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小龙人妈妈
(我与女儿共成长)
发表于 2008-7-1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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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知还需哪方面的情况。关于我所了解的情况向您告之,老师是我单位(上海一高校)一个老师的女朋友,是福建一高校声乐专业毕业。现在在七宝附近教一个小朋友学钢琴,我偶然知道后 ,就问她是否可教女儿学声乐。她说可以,所以我在这里为女儿找伴。 地点:在小朋友家里;时间:我和老师初步定周日下午3:30分,如果你们想学, 可以和老师再商量时间。价格:我和老师碰过面,当时只是谈了女儿目前的情况, 忘记问了。等老师这周来上课时问清楚后再告之。
[ 本帖最后由 小龙人妈妈 于 2008-7-17 12:3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