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妈咪宝贝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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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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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被曝光 全国首例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
魏罡,1984年11月出生于上海,2000-2003年在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读书,现为上海市某大学学生。
2004年1月19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两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魏罡和小云共同起诉母校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状告母校侵犯其隐私权和人格权。这是全国第一起以隐私受到侵害而起诉学校的案例。
央视《面对面》节目采访了魏罡,带您走进两位花季少年的内心世界。以下是本次采访内容实录:
王志:我们一直有一个担心,就是因为你刚满18岁,需不需要(画面)做技术处理?
魏罡:我也说了,既然要来做这个节目了,我觉得也问心无愧,真要做节目那就真大光明地做,没有什么好掩饰的。既然我决定打官司了,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
王志:我一直想这个问题,我想听你自己的想法,为什么大家那么关心你的这件事?
魏罡:我想关心这件事情,就是从周围的来说,可能就是觉得这件事情从中国的法律来讲,或者这个范围来讲是第一例,但是从我个人角度觉得其实学校对学生这种侵权的行为,其实经常都会发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不管是我们学校或者其它的学校,高中大学,但是可能我们是比较突出敢于站出来,敢于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
王志:事情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念念不忘呢?
魏罡:这件事情对我们伤害真的很深,一直到现在我们心里都有这个影子在里面,我觉得那种难过,可能时间长了会淡一点,但那种感觉可能一直都会留在心里,我想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让魏罡和小云一辈子都难忘的那件事发生在2003年4月7日,当时,他们正在全力以赴准备两个月之后的高考,但那天下午学校播放的一段录像彻底打破了两个人平静的生活。
王志:放出来(录像)当天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魏罡:当天,他(学校)早上做操结束的时候就通知我们中午一点一刻要回教室,到了中午一点一刻之前两三分钟的时候,就广播说要我们全体学生进入教室,收看录像,这样他广播大概重复了有近十次,我们都进教室去等待看录像,一放出来就是我们一个同学在走廊里踢球。
王志:不可以踢球的吗?
魏罡:他意思是说走廊里踢球好像是声音响,损害公物啊,他是这个理由,然后又放了一些其他的同学,应该说真的是很搞笑的镜头,还有一些爬窗的镜头,突然之间就转到了一个晚自修的画面,一看当中两个人,我很快就认出来是我,当然自己很快就认出来了,我还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我们同学就叫出来了,说是魏罡,大家更加盯着看了,然后就有我跟她(女友)说话,跟后面同学说话,搂抱。
王志:当时播出来的时候经过技术处理了吗?
魏罡:一开始没有,就是很清楚的背面,有侧面转过来讲话。有搂抱。
王志:能看得清你的脸部吗?
魏罡:看得清,因为整个年级都认出来了,大家都在笑。
王志:我听说播出来的录像是加过技术处理,马赛克。
魏罡:马赛克是加在后面。
王志:什么时候加的?
魏罡:就是当我跟她可能是有接吻动作的时候,他加上马赛克,打在我们头部。
王志:经过剪辑的还是记录式的?
魏罡:整个录像来说是经过剪辑的,但是我这一段是没有剪辑的,就是从头到尾一个镜头这样在看,就放在那边在看。
王志:有字幕吗?
魏罡:有。
王志:什么字幕?
魏罡:好像是晚自修教室卿卿我我,还打了引号,还有省略号。
王志:播出来以后同学的反映呢?
魏罡:笑,很夸张地笑。整个楼有八间教室,前面教室笑声全部传过来了。
王志:你的感受呢?
魏罡:当时当然很尴尬也很气愤,应该是很难堪。
王志:当时小云在吗?
魏罡:放的时候她不在,她们出去上课了。
王志:她听到以后的反应呢?
魏罡:我当天下午就告诉她了,我去找她的,知道以后她就哭了。
魏罡和小云所在的学校是上海市的重点高中,教学质量和设施都堪称一流。特别是学校的教室、走廊以及体育馆等地方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摄像头,通过这些摄像头,可以观察并记录学校的大部分角落,魏罡和小云的恋情当然也没有逃过摄像头的眼睛。
王志:你们当时知道被录下来了吗?
魏罡:不知道。
王志:你们知道那个摄像头始终是开着的吗?
魏罡: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可以开可以关,都是他个人的意愿,我们干涉不了。
王志:学校规定你们不能早恋,你觉得这是正确的吗?
魏罡:我觉得学校如果是硬性规定的话,既然从法律上讲现在没有一条硬性的规定的话,我觉得学校这样硬性的规定也是不对的。当然他肯定不能支持我们早恋了,但是从硬性规定我们这算早恋这不算早恋,要这样做不能那样做,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
王志:但是你一直在告诉我,对,我是错了,我们做错了。
魏罡:我们做错的是我们在教室里有亲密的行为,这点我们做错了,但是早恋这件事情你能有一个条条框框去把它框死吗?我想不行。
王志:多早算早?
魏罡:怎么样才算恋呢?谁都说不清楚。我想这更多的是一个心理上的问题,如果大家情投意合,谈得来的话,谈恋爱没有什么不可以。
王志:学生也可以?
魏罡:我觉得可以,但是不应该在学校里有亲密行为,就不应该像我这样,这样是不对的。 要冷静。
王志:普遍吗?
魏罡:我们这个年龄。
王志:嗯。
魏罡:普遍。比如说出庭的时候,学校找来学生做证人,一些以前高二还有我们同一年级高三的学生,也有替他们作证,他们的律师也问他们学校里谈恋爱的现象普遍吗?他们说不普遍什么的,但是事实上恰巧找的这些(作证)的学生多半至少我们离开学校时候都是在谈恋爱。
摄像头记录的接吻动作发生在一年前,也就是魏罡和小云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亲昵镜头被突然曝光,一时间,魏罡和小云成为了全校的新闻人物,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让两个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王志:(压力)大到什么程度呢?
魏罡:就是我们走在校园里,无论我和她是否走在一起,或者是单独走的话,身边都有人看着我们也有指指点点的,去饭堂吃饭,进去以后就感觉很多人都看着们,连吃饭都不自在。 还会有低年级的学生跑到我们教室来,在窗口指啊看啊。有一些同学就直接跑上来说了,就开我玩笑了。
王志:怎么开玩笑?说什么?
魏罡:他说你成明星了,这部戏拍得不错,还有影帝说就是你了,当然这些因为熟讲得还比较好听。
王志:不好听的是什么?是别人传给你的还是你亲耳听到。
魏罡:别人传给我的,是低年级的一些人说的,可能也爱开玩笑吧。其实很简单,我现在冷静地想想如果我换成他们的话,一样,这个录像拍的是别人对我来说真的很可笑。
王志:怎么看待这种压力,你们有什么办法,怎么面对(这个压力)?
魏罡:一开始真的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王志:受不了什么?
魏罡:学校这样一个行为我们就觉得真的很窝火,很气很气,然后再加上周围同学态度,以及特别是不认识的同学的态度,就连老师也会拿我们开玩笑。
王志:怎么讲?
魏罡:他说倒挺上镜的嘛,有些老师或者说这下你更出名了,他们说还是比较保留的。我们突然间觉得待不下去了。我们觉得孤立无援,只是觉得孤立无援。
在深感孤立无缘的情况下,两个很少遭受挫折的年轻人甚至想到了自杀,录像播出大约三天之后,魏罡和小云一起来到了教学楼的五楼楼顶。
王志:当时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魏罡:刚开始两天情绪很低落很低落。突然有一天我们想到平常也到学校的楼顶上,因为觉得身边人太多了,突然那天想上去安静一下,也许可能就没有别人指着我们笑我们了。当时冲动,也不是很理智,看着下面,她就跟我说,她说她觉得。
王志:小云?
魏罡:对,她说她觉得不想再活下去了。
王志:有那么严重吗?
魏罡:有,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她那两天天天真的都是,跟她讲话都好像魂不守舍的样子,她很怕别人跟她讲话,但是又好像怕没人跟她讲话,觉得好像大家都在背后说她。跟她讲什么好像都不是很有反应。那天上去她又哭了,哭着跟我说她不知道怎么在这儿待下去,然后她还跟我说,如果跳下去的话,能作为一种手段来报复学校。当时我也很冲动,我觉得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王志:最后又是怎么打消这个念头的?
魏罡:那时候我们就面对校园这一面,其实我们两个都认同这个做法,准备了,当时我突然就问她,我说我们如果这样做,你说学校会让社会上知道这件事情吗?如果说这种事情,他觉得是校内的丑闻,(产生)不好的影响,它都不愿意去承认,都可以控制住的话,那我们这样做也许也是白做了,没有什么意义。
王志:后来怎么会想到要对簿公堂呢?
魏罡:就在楼顶上。
王志:当时?
魏罡:对。
王志:为什么选择打官司这种方式来解决呢?
魏罡:因为我最后觉得这是最明智的方法,也是最理智的方法。我跟她说至少我们心理都很清楚,我们都能很肯定他这行为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我说我们应该试试看。我说如果这条路都不行的话,那我就陪你回来,我们就从这里跳下去。
高考结束之后,魏罡和小云两个人开始开始正式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授权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两名律师状告母校。这时候,他们才把自己两个月来承受的压力分别告诉了家人,并声明自己要打工挣自己的诉讼费用。
王志:你主动开口跟你父亲说的,还是?
魏罡:我主动跟他说,如果我真的决定要打官司,不论他们支持不支持我,我肯定都要去做这件事情,但是我觉得大家是一家人,我有义务要告诉他们。
王志:家长的态度呢?支持你吗?
魏罡:本来我以为他会阻止我的,但是出乎我意料,他说他支持我。
王志:小云的父母呢?
魏罡:她母亲其实比我想象中的要态度好。怎么说,毕竟是女生的家长,但是也没有反对她。也出乎我们意料。\
王志:家长没有对你们提出批评?
魏罡:我父亲说相信经过这件事情,我自己已经知道错在哪里了。所以他说不用对我多说什么了,他说我也长大了,既然我决定要上诉打官司说明我已经长大了,不是一个小孩子。
王志:律师费多少?
魏罡:3千元。
王志:这3千元怎么筹集呢,就是靠打工?
魏罡:完完全全靠打工,还有诉讼费。
王志:为什么不可以让家长支持呢?
魏罡:本身我们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没有理由因为我们个人的要求决定,给家里增加一点经济负担。我们相信既然我们长大了,我们要做这件事情,应该有能力靠自己双手去做。也是时候应该试一试了。
王志:证明你们长大了?
魏罡:试试看,是不是有能力长大。
在找工作和打工挣钱的过程中,两个18岁的年轻人充分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魏罡先后在一家法国餐厅和一家酒吧作夜班服务生,高强度的工作与他常年规律的学生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王志:怎么挣这个钱,挣着了吗?
魏罡:每天起码到四五点钟以后才能下班回家,我家离那边又很远,我天天就骑着一辆自行车,天天骑大概一小时吧,骑一个小时到那边,骑过去大概就算了,天热一点就热一点,问题在于早上骑回来,你想熬夜等于是一个通宵,做了大概12个钟头以后,早上骑车就想睡觉,有一次我开电动车,跟自行车差不多,不用脚踩的,骑着骑着我在路上打瞌睡了,真的撑不住睡着了,车还在路上开呢,就摔倒了。这样的经历有过两次,摔了两次,而且刚过去的时候,那地方不大,都是烟,眼睛一进去就觉得睁不开,都是泪,慢慢地就有点习惯了。
王志:那么累的情况下有没有想到过要放弃?
魏罡:没有。
王志:第一份工作靠自己挣钱,你要说自立我们很能理解,但是第一份工作要挣钱的目的又是那么特别!
魏罡:我觉得这样做也很有意义,现在想想也是一个人生的经历吧。以后会很值得回忆的,既是我第一份工作而且又是为了要打官司。
从录像播出到两人毕业,学校一直没有与魏罡和小云进行沟通,对于此次事件,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曾经通过当地媒体表明态度,称这次播放只是学校的一次正常教育活动。而在2003年8月份,魏罡和小云正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起诉母校的这种“教育活动”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和人格权,要求学校对其进行公开道歉。
王志:你希望学校给你道歉什么呢?
魏罡:他把这件事情扩大放出来,我想首先就是损害了我们的人格吧,对我们人格尊严的不尊重,也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我是这样认为的。而且当时我们也认为,他这样随意录播以及拍摄都是不妥的。至少他放出来是不应该的。
王志:学校是在执行他的相关规定,他所录制的是一个管理措施。
魏罡:首先如果说这是他的一种管理手段管理措施的话,我觉得他这样的管理措施就是有欠妥的地方,他没有完全考虑到我们作为学生的权力,利益,甚至于我们的心理接受程度。
王志:学校装这个摄像头你们都知道吗?
魏罡:知道,但是刚进去的时候,其实说是为了考试的时候监考,那我们想没有错。但是你如果说监考但不代表24小时随时都可以(拍),我们都不会接到什么通知,他随时想录就录想看有看。
王志: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摄像头存在,我想学校也是为了重视证据,谁做了不好的事情,它可以拿出一个不用辩解的证据,你觉得用摄像头这种方式来进行管理,妥当还是不妥当?
魏罡:如果说他把我们学生只是当作财物的话,我觉得这种做法是妥当的,但我们毕竟是人,我想每一个人都不希望每天八九个小时待在学校里,都是在某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监控下面。
王志:只录不放出来行吗?
魏罡:我觉得这也不妥当,但是也许我们在这方面不能跟他们要求过多,但是试想一下如果一个老师有这方面的特权,可以随时坐在监控室里,可以看学校每个角落,每个教室,每个同学的行为,那我觉得这样的话他的行为不也是非常过分吗。
虽然魏罡和小云的高考成绩都不甚理想,但所幸的是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2004年1月19日,这起受人瞩目的案子终于开庭,在法庭上面对曾经教过自己的母校老师,已经上了大学魏罡和小云两个人的心情颇为复杂。
王志:可能站在学校的立场上会这样想,我们教了你三年你现在不报答我们反而告我们?
魏罡:但是从我的角度我自身考虑,到今天我都认为他们是我的老师,我绝对不会否认它是我的母校。
王志:过去一句老话叫“相逢一笑泯恩愁”,你跟学校有那么大的恩愁吗?
魏罡:那也有一句话,一日为师一生为父。我如果说能够把他们当父母亲当家长来看,我觉得他们也应该把我当子女。
王志:你现在把他们当父母吗?
魏罡:一直到今天我都愿意。
王志:父母做错事你也会告他吗?
魏罡:我觉得这是一个象征性的。对于他们我只能说对于他们在培养我、教育我的这个过程当中,他们是我的父母,是这样的,我觉得我把他们区分开来,我绝对不会否认他们曾经教育过我,帮助过我,培养过我,甚至对这学校我也是有感情的。
王志:诉诸法律这种方式是不是极端了一点?
魏罡:当初如果你问我,我觉得会是有,但到今天我觉得不极端,很合理。
王志: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魏罡:我觉得胜方应该是我们。
王志:但是也有可能输啊?
魏罡:有可能,毕竟我们只是两个学生。
王志:有这个思想准备吗?
魏罡:有,但是我们已经决定了,既然我们决定做这件事情,一定要坚持到底。这不是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的官司。
王志:你觉得是什么呢?
魏罡:因为我觉得我们最后胜负的结果,必定要影响到整个教育机构的,他们的一些平时的管理方法,一定会影响到他们的。
王志:到底要最后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或者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
魏罡:从现实意义来说,学校的规章制度我觉得没办法去改变什么,但是在实施这些惩罚方法的时候,处理方法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应该人性化一点。或者说更合理,合情合理合法。
王志:但是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每一个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都跟学校打官司,那学校不就乱套了?
魏罡:我想最主要的还是他们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就像我说我在这学校读了三年的书,和他们打官司我是很不情愿的,但是他们应该反过来想一想,一个在你学校读了三年的学生,最后毕业以后却要跟你对簿公堂,难道他们的处理方法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王志:你想用这种方式提醒学校?
魏罡:这样的话我想以后他在教育学生方面会得到一些警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