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erranta
(困惑中...迷茫中...)
发表于 2012-7-26 14:15
只看此人
关于户口薄上的住址
去年带老大去对口小学报名,被报名老师看到户主一页上“本市其他住址”一栏里有我家另一套房子的地址,然后老师就认为我们人户分离,在上面写了一笔。虽然事后通过一些关系还是进去读了,但是报名的时候因为这一笔,弄得我很紧张,当时老师是讲清楚不一定能够进的。所以我在担心以后老二再报名的时候,老师是否还会以这条作为理由拒收呢?我家老二是一出生就报在里面的,就是本市其他住址这一栏里公安局打印上去我家另一套房子,并且确实是居住着的,要不要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