨询了解学校情况及有关招生事宜,并交登记意向表(交表时请带孩子的户口簿,学校不收取任何考级证书、学业证明等)。

3、家长于5月15日按预约的时间带孩子来校咨询、报名。

4、学校于5月30日前发出录取通知,不录取者不再另行告知。

四、收费标准

2010学年度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五、招生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监管,群众监督。

六、一年级招生工作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400号(近龙川路) 邮编:200231  

电话:64104440、64771693   学校网址:http://yfxx.xhedu.sh.cn/cms/

交通:56路、111路、824路、804路、731路、755路鲁莘线、梅周线等

友情提醒:为了家长和孩子的安全,校园内不提供停车。

                                        徐汇区逸夫小学

                                                  2010年4月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18 1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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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中学六年级特色班报名须知
    徐汇中学六年级特色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凡报考我校特色班的学生,请登陆徐汇中学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徐汇中学六年级特色班报名表》,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附上相关报名材料(考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寄至徐汇中学教导处(虹桥路68号)。

徐汇中学六年级特色班招生报名表


http://www.shxhzx.cn/re/sign_up.jsp?schoolId=threenet

(去年:初中艺术特色班招生问答
发布时间:2009-03-30 14:23:42  发布者:胡闵爱

      
  问:徐汇中学艺术教育基本情况怎样?有何特色?

答:徐汇中学的艺术教育源远流长。1864年11月22日,徐汇公学(徐汇中学的旧称)的洋乐队在洋泾浜天主堂演奏了《晨曲》。《上海旧影--老学堂》一书中写道“徐汇公学可以说是最早实行西洋音乐教育的学校,并培养出中国第一代西洋音乐人才”。

徐汇中学在艺术教育方面坚持不懈努力,93年就在徐汇区率先创办了音乐、美术特色班。10年的教学实践和学生的成长发展,证明了我校的艺术特色教育是成功的。我校是连续两届的上海市艺术特色先进学校,十多年来,从招生到管理、从课堂教学到艺术实践、从总结经验到研究对策,学校的艺术教育已逐渐走向成熟。

93年起学校为使学生丰富多彩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展,组织了音乐、美术特色班(包括声乐、民乐、西洋室内乐、舞蹈、绘画、手工、等)。他们除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门文化课基础知识的学习外,还进行艺术专业方面的学习,每周4—8课时,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较正规的艺术训练。教师为不同水平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内容,使每个学生的特长都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2008年学校又成立了舞蹈、合唱、室内乐、民乐、口风琴、数字音乐、美术、书法等12个艺术特色教师工作室,为学生和教师的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

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发展的空间,让他们在尊严、宽松、平等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使其身心、心智、智力得到充分地发展。充满了艺术文化氛围的校园里,学生能在不知不觉中得以艺术的熏陶和特长的培养,促进人格发展,提高整体素质。



问:徐汇中学艺术班的师资如何?

答:学校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分管科艺术教育工作,由一名副教导负责日常事务。下设艺术总指导、特色项目教师,形成层级管理网络,为实施多彩发展的艺术特色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学校重视艺术教师队伍的建设。目前本校有艺术教师12名,都达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名达研究生学历,3名高级教师,2名徐汇区级学科带头人。史莉莉老师在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得中学组全能一等奖。这支班子年富力强、充满开拓和创新精神,使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此外,知名教授、指挥家、教育家和文艺团体专业人员定期的亲临指导更为实施多彩发展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证。经常聘请老一辈艺术家来校作讲座等,从广度上探索普及学校艺术教育的可能性。



问:艺术特色班的教学硬件设施如何?

答:学校划出2000多平方米的教室作“徐汇画苑”、舞蹈房、乐团排练房、专用琴房、合唱团排练房等艺术特色教育专用教室。为学生素描写生配备了相当于一所专业美术院校所需的石膏像种类,为艺术教育配齐各种电教设备、教学图片、音像资料等。近年来根据教师的特长在原有的美术、声乐、民乐、室内乐、舞蹈专用教室基础上又花费近十万开辟了数字艺术专用教室,和口风琴特色教学。学校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学音乐、美术及艺术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艺术类课程,开发艺术拓展型、研究型课程。

我校初中部每个年级十个平行班中有3个艺术特色班(音乐舞蹈、合唱、美术),艺术特色教育介于专业和业余之间,每周有固定课时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正规的学习和训练。面上普及的艺术教育也借鉴、吸取艺术特色教育的做法,在教学内容上有很大拓展,我校艺术教育已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格局。

问:艺术班学生初三毕业后的去向怎样?

答:几年来,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我校艺术特色教育的方法,学生无论文化课学习,还是艺术专业都有很大的提高。

有40%的艺术特长生升入更高一级的艺术类学校学习,如: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上海师大音乐大专班、上海师大美院中专部、上海戏曲学校、上海工艺美术学校、华东师大幼师、特教大专、上海华山美校等。我校艺术特长生十分受欢迎,如:98届初三,上海行知艺术师范原计划在徐汇区招收3名艺术特长学生,但看到我们的学生后,决定增招至6个名额,全给了我校学生。

还有50%多的学生继续升入高中,求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他们中有考入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也有考入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纺大等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



问:近几年艺术班学生取得过哪些突出成绩?

答:“十五”期间我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类竞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1.一人获“千禧龙杯”国际青少年书画作品联展大赛银奖;

2001.一人获首届全国“希望之星”大赛舞蹈十佳奖;

2001.两人获上海市第十届美育节书画篆刻一等奖;

2001.八人获全国少儿“星星河”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一、二、三等奖等;

2003.获上海市学生艺术节“金孔雀”舞蹈节比赛二等奖;

2005.获上海电视台“我们最棒”校园流行组合电视邀请赛超白金奖;

2005.获上海市“布谷声声”学生艺术节合唱专场比赛二等奖;

2005.八人获全国“希望之星”大赛上海赛区舞蹈十佳奖;

2005.十二人在世界华人少年儿童书画大赛中分获金、银、铜奖,徐汇中学获全国青少年   

书画教育成果奖:

2005.十一人在“园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中我校有分获少年组金奖和银奖;

2006.获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赛区合唱比赛一等奖;

2006.室内乐队获徐汇区中小学生器乐比赛获一等奖;

2006.民乐团两次参加“长三角”地区民族乐团展演成绩优秀,获得新秀奖。

2006.一人在国际手风琴大赛中获金奖。

2006 年徐汇区“上小杯”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舞台表演舞初中组,一等奖。

2006年参加上海市“美年达”百校风采大赛获初中组一等奖。高中组三等奖。

2007.十人在“我眼中的特奥会”美术创意大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等;

2007年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中学生报“美年达”百校风采大赛获金奖。

2007年舞蹈团赴美国参加第三届美国国际儿童舞蹈交流比赛群舞《织之织》获一等奖,群舞《溜溜的康定溜溜的情》获二等奖。

2008年8月指导学生参加德国德累斯顿第五届国际儿童舞蹈比赛《岁月如歌》获得一等奖。

2008年8月创编舞蹈《福娃吾娃》获上海市学生舞蹈节表演舞专场比赛二等奖。

2008年民乐团学生获得长三角地区民乐邀请赛 “优秀奖”。

2008年学生参加第三届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全国总决赛获二胡特等金奖。



问:如何报考徐汇中学艺术特色班?

答:我们热忱欢迎有一定基础的器乐(民乐、室内乐、键盘乐)、声乐、舞蹈、绘画、书法以及天资高,在艺术方面有爱好特长的本区(及外区、外省市)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艺术特色班。

招生咨询电话:64381443转8000)


2010年紫竹园中学预初特长生招生方案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0-04-16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徐教科〔2010〕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特色班招生实施方案。
一、特色班招生领导工作组成员:

长:张岚

员:滕忠跃、张威、钱燕、张敏、肖洁、朱宇
二、招生人数及条件
(一)
招生人数:
根据2010年徐汇区中小学科艺体类特色班、传统项目招生计划,我校美术特色班招生计划为20名。
(二)
招生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小学五年级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且爱好美术或参加过专项学习、身体健康、并获得过市、区科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
招生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凡报名学生必须填写招办所发的《特色班报名表》,并有就读小学盖章。
(二)专业测试
1419日学校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特色班报名的学生材料。
2420——22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3、测试时间:424日上午900——1100,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内容:学生临场根据所给主题进行创作绘画,绘画工具不限,绘画形式不限

5、测试地点:
紫竹园中学
百花街15
(三)录取
1、学校于427日将拟录取特色班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2、学校于428—30日收到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色班拟录取名单后,通知拟录取特色班学生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3、学校于54日将特色班录取名单送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将录取名单及报名单送招考中心。
455日招考中心将名单转交小学,小学将报名表放入材料袋。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2010415

2010年紫竹园中学预初特长生招生方案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0-04-16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徐教科〔2010〕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特色班招生实施方案。
一、特色班招生领导工作组成员:

长:张岚

员:滕忠跃、张威、钱燕、张敏、肖洁、朱宇
二、招生人数及条件
(一)
招生人数:
根据2010年徐汇区中小学科艺体类特色班、传统项目招生计划,我校美术特色班招生计划为20名。
(二)
招生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小学五年级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且爱好美术或参加过专项学习、身体健康、并获得过市、区科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
招生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凡报名学生必须填写招办所发的《特色班报名表》,并有就读小学盖章。
(二)专业测试
1419日学校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特色班报名的学生材料。
2420——22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3、测试时间:424日上午900——1100,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内容:学生临场根据所给主题进行创作绘画,绘画工具不限,绘画形式不限

5、测试地点:
紫竹园中学
百花街15
(三)录取
1、学校于427日将拟录取特色班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2、学校于428—30日收到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色班拟录取名单后,通知拟录取特色班学生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3、学校于54日将特色班录取名单送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将录取名单及报名单送招考中心。
455日招考中心将名单转交小学,小学将报名表放入材料袋。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2010415

2010年紫竹园中学预初特长生招生方案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0-04-16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徐教科〔2010〕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特色班招生实施方案。
一、特色班招生领导工作组成员:

长:张岚

员:滕忠跃、张威、钱燕、张敏、肖洁、朱宇
二、招生人数及条件
(一)
招生人数:
根据2010年徐汇区中小学科艺体类特色班、传统项目招生计划,我校美术特色班招生计划为20名。
(二)
招生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小学五年级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且爱好美术或参加过专项学习、身体健康、并获得过市、区科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
招生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凡报名学生必须填写招办所发的《特色班报名表》,并有就读小学盖章。
(二)专业测试
1419日学校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特色班报名的学生材料。
2420——22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3、测试时间:424日上午900——1100,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内容:学生临场根据所给主题进行创作绘画,绘画工具不限,绘画形式不限

5、测试地点:
紫竹园中学
百花街15
(三)录取
1、学校于427日将拟录取特色班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2、学校于428—30日收到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色班拟录取名单后,通知拟录取特色班学生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3、学校于54日将特色班录取名单送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将录取名单及报名单送招考中心。
455日招考中心将名单转交小学,小学将报名表放入材料袋。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2010415




上海市第二初级中学2010年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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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市二初中    发布时间:2010-04-14


根据徐教科〔2010〕3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为健全和规范本校艺体类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使之有序进行,特制定上海市第二初级中学2010年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
经学校申请,并报教育局核定,市二初中2010年招生项目、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是:影视特色项目,15人,本区、全市;舞蹈\合唱\民乐\车模\武术特色项目,35人,本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区(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入学学生。
(二)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初中入学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三)身体健康,参加过专项学习,获得过市、区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
(四)确有发展潜力的文艺、体育专长的苗子。
以上学生可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并报招收学校汇总备案。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也不招收无“特长生报名表”的学生。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4月19日,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特长生报名的学生材料。
2、4月20日—23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其中,影视特色项目的学生于5月8日参加面试。
3、4月25日上午,学校组织舞蹈\合唱\民乐\车模等专业测试。其中,武术特色项目由少体校负责。
4、4月27日,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除影视特长生外)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学校公示一周。
5、4月28日—30日,接到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后,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家长签字确认。
6、5月4日,将特长生录取名单(除影视特长生外)送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将录取名单及报名单送招考中心。
四、招生工作机构及招生工作的监督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  军
副组长:史美彪
组  员:陆忆娓  钱敏华  康敏
2、成立招生工作考评小组:
组  长:陆  军
副组长:史美彪
组  员:薛 逸(合唱)、钟 璨(舞蹈)、徐祖贻(车模)
王宝金(民乐)、影视的外聘专家
3、严格按照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中接受教育行政的监督。
4、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学校张榜公示1周后,按表格要求报区招考中心备案,未经公示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五、特色项目的管理和要求
(一)学校要关注艺体类特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按专业培养计划认真实施,建立特长学生专业(特长)发展档案。
(二)每学年要组织一次特色项目展示或交流,每学年结束要认真总结特色项目的开展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科艺体卫科。
(三)承担区教育局安排的接待、交流、外出表演等任务。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第二初级中学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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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201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本区小学阶段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精神,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结合学校设点布局规划,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统筹规划、整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招办将加强对区内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2、各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及时纠正招生中各类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各校招生工作随时接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监察科的指导与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公办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学校要向社会承诺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来招收和选拔新生。
4、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学科化的测试和面试。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须向区教育局“招办”申报备案,由教育局“招办”进行审核后实施。
5、4月15日前,区教育局将把2010学年小学招生政策及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6、5月15日前,各校向户籍在对口居委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7、各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工作日程组织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各校5月22日、5月23日接受新生报名。各校招生通告以教育局统一样张为准。
8、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可同时开展面谈。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招办”备案。
9、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各类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贯彻市、区“2010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教育局将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招生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10、对不符合普通小学招生对象的儿童,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凡报名者中属此对象的,学校填写《疑有严重学习障碍儿童情况表》送教育局“招办”,由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测定后决定该生就读学校。
11、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本区借读,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直接到区招办集中进行登记,“招办”在保证各校对口辖区内适龄儿童取得学额的前提下,待本区适龄儿童妥善安排后,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作统一安排。
12、体育传统项目校的体育训练班,可跨居委招生。学校、项目和规模由区体育局与区教育局共同商定,招生前经运动项目测试合格后,统一招生。为有利于培养体育人才,稳定集训队伍,学生日后如不参加集训应退出集训校,回对口学校就读。
13、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区小学今年起始年级教学班的班额数基本达到25人以内,各校应严格执行区招生计划中的学额规定,未经“招办”批准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14、加强学籍管理,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各校应按照“招办”的相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统一的学籍号。
15、各校最迟于新学期开学前15天,向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三、工作日程:
4月15日            区教育局网上公示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4月19日前          各校张贴招生通告(见附件);
4月30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5月15日前          完成一年级新生《告知书》送达工作;
5月22日、23日     各校接受新生报名,收《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借读生到区招办集中办理入学登记;
5月30日前          各校向“招办”上报实际报名的对口新生名单、汇总表及新生信息;
6月30日           受理就近入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逾期办理者,由“招办”另行统筹安排;
7月上旬            各校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入学通知书;
        招办根据各校招生情况进行借读生调配;
8月15日前          向各类借读生发入学通知书;
9月1日前          各校完成新生入学教育,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统一的学籍号。
四、其他:
体育项目招生:由招办与体育局商定后确定名额


附件:卢湾区2010学年度小学招生通告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卢湾区2010学年度小学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儿童。
二、招生原则:
1、全区统一招生,各校报名登记,相对就近入学。
2、各小学不得接受本区非对口地段的儿童进行入学登记。
3、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测试或者面试、面谈。
三、对口儿童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户籍人口,提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于5月15日前委托社区居委、对口学校向户籍在本区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2、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区教育局发出的《入学告知书》和户籍证明,按指定时间、地点到“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手续。报名时请交儿童《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白卡)。
3、若逾期报名,当对口学校名额已满时,由教育局入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
4、为了稳定招生秩序,促进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部分学校为限制择校无序行为,对户口迁移问题作如下规定:户口迁移须监护人(父母)与孩子同户。对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的新生,由招生入学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招生情况,根据学额统一调配。
5、持本区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携儿童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于5月22日、5与23日到招办(重庆南路247号)报名,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对口入学。
四、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借(就)读办法:
(一)以下几类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申请在本区借(就)读,由卢湾区入学招生办公室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待本区户籍对口学生安排后,视各校学额情况作统一安排。
1、持本区房产证的借读生
所需材料:
①        儿童户籍证明;
②写有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姓名的有效房产证;
③预防接种卡(白卡)
④父母户籍证明。
2、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所需材料:
①        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②        儿童户籍证明;
③        预防接种卡(白卡);
④本区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
3、外省市借读生:
在本区连续居住,父母一方持有《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所需材料:
①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市统一pos机识别为准);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1年或以上的综合保险缴费记录或街道居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⑤合法租房合同及产权证等本区居住证明;
⑥监护人身份证。
4、港澳台和外籍借读生:
所需材料:
①儿童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台胞证等);
②        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        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④本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二)登记办法:
    上述借读生可于5月22日、5与23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卢湾区招办(重庆南路247号)统一登记申请借读。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监护人可在5月22、5月23日到招办登记,或6月5日上午直接到卢湾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局门路426号)报名。
六、时间安排:
1、4月30日为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的统计日。
2、5月15日前向户籍在本区对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3、5月22日、5月23日户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持《入学告知书》到指定的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手续。区招办同时接受上述各类借读生登记。
4、6月30日,为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逾期办理者,由入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另行安排。
5、学校最迟于新学期开学前15天,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七、小学招生对口居委:
                小学对口居委:
八、报名地点:
学校地址:
具体时间:
联系电话:

卢湾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63879998
                                                              

卢湾区教育局
                                  卢湾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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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201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教委沪教委基[2010]26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对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设点布局,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同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初中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2010年初中入学原则和对口方案
1、区教育局根据本区中小学生源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全区初中校招生计划的管理。初中阶段继续推进小班化教育,采取“学校限班数,班级限人数”的做法。初中学校班额数控制在25人左右。
2、凡初中校招生计划与对口小学毕业人数相当的,则小学生原则上全部按区教育局公布的对口方案,对口进入初中校就读。
3、在卢湾区小学就读的非卢湾区户籍的“借读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要求继续留在卢湾区借读的,可按本区的对口方案就读初中。
4、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要求,将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域招生整体工作之中。凡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本区小学毕业的,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5、在本区初中借读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外省市户籍学生,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各小学应及时将有关政策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并发放“告知书”。对要求继续留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各小学可要求在家长履行相关承诺手续后,按本区招生方案进入初中就读。
6、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7、民办初中校不安排对口。
8、2010年卢湾区中小学对口方案
七色花小学对口向明初级中学;
三中心小学、复兴中路第二小学对口比乐中学;
二中心小学对口启秀实验中学;
瑞金二路小学外省市户口学生对口启秀实验中学或清华中学(由学生自主选择);
巨鹿路第一小学、淮海中路小学、瑞金二路小学对口清华中学(注:瑞金二路小学外省市户口学生对口启秀实验中学或清华中学<由学生自主选择>);
瞿溪路小学对口卢湾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中二小学、上师大卢实小外省市户口学生、师专附小外省市户口学生对口三好中学。
一中心小学对口兴业中学 ;
海华小学对口卢湾中学;
上师大卢实小、师专附小对口李惠利中学。(注:两所学校的外省市学生对口三好中学)
三、关于开展“块内对口招生”试点
1、今年开展“块内对口招生” 试点的学校共涉及五所中学,八所小学,分成两个块内对口招生试点块。具体如下:
第一块: 中学:启秀,清华
        小学:二中心,瑞二,巨一,淮小
第二块:中学:李惠利,三好,教院附校
        小学:实小,附小,中二,教院附校(小学部)
2、区教育局分别确定五所中学块内非对口小学招生的计划,块内招生计划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并下达到相关中小学。试点小学毕业班学生凡要求到块内非对口的初中校就读的,可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小学提出报名要求,并填写报名单。学生不能填报招生试点块以外的其他初中校。
3、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小学将学生报名情况汇总到初中校。如果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则报名的学生全部进入块内非对口初中校就读;反之,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招生初中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电脑派位或其他办法进行录取,凡录取的学生则进入块内非对口的初中校就读,没有录取的学生按对口方案到对口学校就读。招生工作完成后试点中小学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关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1、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区教育局将对本地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经审核同意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予以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学校应严格执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普通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除区教育局定点初中校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外,其它初中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应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与招生工作严格区分。
2、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安排
体育:   向明初级中学: 游泳、女篮、乒乓
卢湾中学:     田径、女排、三模
李惠利中学:   田径、男篮、射击、击剑
比乐中学:     田径、游泳、射箭
清华中学:      乒乓
艺术:   教院附校:     造型艺术
李惠利中学:    书画、声乐、器乐、舞蹈
         兴业中学:      弦乐   
启秀实验:      书画艺术                                               
3、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采取由小学进行推荐、初中校组织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初中校不得进行与体育艺术项目无关的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测试和选拔。
各初中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特长生招生项目、人数和办法进行测试和录取。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招生简章要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才能发放。
五、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1、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的住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核准后可向外区县招生。
2、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8、9日。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0年5月15﹑16日。民办初中于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3、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选拔测试招收录取学生的,或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经查实,区教育局将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学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六、其他
1、五年级升级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学科。
2、凡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结)业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给学生小学毕(结)业证书。
3、凡户籍在外区、要回外区就读的小学生,应在四月二十三日前填妥《初中入学定向表》,在卢湾区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学生材料转达到户籍所在区。
4、回民中学招收本区少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则入学名单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
5、户籍在卢湾区,目前在外区、外省市借读的学生要求回卢湾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全区中学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七、为保证全区初中招生的顺利进行,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为社会提供招生咨询服务让群众早些知情、让家长放心、安心。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妥善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人民群众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碰到的问题。
为保证全区初中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区教育局将完善招生监督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进一步实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查制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检查和监督。
区教育局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是:63310343

八、日程安排
3月下旬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计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
3月下旬       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议听取初中入学方案意见
4月1日       各小学领取非卢湾区户籍学生入学定向表
4月上旬       各小学召开家长会宣传招生政策
4月中旬       区教育局网上公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和信息
4月23日前    借读生填写《初中入学定向表》,写明继续申请借读或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就读
4月23日前    各小学将回户籍地借读生清册交区中招办、同时要求继续在本区申请借读的学生清册也交区中招办办理借读申请。
4月30日前    各小学上报学生名册
5月8日       中学举行体育艺术特长生技能测试
5月中旬      教育行政部门向小学毕业生下达初中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告知书
5月8、9日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5月15、16日  民办初中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面谈
5月30日      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上报确认名单
6月10日      各小学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校对学生清册
6月24—25日  各小学为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及学生材料送区中招办
6月30日前    初中校受理就近对口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7月2日       各区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材料
8月中旬      各中学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初中预备班学生清册及学生材料,中学发出录取通知。


附件1:2010年卢湾区初中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10年卢湾区初中入学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一览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卢湾区初中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招生班级数        备   注
比乐中学        4       
启秀实验中学        4       
三好中学        2       
卢教院附属中山学校        6        含本校小学部学生直升
清华中学        4       
李惠利中学        6       
卢湾中学        6       
兴业中学        4       
向明初级中学        6       
民办永昌学校        2        含本校小学部学生直升
民办震旦外国语中学        4        本区招生计划为 2 班

备注:以上各校招生班级数仅为学校计划招生数,在招生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2:

2010年卢湾区初中入学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一览表


学校名称        艺术、体育项目名称        招生人数
向明初级中学        游泳、女篮、乒乓        10
向明初级中学        军体科技        30
卢湾中学        田径、女排        13
卢湾中学        三模        20
李惠利中学        田径、男篮、射击、击剑        10
李惠利中学        书画、声乐、器乐、舞蹈        30
比乐中学        田径、游泳、射箭        10
兴业中学        弦乐        15
卢教院附属中山学校        造型艺术        6
启秀实验中学        书画艺术        5
清华中学        乒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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