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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辣羊 于 2009-11-24 11:07 发表 哈哈,第一次在旺发贴。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发现今年小学招生将简章里有 有这么一条: 公办小学上述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户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的、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转自:h ...
原帖由 樱宁的好爸爸 于 2009-11-24 20:34 发表 我个人认为只要户口在对应区域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老公和孩子的户口都在一起,又在静安的陈鹤琴小学的招生范围里就可以了。 不过你也太着急了吧,一岁的孩子就开始关心了,还要等6年了,到那时的政策可能就完全不一 ...
原帖由 zhangxin 于 2009-11-25 10:25 发表 是有这么一条的,你还是把户口放到静安吧,你户口不在,万一有问题呢!
原帖由 yiranchunzhen 于 2009-11-25 19:58 发表 如果女方户口实在不方便迁来,也没关系的。可以考虑一下可以全市招生的那些小学。 只要能证明孩子和户主是直系亲属,不太远的关系应该可以的。考中学的时候再想办法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