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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yadi妈妈 于 2011-10-11 15:06 发表
那我问一下,我是5号发辞职信的,17号走的,我今年的年休是算进去,正好要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大家,你说老板会不会扣了我的年休假的半月工资不给。如果不给的话,我有理由仲裁去吗?碰到类似的上来帮我一下。
如果当初年假是申请过的,hr或老板同意的,当然要给工资的咯
要是你自己没去上班,他们不知道是休年假,当然你得赶紧告诉hr或老板,一个通情达理的老板是不会扣你工资的
就怕老板不知道你是休年假,而你以为老板叩门,扣你钱,那么误解就产生啦
工作过的地方总有感情的,所以希望大家分手也是开开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