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生通告的几点说明
2007-04-17 作者(来源):[暂无]
1、 对于户口问题的说明
根据教育局文件的补充规定,学校在对报名学生户口审核中有如下补充要求:户主必须是孩子的父母或者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迁入户口的时间需三年以上(含三年)。
2、对于“借读生”的说明
通告中所指“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借读者”,指的是如下情况:
l 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且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在我校招生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l 父母持本区集体户口,实际居住地(持合法租房合同)在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l 华侨子女、港澳人士子女、台湾人士子女。在我校招生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l 孩子父母因种种原因户口现在外地。且无法照顾小孩读书。小孩在上海的监护人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监护人的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对象。
以上借读生所需的证明材料,可通过咨询了解。
老天,本来以为这个规定只针对上海小学,打电话过去问,说这规定是徐汇区教育局招生办定的,就是说每个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都有入户至少三年要求.
晕死,我们4月1日刚刚迁入长桥五村户口,09年9月入学,怎么也到不了三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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