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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关帖

关帖

其实原本是一种感情的微澜,没想到却被误读——关于房产等等。
不想解释,也不愿朋友被误读,关帖。
无论如何,还是感谢所有的发言,好听的笑纳,不好听的权当提醒。

[ 本帖最后由 牵手 于 2012-1-25 2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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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不发表意见。
第一条,这个做姐姐的纯属狗拿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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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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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都结婚有自己的家20多年了, 娘家的那点财产就不要惦记了,弟弟结婚,只要祝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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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都让老爸住养老院了,还为老爸没想着给她财产伤什么心,也许不是老爸没想到这一层,而是老爸伤心了。你这中学同学真不怎么样,只想权利不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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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兴趣第一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牵手 于 2012-1-25 22: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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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40岁好不容易要结婚了, 这个做姐姐的没想着送啥大礼, 尽惦记房子了。
话说回来, 在我们福建那里, 如果家里有财产,基本都是男孩的, 女孩拿点嫁妆而已, 没啥心不平的。
也许是我从小给灌输的根深蒂固的老一套观念, 呵呵!
俺老娘从小就威胁我们说: 你们是没有兄弟, 否则你们啥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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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年龄也不小了,才有了自己的爱人,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弟弟能够安居,姐姐也应该开心。
父母的房子虽然有自己的一份,也不要惦记了。
不是所有的都可以用金钱去衡量,如果伤了亲情,也是很难弥补的,一家人开心快乐就好(不仅是自己的小家,也包括大家).
我认识的一位阿姨,因为和哥哥争一套房产,兄妹老死不相往来。孰轻孰重,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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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已经40岁了,同居很人道。如果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早日步入婚姻,这个朋友是不是也可以放心一点呵?
第二条:财产是父母的,老人有支配的权利。从法律上说,如果这个朋友母亲没有遗嘱,她能拿到六分之一的房产。但是母亲应该是认同儿子继承的,如果知道这个朋友惦记着,可能就写遗嘱了。

周围也有类似情况的同事,虽然老人未设立遗嘱,但其实有一个默认的安排。从子女角度,是“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尊重老人的愿望呢?从老人的角度,明确的设立遗嘱,以免后患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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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家了,的确令人伤感,但还好老爸还在,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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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姐姐管的太宽了,5月结婚了,相信现在已拿结婚证;即便没有结婚证,大家同意试婚同居,不是可以解决后患吗;从这一点感觉这姐姐很传统。
若传统的话,按照中国的习俗,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惦记娘家的,偶的观点不妥,若娘家给你什么,应该是抱着感恩的心去接受,而不是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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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是她爸爸的名字,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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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爸爸百年周后再考虑吧,说不定她爸爸有自己的安排。弟弟结婚了,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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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12-1-26 1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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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祝福弟弟
房子的事全凭老爸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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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主要求,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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