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飞妈
(天天快乐)
发表于 2009-1-1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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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学 公 告
根据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2008年12月25日的会议精神,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阶段内的招生工作有变动,特公告如下:
1. 区招生办公室及学校转学办理时间:
寒假:2009年2月6,7,8日
暑假:6月最后3天 及 8月最后3天
2. 一年级新生的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
四升五年级学生在四年级暑假的8月31日前可以转学,之后不办理转学。
3. 学期中途不转学。
4. 居住证(人才引进)学生办理正式学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学生居住证硬卡
(2) 学生领卡证明
(3) 主证人(父母一方)的证明。
5. 外省市学生办理临时学籍提供以下材料:
(1) 当地学校的转学证明
(2) 户口本复印件
(3) 父母工作证明
(4) 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