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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被旺网上招聘的妈妈告上劳动仲裁,万分愤慨和受伤

抱抱楼上的,本命年哦,跨过去会顺利的,再沟通一下,估计是那位妈妈的老公要打官司,而非她本人愿望。如果她想好打官司,又怎会坦然接受你的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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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还帮交金吗?
我不懂,所以想问一下。
这位妈妈大概觉得理亏,所以说不是自己操作的,可是如果是她自己不说清楚,就算是正直老公,大概也会以为是自己老婆被欺负了,要讨个说法的。。。

一个教训吧,总比招了个月薪25000的,再出这种事情损失小点
再想开了,就算仲裁全赔,也算认清个人了,不然将来被利用善良,再弄出点啥诈骗,  
无耻的问一句,还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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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很被动的
但由于不是主观恶意造成的这样的局面,LZ又一直在为她争取一些权利和福利,受伤的感觉能够想像
说到底,旺网还只是一个网络平台,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件事也给我们一个教训,一是要公私分明,二是对于新劳动法,还是要吃透主要精神,尽量不要给人以可乘之机
我们公司的老总也会提出试用期先不签合同之类的说法,这个时候,有责任把利害关系向他们解释清楚,避免可能出现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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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小波妈妈,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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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同情你,偶这几段时间也在处理这种烂事情,工作的时候好好的,不做了就专空子去告。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以后可以要把漏洞堵好,不要在发生同样的事情了


现在有不少人在工作的时候还可以的,只要不做了就专空子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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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波妈妈:不要难过,当时我也到你公司去面试了,还记得吗?不过我可是记得你的,因为我对你的印象特别深,觉得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所以好人一定有好报的。这个坎一定可以过去的,我们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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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rschenjun 于 2008-8-21 11:03 发表 \"\"
抱抱楼上的,本命年哦,跨过去会顺利的,再沟通一下,估计是那位妈妈的老公要打官司,而非她本人愿望。如果她想好打官司,又怎会坦然接受你的送行?
我正是这么想的,所以也一直不愿意相信是这位妈妈自己的意思,但是在走以前已经在搜集打这场官司的证据了,又为何不直接与我沟通呢!还是我的问题了,做得不够好,对她还是关心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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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波的妈妈 于 2008-8-21 10:53 发表 \"\"

是的呀,她口中所谓的律师是她LG的朋友,还不是什么聘用的,平日里听她口中的LG很是个人才,是个厉害的角色。她有几分害怕的,估计也是她LG实在是不知情为何她会被公司辞退,而要为她争取了。我也已经发了短消息给 ...
小波妈妈,在这赞一个你的热心肠,也支持你,但是不要因为那位妈妈这样不仁义,就改变你做人的立场,其实做人应该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我也搞不懂那为妈妈什么意思,做了那么多的假,你帮了那么多忙,公司不要她,她首先要检讨一下自己的能力行为才对!就算要告公司,我觉得做这事情之前也应该知会一下你才对,如果真是如你所说,她这个人是不是太差劲了!不过无论怎样,我觉得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跟她沟通。如果开庭对大家都不好,费时费力还特受气!希望那位妈妈看了帖子,深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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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靖妈妈 于 2008-8-21 11:28 发表 \"\"
小波妈妈:不要难过,当时我也到你公司去面试了,还记得吗?不过我可是记得你的,因为我对你的印象特别深,觉得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所以好人一定有好报的。这个坎一定可以过去的,我们支持你
是呀,靖妈妈,我对旺网上来的妈妈很欢迎,大家就像大家庭里为了孩子和为了更好享受生活的目的而走到一起了。刚才有和其他的妈妈电话沟通了,大家对我的帮助,我很感谢,把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放下,我会在大家的帮助下走过去的,结果我也会告诉大家的,请大家等待我的消息,哪怕被伤的很深,很痛,我也会笑着回来,大家一定要给我个大大的拥抱啊,我爱旺网,我爱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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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下先!期望事情能顺利解决。也希望那个妈妈能看到自己所做的对别人造成的伤害。
以前,在公司因为负责人事,也有朋友介绍过来的,也发生过这种事情。不过后来几次沟通后,就解决了。所以,楼上还要耐心的和那位妈妈多沟通。固然公司没有及时和她签合同不对,但她也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了,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证据反起诉的话,相信那位妈妈会掂量掂量其中的“利”和“弊”的。
不过楼上还是要吸取教训啊,人事里很多都是细小的东西,很容易疏漏的,但是大框还是一定要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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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劳动仲裁总是站在弱势群体一边的,前几年我们公司虽然有证据是员工自己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外来综合险以现金形式领取,但是还是输了,不过仲裁提出她把以前的现金补偿吐出来,然后重新交外来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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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的工资还要这样搞法,真佩服她了.常说得理且饶人,就得了一点新劳动法的利就置他人的立场和感受于不顾在道义上的确有点过分了.毕竟小波的妈妈还在自己的公司要做下去的.这位当事人的妈妈,如果你也在看这个帖子,也许你有不得以的苦衷,现在是被人顶在杠头上了,但请你细想想,小波妈妈对你的关照和帮助还是放弃诉讼吧.有时候虽然看上去自己赢了,但其实也是输了.站在他人立场上考虑一下问题吧,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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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LZ先.好心必有好报!
不管结果如何,事情总会过去的.保持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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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丁丁娘对我的帖子的反应,想想还是把原来的话删了,只留下造就人的最后一句,如果那位妈妈看帖的话,我想告诉你的就是,学会感恩,生活会变得美好。

[ 本帖最后由 丞城妈 于 2008-8-21 20: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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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丞城妈 的帖子

是呀,要学会感恩,希望当事人能好好反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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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所谓的妈妈不知道是怎么做人的,事情不会做,人家小波妈妈已经帮你挡了那么长的时间,还不知道感激人家,现在还来这一套,真的是要教你"做人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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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LZ的热心肠我想还是值得敬佩的。
我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LZ了!你以及你公司犯了两个基本错误:
1 财务工作要求人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诚信,你们发现她的简历有造假嫌疑你们还敢用,还好让她走人了,要不然那天帐上少了一大笔钱你们就损惨重了。
2 总经理说什么过了试用期再签合同这个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新劳动法出来后就业人员把对自身有利的因素了解得比人事还透彻。
忠言逆耳,希望对LZ有用!
同时也劝那位得到过LZ帮助的MM能有个感恩的心,能和LZ好好协商,可能你也有苦衷,不过何必为了这几千块钱让帮助过你的人为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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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nhuayang2005 于 2008-8-20 19:43 发表 \"\"
人情归人情,规则归规则.在社会生活中,要遵从基本规则.大多数人,在别人帮助的时候,会有感恩之心的.
同情,没有做人原则、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永远与财富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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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丞城妈 于 2008-8-21 12:34 发表 \"\"

我觉得楼主如果让那位妈妈看了WW上的帖子后好好想想还要不要起诉,如果还是决定起诉,请把她的用户名贴出来,让大家认识一下,否则会因为她让更多想把招聘机会给WW的妈妈止步,让更多求职人错失WW这么好的一个平台 ...
  
小波的妈妈,
其实我一直相信,人与人之间都是有缘份的,所谓“五百年修得同船渡”,不管是一面缘,还是同事缘,都应该好好珍惜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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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LZ,好人必有好报,
   希望那位妈妈看到帖子后认真的反思一下,难到这就是你为人处事的方式和态度,如果这样为你身边的朋友感到担心,哎,做人要厚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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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要双倍支付工资的. 这个是公司做的不到位,当然这位妈妈得做法也欠妥,离职前应该提出的要求,确在离职后找仲裁,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看来中国人的素质有待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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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carolsh 的帖子

这只是个案,大多数是不会这样为之的,所以还是要继续给旺旺妈妈们机会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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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小波的妈妈 的帖子

如果学历存在问题,完全可以拒付任何赔偿金的,首先一点,当时的简历有没有她亲自写的,如果有,只要存在简历欺骗,就可以完全拒付赔偿的。
这个有个先例在报纸上有记载,有个HR Mgr 在一外企里面做了很多年,当公司辞退她的时候给了她补偿金(一年一个月的),之后发现其文凭是中专非本科,之后打上官司,最后法院判定其属于欺骗行为,即使在公司服务多年也不能得到补偿的

[ 本帖最后由 Tony贝贝妈 于 2008-8-21 14: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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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了,我刚才给同事硬拉去吃午饭,吃不出啥味了,昨天知道后就有点不太舒服,鼻子不通气,可能肚子里的气多了堵塞了吧, 现在回来看到大家对我的鼓励和支持,我很欣慰,和丁丁娘的沟通让我受益不少,只希望是这位妈妈自己可以在良心上过得去就好,我是疏忽的过错和无意所犯的错,但不像那位妈妈结果是刻意地要来“修理”公司,我们的角度是不同的。至少我是善意的,无心的。我的同事们都劝我别放在心上,要来的总要面对,只是我不善于与人争论,吵架。怕到时候碰上不讲理的人,讲不清道理,最终被人凶处在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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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nny9908 于 2008-8-21 12:47 发表 \"\"
对LZ的热心肠我想还是值得敬佩的。
我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LZ了!你以及你公司犯了两个基本错误:
1 财务工作要求人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诚信,你们发现她的简历有造假嫌疑你们还敢用,还好让她走人了,要不然那天帐上少了 ...
不是几千元,她现在提出的要求是一万五六千了,所以把我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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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ny贝贝妈 于 2008-8-21 13:29 发表 \"\"
如果学历存在问题,完全可以拒付任何赔偿金的,首先一点,当时的简历有没有她亲自写的,如果有,只要存在简历欺骗,就可以完全拒付赔偿的。
对呀,即使赔偿双倍工资,也可以同时告她学历欺诈,同时要求赔偿工作过失中的全部经济损失!
我觉得那个妈妈还是撤的好,不划算!
告诉劳动仲裁处,本来就是想试用期结束后给她补双倍工资的,后来发现了学历欺诈,这个损失怎么判的?
我自己的理解是,谁犯错在先,谁承担责任。
谁有专业解答?

[ 本帖最后由 shilr 于 2008-8-21 13: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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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别生气!气坏了自己不划算。现在这种小人还挺多的。我还碰上了亲自介绍进公司的朋友老婆在公司里挑拨同事和我关系,到老板那里打我小报告的呢。这种人到后来大家都会看清她们真面目的,在人生中就当做了个很扫兴的梦,醒来了,就过去了。好人有好报!那人自以为占了便宜,其实她真得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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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6#小波的妈妈 的帖子

我们公司也吃了这个亏,大家还是很熟的朋友,到最后也是仲裁等等让我差点没吐血,最受不了的是感情上的伤害
只能够吸取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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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像只是做了个梦,给开了个大的玩笑,醒来之后一切还是那么和谐,美好,我们依旧是可以聊得来的朋友。希望可以在接下去的某一天,真的可以在梦醒之后,得到这位妈妈的和解消息,而非在法庭上,冷冷地面对。希望她可以顺利地找到满意的工作,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互相在各自的生活轨道中荡漾,偶尔地涟猗也是温柔而舒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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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波的妈妈 于 2008-8-21 13:38 发表 \"\"

不是几千元,她现在提出的要求是一万五六千了,所以把我吓了一大跳!
别伤心了,报一下,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放宽心,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好的,记住这次教训,同样的错误不可以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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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抱抱LZ,同情ING
不过既然是LZ公司做事存在纰漏,还是要LZ主动一些好
还是找找这位MM好好谈谈,顺便把你现在的情况和她说一下,毕竟是她LG再搞么,另外就是价钱也谈一下,最好两头适中一下,还有,在你们总经理面前,不要再说那位MM做人差什么的,没用,要和他说清楚,是因为他不了解中国国情,没在一个月内和那位MM签定合同才引起的这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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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一把.
十在是,做人要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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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签合同不能忘了,你就是吃了这个亏啊

自己跟那个被辞的员工商量吧协商如何解决自己处理掉不需要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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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厚道!我不知这里谈到的妈妈是否能够看到大家的批评,但我作为一个局外人还是想多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不能因金钱损害了人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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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叵测,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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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我外婆总说:“做人在晚上睡不着时,把枕头垫高些,上半夜想想自己,下半夜想想别人。”真是有道理。希望那位妈妈在下半夜也能为别人想想,别让帮过自己的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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玷污了旺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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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要告的是公司,不会针对楼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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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波的妈妈 于 2008-8-21 13:38 发表 \"\"

不是几千元,她现在提出的要求是一万五六千了,所以把我吓了一大跳!
同情LZ,抱抱先。如果她还是执意要劳动仲裁,我们坚决要求公开这位没有诚意的妈妈的用户名,财务工作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诚实,不做对公司不利的事情。看她以后怎么找工作!另外LZ可以先找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一下这个事情的真实情况,这样对事情的处理上也会有好处,另外他们也会提醒你们以后要注意的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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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新雨妈妈 于 2008-8-21 15:19 发表 \"\"
我想他要告的是公司,不会针对楼主吧。
是告了公司的,但是公司能站出来面对的就是我了,其他的销售,物流部门都不管的,总经理是外籍两手一摊全权委托我.这位妈妈其实也知道的做了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也了解的,面对的是我,她难道就不想想会给我带来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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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llatang 于 2008-8-21 15:35 发表 \"\"


同情LZ,抱抱先。如果她还是执意要劳动仲裁,我们坚决要求公开这位没有诚意的妈妈的用户名,财务工作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诚实,不做对公司不利的事情。看她以后怎么找工作!另外LZ可以先找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一下 ...
现在我已经和当地的劳动仲裁的老师开始沟通了,讲情况的时候我都已经有点委屈地想哭了,其实这位妈妈也是个爱哭的人,刚来公司1个月的时候,我和她沟通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时,她与我反映说总经理对她好像态度冷淡,就哭了,我马上安慰她,说总经理就是这样的人,不是针对她的,之后还与总经理单独沟通,让他对这位妈妈和蔼一些,不要让她有什么想法,后来她高兴起来了,说是总经理又对她好了,我也没说是我沟通的结果,只是想着事情变好了都高兴。现在轮上这位妈妈给我带来伤心了,她这时怎么没有想想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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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0#ellatang 的帖子

如果她还是执意要劳动仲裁,我们坚决要求公开这位没有诚意的妈妈的用户名,财务工作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诚实,不做对公司不利的事情。看她以后怎么找工作!另外LZ可以先找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一下这个事情的真实情况,这样对事情的处理上也会有好处,另外他们也会提醒你们以后要注意的事项的。

赞同!

[ 本帖最后由 丫头妈妈 于 2008-8-21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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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来就有欠缺,应该一进公司就签合同,这样也就没有话柄子了。

有时候还是要公事公办, 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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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波妈妈,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出面仲裁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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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快乐小易 于 2008-8-21 15:57 发表 \"\"
小波妈妈,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出面仲裁伐啦。
谢谢了,已经委托了工会联合会的专职调解员一起出席这次的调解庭。距离调解的时间还有半个月,希望可以有所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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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没看到你招财务呢,早知道把我哥哥介绍给你了,绝对认真负责有正义感的一个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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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8-21 16:42 发表 \"\"
我咋没看到你招财务呢,早知道把我哥哥介绍给你了,绝对认真负责有正义感的一个BB~
我们财务只招女的,现在在那位妈妈离开之后又找好了一位小姑娘,是去年大学毕业的,日语系专业的人,总经理还是很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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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做的不规范,也不能怪人家钻空子,如果自己做到规范了,自然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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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快乐小易 于 2008-8-21 15:55 发表 \"\"
公司本来就有欠缺,应该一进公司就签合同,这样也就没有话柄子了。

有时候还是要公事公办, 学到了。
不是签不签合同的问题,来不及、遗漏签合同的多得是,没有见都搞到仲裁地步。就因为公司一个错误,要这么恶搞?!把柄永远满天飞,就看落在谁手里,我相信大多数拿到把柄的人不会这样做的。估计这件事情中存在许多问题,也许一开始双方都不想这样发展下去,。。。现在控制不了了。还是回到原点,大家和气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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