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尚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我校所有教师郑重承诺:
1、 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任何言论。
2、 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提升学生和自己的事业。不旷课、不随意调课,不随意对工作敷衍塞责。团结同事,共同进步。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话,不做任何有损师德形象的事。
3、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了解学生需求,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学生之间的个性差异,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严谨治学。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倡导爱心奉献,不在校内从事有偿补课,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5、 廉洁从教。坚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训斥家长,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券、礼金,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 坚持学习。以学者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全面学习,提高自身整体文化素养,提高教育理论水平,不断更新教育理念。
7、 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增进沟通,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8、 为人师表。着装大方,谈吐文明,举止得体,作风正派。不在上课、集会时使用通讯工具,注重师表形象。
承诺人:上外静小全体教师
200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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