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yonger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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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1:23
只看此人
请教离职补偿金的问题
单位辞退一名员工,补了两个月的工资,不高,1500一个月,本月发上月工资1500,补了两个月加加班什么的3500多点,一共5000出头,我在网上查到说补偿金只要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用扣缴人个所得税,3500应该是不超过这个标准的
请问:1、是有这个规定吗?好象还是个国务院的通知的
2、补偿金帐面上应该做哪那个科目里?网上有说做到营业外支出的,也有说直接进管理费用-工资的
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