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楼鱼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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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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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再要死要活的.孩子有什么错,凭什么你想死,也要带孩子一起死.孩子是独立的人.他不是你的物品,你不要了,想放哪儿就放哪儿.这和你LG的想法有什么不同?!你是孩子的母亲,你生了他,给了他生命,但是并不是意味你就可以决定他的生死.你是孩子的监护人,监护就是要监督和保护孩子.监护人自己都不坚强,还谈什么儿子判给你.你想要儿子,必须坚强,给法官看看,你有能力抚养孩子,经济上先不谈,从精神上来说,你是坚强的,精神稳定的.法官才会站在你的这边.为了孩子你一定要坚强!
你的娘家人呢?他们是不是不在身边,想办法让他们来照顾你的孩子,至少几个月.打起精神来,把LG夺回来,给那个抢走你LG的女人,看看你有多厉害.什么叫破斧沉舟,现在就是,还顾虑什么,说出来,我们大家帮你出主意,你会走出这阴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