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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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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一天现5例急性流感可停课
班级一天现5例急性流感可停课
2009年12月01日12:50新闻晚报 字号:T|T
记者 杨玉红 张骞
晚报讯昨天,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除要求各学校继续实行晨检、减少大型集会外,还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公布疫情和防范措施信息。
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等可正常上课、上班,但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该通知要求,出现确诊病例的班级在加强晨检工作的同时,应增加午检,以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一周内,学校发现5例及以上有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校要严格控制大型集会活动,继续坚持并落实晨检制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须增加午检。通知要求,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除指导、协助当地学校加强晨检和有关呼吸道感染症状监测外,在接到学校5例及以上与流行病学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送至具备条件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予以复课。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实施,同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除按照病例管理措施实施外,还应指导当地学校加强晨检、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工作,并及时公布疫情和防范措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