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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10年515楼更新(07年/08年171/09年351楼各区中小学入学方案\对口地段\特色\联系等)

普陀区

普陀区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基〔2010〕24号

201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等精神,现就本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和计划附后)。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生源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2、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方案和计划附后)。回本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招生计划相对宽裕的初中学校就读。
    3、本辖区内凡符合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 8号)规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向居住地所属的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须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2、民办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8、9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2、23日,与公办小学新生报名同时进行,民办中小学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3、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0年5月15、16日,民办小学可在新生报名时同时开展面谈。
  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民办初中学校于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10年6月13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201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要建立201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4、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招生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5、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区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班额可控制在35人以内。
    6、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还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7、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局制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确定本区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8、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9、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应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0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五、监察要求
    1、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在招生期间认真执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察制度,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670,7692),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其中的公办学校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六、日程安排
3月底 小学完成招生对象的数据统计工作
4月中旬 公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有关信息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截止日
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续签时间截止日
4月底 小学五年级毕业申请在本区初中继续借读材料审核
5月8-9日 各民办初中报名
5月15日前 小学完成向一年级新生和五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告知书》工作;小学完成招生通告的张贴工作
5月15-16日 各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22日前 1、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全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学生名单交换工作
2、通过网络和快递将普陀区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名单送交闸北区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5月22-23日 1、全市小学新生报名,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2、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5月30日 各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6月13日 1、各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2、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民办初中跨区县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2日 全市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民办初中跨区县招收的学生材料集中交换日
7月10日 各类初中向学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7月13-15日 初中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8月13日 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生录取结果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0日前 上报普陀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咨询地址: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咨询电话:62601550
监督电话:52564588-7670,7692
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附件:
 1、2010年普陀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http://www.pte.sh.cn/Upload/2010/0421/105344845.doc
    2、2010年普陀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3、2010年普陀区小学升初中对口方案
    4、2010年普陀区各初中招生计划
    5、普陀区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及程序


普陀区教育局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5-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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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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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陀区小学各校一年级招生计划(班级数)

学 校        招生计划
(班级)
回民小学        2
武宁路小学        5
新武宁小学        2
陆家宅小学        2
中北一小        4
洵阳路小学        4
管弄新村小学        3
平利路一小        3
平利路二小        2
沪太新村一小        5
华阴小学        3
朝春中心小学        9
曹村六小        3
华师大附小        5
长征中心小学        5                                                                                                                                                                                 
曹杨小学        3
真如文英小学        4
杨家桥小学        3
真如三小        3
真光小学        4
联建小学        4
树德小学        3
恒德小学        4
桃浦中心小学        4
金沙江路小学        3
新普陀小学        5                                                  
金洲小学        5
光新学校        2
普雄学校        3
子长学校        3
洛川学校        4
宜川附校         2
沙田学校        2
铜川学校        4
教院附校         2
二中附校        4
晋元附校        5
曹杨附校        3
江宁学校        4
培佳双语学校        5
新黄浦实验学校        3
中远实验学校        4


2010年普陀区小学升初中对口方案


小  学        对口中学
明山小学        新会中学
管弄小学        洵阳中学
朝春中心小学        兴陇中学
真如文英小学        曹杨五中
真光小学
树德小学
金洲小学        真光中学
普雄学校小学部        普雄学校
宜川附校小学部
华阴小学        宜川附校
晋元附校小学部        晋元附校
长征中心小学        长征中学
        曹杨中学
新普陀小学        梅陇中学
武宁路小学
新武宁小学        武宁中学
中北一小
洵阳路小学
陆家宅小学        北海中学
师大附小        华师大
四附中
曹杨小学        梅川中学
铜川学校小学部        铜川学校
子长学校小学部        子长学校
曹杨附校小学部        曹杨附校
二中附校小学部        二中附校
桃浦中心小学        桃浦中学
       
江宁学校小学部        江宁学校

光新学校小学部        光新学校
沪太一小
平利一小        延河中学
金沙江路小学        怒江中学
真如三小
杨家桥小学        真北中学
沙田学校小学部
村六小学        沙田学校
洛川学校小学部        洛川学校
教院附校小学部
平利二小        教院附校
联建小学
恒德小学        新杨中学
回民小学        同济二附中
       
中远实验小学部        中远实验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5-5 1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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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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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依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 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本区2010年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及程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申请入小学、初中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续签截至日为4月30日。在《临时居住证》续签有效期内,小学毕业可继续申请升入初中就读;否则,视为不再需要在沪就读初中。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的《临时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
需提供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4、预防接种卡;
5、普陀区有效住所证明;
需提供在普陀区内的有效住所证明,包括购房产权证明或由有资质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租赁合同。
三、入学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持有符合条件的《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由监护人在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时,带好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2、学校应根据当年招生的计划数和实际招生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安排《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
3、如学校地段内户籍儿童学额已满,则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经核实后由教育行政部门以相对就近为原则,统筹安排至学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4、对于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临时居住作证》人员子女,报名时需填写《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安排就读。
5、学校须审查相关证件原件,并予以复印存档,以备教育行政部门督查。
(二)五年级毕业申请在本区初中继续借读
1、持有符合条件的《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继续借读本区初中申请。
2、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
3、学校初审通过后,上报普陀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本区公办初中借读。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5-5 19: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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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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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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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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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我先留爪,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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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关注本贴呢,加油,香茗一杯,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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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强人,一直在关注此贴
看的出楼主一直在关注招生马上超过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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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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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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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1 18:21 发表
浦东新区
请问强大的楼主,浦东的公办小学对户口的要求是要3月底之前签过去的还是4月底之前签过去的?问了不同的人,好像说法都不同啊,我已经彻底地晕了。
另外如果只有产证的话(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户口不在那的话是不是不一定能上产证对口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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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幼升小的家长,可以申请加入QQ群53288394。不过那个群是奥数网建的,需要哪里的会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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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flzpxb 于 2010-3-4 00:06 发表

请问强大的楼主,浦东的公办小学对户口的要求是要3月底之前签过去的还是4月底之前签过去的?问了不同的人,好像说法都不同啊,我已经彻底地晕了。
另外如果只有产证的话(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户口不在那的话是不 ...
我也是浦东的,浦东在每年四月份的时候事先会发下来一个表格给各个幼儿园,让家长填表的。无论本市、人才引进或外来人员的孩子,都要填相关信息,表上是关于你的孩子要选择何种方式对口,比如户口对口、产权对口等信息,如果你选择了产权房对口的话,教育署会根据你的产权房地址来安排你孩子的对口小学然后发给你告知书。你拿着告知书可以进纸上的对口小学,也可以在考取其他小学后把该该告知书交给录取的学校。虽然要求统计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但如果你要选择户口对口的话,就得在这之前把户口迁过去。为了保险起见,尽早的最好。如果你填的表格是选择产权对口的,就无所谓迁不迁了。不过去年的表格内容是否有变化,还得问问去年的浦东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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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5 12:46 发表

我也是浦东的,浦东在每年四月份的时候事先会发下来一个表格给各个幼儿园,让家长填表的。无论本市、人才引进或外来人员的孩子,都要填相关信息,表上是关于你的孩子要选择何种方式对口,比如户口对口、产权对口等 ...
谢谢LZ,我担心的是产证3月底办不下来的话会影响孩子入学。
如果我不签户口只有产证的话,是不是要等录完有户口的孩子才考虑录只有产证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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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4#xujeney 的帖子

谢谢,报旺旺的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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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flzpxb 于 2010-3-5 13:02 发表

谢谢LZ,我担心的是产证3月底办不下来的话会影响孩子入学。
如果我不签户口只有产证的话,是不是要等录完有户口的孩子才考虑录只有产证的孩子呢?
交表格的时候要交相关证件复印件的,也就是信息采集中需要核实的内容。
后面的问题:应该不是,都是第一程序操作的。你选择了产权对口,就相当于户口对口一样的录取操作。(只是你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的学校可以考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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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7#aileen 的帖子

回复似乎不行,你上E度网,注册一个会员号,找到幼升小QQ群的帖子,回复一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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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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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4#香茗一杯倚清风 的帖子

谢谢,LZ,辛苦了,我们9月也要上学了,不知静安的招生条件什么时候出。去学校问过说报名在4月底5月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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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AJIAKAKA妈妈 于 2010-3-14 22:41 发表
谢谢,LZ,辛苦了,我们9月也要上学了,不知静安的招生条件什么时候出。去学校问过说报名在4月底5月初的时候。
快的话是4月15日左右。上外静小已经开始招了,请看前面的简章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15 0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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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2#香茗一杯倚清风 的帖子

这个实验小学是浦东那个吧?
还是教科委靠近斜土路那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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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ileen 于 2010-3-17 14:54 发表
这个实验小学是浦东那个吧?
还是教科委靠近斜土路那个啊
浦东的不是实验小学。全称是“上海市实验学校”(12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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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LZ辛苦了,同步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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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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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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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宝中学2010年预初年级新生招生


关于我校招收2010年预初新生的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10年招收预初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上宝中学2010年预初年级新生招生办公室成立,关于上宝中学2010年预初年级新生招生事项均与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
  1.办公地址:上宝中学初中校区(闵行区农谊路1号)
  2.电话:64619823  54866016*8209  联系人:许老师、张老师
  3.公交线:753、763、莘江线等在新镇路闵行体育公园站下车;91、莘纪线在七莘路中谊路站下车。
  二、要求报名上宝中学预初年级的2010年闵行区小学毕业生需把介绍本人情况的资料送到上宝中学初中校区(闵行区农谊路1号)。
  资料包括:本人情况简介(本人简况、父母工作及职务、户籍情况、联系电话。最好由学生用手书写),四、五年级成长记录册复印件。
  资料务必尽快送到上宝中学。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三、关于非闵行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报名上宝中学的须知。
  1.非闵行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想报名上宝中学预初年级,务必尽快把毕业生的资料(要求同上)送到上宝中学初中校区。
  2.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品德评语为优。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作业书写认真,字迹端正,能按时完成。能自觉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有锻炼身体的习惯。拥有健康的体魄,能做到每天活动1小时。
  (4)具有上海户籍、上海蓝印户口、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
  3.非闵行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四、五年级成长册(原件),语文作文本、数学、英语作业簿等,上海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薄)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一张一寸照片,学籍号,其他本人认为重要的资料。
5.报名地点:上宝中学初中校区(闵行区农谊路1号)
备注:①本区学生指在闵行区内各小学就读的学生(包括外区户口,在本区就读)。
   ②外区学生指在闵行区以外其它区县就读的学生(包括闵行区户口,在外区就读)。

2010年3月16日 

http://www.shsb.cn/Item/140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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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神通广大的楼主,我孩子是明年上小学,我在2008年7月买好了上海小学对口的房子,同时也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到那里了,可是我听说户口是认到每年5月30日的,可是今年又听说要认到3月底了,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户口和产权都差几个月,是不是就会不行呢?请教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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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ijy31 于 2010-3-21 13:37 发表
请教神通广大的楼主,我孩子是明年上小学,我在2008年7月买好了上海小学对口的房子,同时也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到那里了,可是我听说户口是认到每年5月30日的,可是今年又听说要认到3月底了,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
谢谢你的信任。往年都是4月底。现在招生政策具体尚未公布,像你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一下你所在区的教育署。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21 2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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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不得测试不得设重点班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不得测试不得设重点班
作者:李爱铭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日期:2010-03-20 12:05:54

  

    西湖龙井资讯平台3月20日讯:昨天,市教委发布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重申,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小学和初中,招生时都不得以任何测试形式选拔学生,并不许设立重点班。

    据了解,公办学校将按照划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孩子免试入学。民办学校在录取学生时,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市教委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5月22、23日为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8日、9日,面谈时间为5月15日、16日。各类学校将在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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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将实现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

上海市2010年将实现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
2010-02-24 15:31:39
  记者从上海市教委今天召开的推进素质教育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上海市投入36.9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学校享受免费教育,以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至本学期开学,在沪的40万外来务工者子女中,享受本地免费义务教育的孩子已占97.3%。今年内,上海市将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实现对农民工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

  据了解,上海市18个区县中,目前已有15个区实现了农民工同住子女100%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龄农民工同住子女中约有70%进入上海市公办中小学就读,30%学生进入由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同样可获得免费接受教育的机会。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后庆表示,目前在上海仅剩下1万余名外来务工者子弟,仍就读于22所需缴费就读的简易学校。这些学校中间,经过整改、审查符合上海市办学条件规定者,将获得民办学校资格。那些无法人资质和相应办学条件,存在学生安全和食品卫生等隐患的“草台班子”学校,则将最终消失。在这些学校中就读的学生将被接收进公办学校或合格的民办学校,享受免费教育。

  据悉,2009年上海9个中心城区中小学生人数仅占全市学生数的31%,9个郊区的学生人数比例则高达69%。上海市政府因此将教育资源的均衡优质建设重心全面转向郊区,去年新竣工的学校六成以上建在郊区。宝山、嘉定等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纷纷采取政府履责、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等办法,不仅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求学问题,还通过成立联建体、由优质公办学校帮带、划片开展教研活动等方式,提高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使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沪籍学生享受到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

  为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上海各区县还开展了多项试点。普陀区实行教师“走教”,引导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在他校带教,目前全区10%的教师皆有走教经历。宝山区则结合绩效考核,到农村服务的教师若符合规定可使用农村学校高级教师聘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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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21 20:13 发表


谢谢你的信任。往年都是4月底。现在招生政策具体尚未公布,像你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一下你所在区的教育署。
谢谢楼主,不知道您是否有徐汇区教育署的联系方式呢?要这么严重啊,我原本想差几个月应该没关系的,现在看来真得咨询一下了,谢谢楼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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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ijy31 于 2010-3-21 21:45 发表

谢谢楼主,不知道您是否有徐汇区教育署的联系方式呢?要这么严重啊,我原本想差几个月应该没关系的,现在看来真得咨询一下了,谢谢楼主哦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
邮编:200030 电话:64872222
(不知电话号码今年有没有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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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3-21 21:48 发表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
邮编:200030 电话:64872222
(不知电话号码今年有没有变化?
非常感谢,我会打电话过去咨询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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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学校招生入学监察工作意见

关于2010年学校招生入学监察工作意见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0〕2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为实现今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透明、稳定、可控”的工作目标,制定2010年本区学校招生入学监察工作意见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机制,确保招生工作责任落实
    教育局成立2010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教育党工委书记和教育局长为本区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全责。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要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规范招生,维护公平公正。
    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源头防范机制,招生入学工作集体决策、阳光公示、审核会签、工作督查、问责追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二是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招生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构建教育局、学校、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落实考生信息保密、考试安全、章程执行、录取审核等制度规定。三是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做好考生诚信教育和招生工作人员职责教育,明确纪律和要求,增强公信力、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查找薄弱环节及问题易发部位,制定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招生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教育局对招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全责,抓好干部管理与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正、健康、有序地进行,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招生考试中心要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考试安全、录取规范、结果公平。招生监察小组要坚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的原则,加强对招生政策研究、录取方案确定、操作程序规范、考试过程安全、录取结果公正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阳光公示关、考风考纪关、录取审核关,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二、聚焦重点,加强监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重点对阳光招生的执行情况加强督查,规范招生行为,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1、加强对招生章程制订和执行的监察
    招生章程必须内容真实、准确,表述清晰、规范,一经核准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有关内容和已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得随意调整有关既定程序,如有违反,必须追究相应责任。
    2、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的监察
    招生小组对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进行监督。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细化报名、考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具体方式及举报渠道等要求,做实各层面、各环节的公示工作,确保所有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宣传和咨询回复应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如实表述招生政策,不得出现虚假、不实内容,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表述,不得对考生及其家长作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3、加强对考试工作和信息安全的监察
    招生监察小组对运输、保管、阅卷、核分、登分等重要环节以及各项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依法治考、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要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13号],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日常锻炼公正评分情况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成绩、体检、志愿、政策加分等原始信息储存光盘和软件的封存以及启用制度,招生过程中的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和封存,以备核查。
    4、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监察
    录取工作过程必须明晰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体现公平、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招生监察小组重点加强对“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零志愿”录取、“择校生”录取等工作的监督。“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条件要严格审查。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应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以及招生计划应事先公示,考生成绩须达到本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零志愿”必须按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规定,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
    5、加强对招生工作程序的监察
    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任何环节均必须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电脑派位”工作的监督。电脑派位过程,聘请公证处、家长代表、监督员等参加,电脑派位的相关资料送监察小组备案。加强对“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艺体特长生”等招生程序的监督。在体育、艺术特色招生项目的考试中,聘请社会观察员和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总数不得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学校推荐(自荐)工作规范、推荐生名额等信息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推荐(自荐)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方能录取。招收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把好资质审查、专项体育测试和文化学习基础测试等关口,录取过程中,应集体讨论决定、张榜公示7天。严禁体制外招生和违反规定程序招生。要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加分和先进奖励性加分考生的审核和公示工作,审核后的考生报考和加分资料应保存并立档备查。区考试中心及学校应严格按计划招生,若确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测试场所、资料档案室以及接待咨询室等重要场所利用电子探头,进行录像监控,录像资料分级管理。
    6、加强对招生收费工作的监察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7、加强对招生信访查复工作的监察
    建立和完善由信访部门、招生部门、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的招生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和公布本单位招生接待地点、接待时间以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依法规范受理群众信访。录取期间,监督电话必须保证全程开通。对本单位无法单独处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举报必须认真查处,追究责任;对涉及考生权益的反映必须查明纠错,确保维权;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三、严肃纪律,规范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廉洁公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廉政建设,严格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选派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要加强岗前培训和纪律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参加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查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的各类违规行为;凡考生违规的,违规事实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问题严重的,取消资格或学籍;凡工作人员违规的,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开除公职;对参与违规招生的学校,取消相关项目招生或推荐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招生单位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公布的“八不准”招生纪律,即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投档录取等工作中泄露秘密、循私舞弊;不准利用招生考试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或接受考生(亲属)的请托并向考生及家长许愿;不准直接或变相收受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赠、资助等费用;不准滥用职权要求学校违规推荐和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不准在推荐和录取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艺体特长生、自主选拔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在录取现场随意串岗,违反录取场所秩序;不准超计划招生或以学历名义招收非学历班;不准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凡出现上述违规情况的,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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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LZ了。
我孩子还小,小学我已经决定就家附近的小学了,不过现在正在考虑买个二套房,看了一些考分及入校情况,发现徐汇卢湾黄埔等的考分在全市比较低,但因为生源少可以进较好的初中,相反浦东和杨浦要进同档次的学校考分要高。是不是这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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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konrain 于 2010-4-12 16:14 发表
辛苦LZ了。
我孩子还小,小学我已经决定就家附近的小学了,不过现在正在考虑买个二套房,看了一些考分及入校情况,发现徐汇卢湾黄埔等的考分在全市比较低,但因为生源少可以进较好的初中,相反浦东和杨浦要进同档次 ...
具体参考初中版块的帖子,每年都有变化的。徐汇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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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LZ

我是孩子的爸爸,有房子对口静教院附小,我在产证上有名字;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该房屋内,妈妈的户口不在。请问孩子能进这所小学吗,是不是一定要父母双方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内?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Roni 于 2010-4-13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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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ni 于 2010-4-13 12:54 发表
我是孩子的爸爸,有房子对口静教院附小,我在产证上有名字;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该房屋内,妈妈的户口不在。请问孩子能进这所小学吗,是不是一定要父母双方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内?
谢谢!
静教院附校小学部,以前每年对口的地段会有小部分变动的。不过今年的要等政策公布才知道是否对口。条子生比较多,要有思想准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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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0#香茗一杯倚清风 的帖子

谢谢!
但是您回答的不是我问的问题。我想问的是:
假设现在是对口静教院附小的,是否一定要父母双方和孩子3个人的户口都在内才能进?
现在只有爸爸和孩子户口,妈妈的户口不方便迁过来,产证上有爸爸的名字,小孩能进该小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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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ni 于 2010-4-14 00:03 发表
谢谢!
但是您回答的不是我问的问题。我想问的是:
假设现在是对口静教院附小的,是否一定要父母双方和孩子3个人的户口都在内才能进?
现在只有爸爸和孩子户口,妈妈的户口不方便迁过来,产证上有爸爸的名字,小孩 ...
我上面回答了:静教院今年的要等政策公布才知道啊。建议你去圈子问问。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14 0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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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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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


2010浦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公示
http://www.zsb.pudong-edu.sh.cn/CenterWeb/czzs/Info.asp?id=873


2010年浦东新区初中招生入学须知
http://www.zsb.pudong-edu.sh.cn/CenterWeb/wj/10czrxxz.pdf


2010年浦东新区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http://www.zsb.pudong-edu.sh.cn/CenterWeb/wj/10xxrxxz.pdf

上海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上海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位于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是一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以为上海交大附中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输送优质生源为主要目标,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能力卓越、特长明显、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努力探索从初中、高中到大学的无缝衔接教育模式。
上海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的办学优势在于:“知识视野开阔、教学理念先进、教育资源丰厚、设施保障完善”。

学校委托上海交大附中管理,管理团队与基础教学团队具有十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上海市中考、高考的各项政策和要求,了解高中“创新实验班”、“理科实验班”的生源素质要求,教育教学有针对性,重视学生的发展性。

学校的教学把关教师团队由上海交大附中的资深教师组成,有丰厚的初中、高中教学经验。学校在学科教学中强调夯实基础,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设置了丰富的拓展性课程,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需要。重视学生体质和健康发展,体育、卫生、心理教育全员覆盖。

学校充分依托上海交大附中的优质资源,定期邀请交大附中的专家、校友举办各类讲座。学校少先队组织与高中团组织实现联动,每个班级都聘请交大附中的优秀学生担任学生辅导员,从思想、学业、能力等各方面引领本校学生的进步。

学校基础教学设施完备,教室配备大屏幕液晶电视、空调等设施;专用教室技术领先,除传统音乐教室、计算机教室、理化生实验室、舞蹈教室之外,还建立了专门的科学和机器人实验室,与交大附中、上海交大直接连通的远程信息化教室也正在建设中,将在201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学校提供完善的生活设施,宿舍安装有空调,24小时供应热水,食堂现场制作饭菜,宿舍管理老师24小时值班。

    2010年度拟向全市招收160名小学毕业生(部分寄宿),现已接受咨询。欢迎各位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并且在创新活动、社会实践、人文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小学优秀毕业生报读我校。

上海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地理位置优越,靠近世纪大道、张杨路、东方路交汇处,交通极其便利,距地铁世纪大道站(2、4、6、9号线换乘)仅需步行5分钟,另有公交970、936、597、610、819、522、871、978、779、隧道8线、隧道9线、沪祝线等公交线路直达学校门口。

学校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420号(近世纪大道, 商城路口)

     联系方式:电话咨询58781158*109;
               网上咨询www.jzcj.sh.cn/lyb/

[ 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10-4-19 2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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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加油,等待2010年卢湾及黄浦的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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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lueleaf100 于 2010-4-19 10:16 发表
楼主加油,等待2010年卢湾及黄浦的信息,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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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8#香茗一杯倚清风 的帖子

楼主,我又来问问题了。
买的房子刚去过户,产证估计要5月初才能出来,但现在幼儿园就开始统计孩子是按户口还是按产证上小学的信息了,并且要提供相关证件作为证据,按今年浦东招生的政策只要是6月30号以前入户籍就可以上对口的小学的,按这个政策我们肯定是来得及的,我的问题就是在具体操作上我该如何办呢?我这周该怎么给幼儿园交户口或产证的复印件呢?购房发票可不可以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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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flzpxb 于 2010-4-21 22:14 发表
楼主,我又来问问题了。
买的房子刚去过户,产证估计要5月初才能出来,但现在幼儿园就开始统计孩子是按户口还是按产证上小学的信息了,并且要提供相关证件作为证据,按今年浦东招生的政策只要是6月30号以前入户籍就 ...
你这个问题是有点难办的,具体操作上建议请联系对口小学所属的教育署和对口小学校方去问一下,要哪些证件和办的手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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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8#香茗一杯倚清风 的帖子

谢谢,以前在旺旺上见到有的妈妈是自己去教育署拿告知书的,告知书是由浦东招生办公室统一发还是由学校对口的教育署发呢?我只知道在潍坊路上的浦东招生办公室,好像是管整个浦东招生的,不知道学校对口的第二教育署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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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flzpxb 于 2010-4-21 23:30 发表
谢谢,以前在旺旺上见到有的妈妈是自己去教育署拿告知书的,告知书是由浦东招生办公室统一发还是由学校对口的教育署发呢?我只知道在潍坊路上的浦东招生办公室,好像是管整个浦东招生的,不知道学校对口的第二教育署 ...
浦东新区教育局各教育署管辖区域及联系方式

名    称        所辖区域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教育署        管理沪东街道、浦兴街道、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曹路镇区域内的教育事业。        莱阳路61号(邮编:200129)        中学教育科:50352006
                        小学教育科:50352009
                        学前教育科:50352011
第二教育署        管理陆家嘴街道、洋泾街道、金杨街道、金桥镇、合庆镇、唐镇区域内的教育事业。        崮山路761号(邮编:200135)        中学教育科:68566126
                        小学教育科:68566221
                        学前教育科:68566235
                        成职教科: 68566216
第三教育署        管理潍坊街道、花木镇、张江镇、川沙镇、机场镇区域内的教育事业。        东建路680弄60号(邮编:201204)        中学教育科:50592630
                        小学教育科:50592172
                        学前教育科:50592170
                        成职教科:50592632
第四教育署        管理塘桥街道、南码头街道、上钢街道、周家渡街道、东明街道、北蔡镇、三林镇区域内的教育事业。       
西营路55号(邮编:200126)        中学教育科:68586036
                        小学教育科:68586033
                        学前教育科:68586031
                       
                       
中学教育科:68586036                       
小学教育科:68586033                       
学前教育科:6858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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