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上海市“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的通知
编辑:cnq 撰稿日期:2009-2-14 阅读次数:1326
沪科艺教中心[2009]1号
关于举办2009年上海市“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
比赛和展览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激发青少年学生自信自尊自强的民族精神,培育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艺术的美好情感,用书画作品展示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定于2009年“六·一”期间举办2009年上海市“真彩杯”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乐美文具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
二、 主题内容
“我为世博……”
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以上海迎世博600天行动为背景,倡导做文明小公民,为世博增光添彩,贴近生活、贴近现实,以小见大,表现上海市中小幼学生喜迎世博的主题。
三、 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的,平面制作,绘画作品画种不限,谢绝临摹。
(二)倡导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各区县须确保各组别选送作品中有中国画作品。
(三)绘画作品尺寸以四开为主(不超过40×55cm),国画作品尺寸在50×90cm之内(不收横幅);各报名点可选送不超过五幅的大尺寸(不超过80×80cm)作品参选,此类作品将单列评选。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不超过六尺直幅对开(50×180 cm 含对联作品,不收横幅)。篆刻作品须有题签,不少于八枚印花,含一边款拓片的四尺直幅对开。
(四)拒收已装裱过和装镜框的作品,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也不得入选。
(五) 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
四、 评审办法
(一)本次展赛绘画和书法项目均设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中等职业学校组。
(二)本次展赛由各区县组织初评,初评评委名单须报市科艺中心审核备案,参加初评的评委不进入复评、终评。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评(规定名额参看附件)。
(三)初中组书法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命题创作比赛,命题由题库现场抽取(报名参赛仍需交作品)。
五、 奖项设置
(一)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二)设“真彩杯”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者和优秀指导奖。
六、总结和颁奖
(一)在六月一日国际儿童节期间,上海市2009“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正式展出,举行隆重的颁奖活动。
(二)活动启动、颁奖及作品展出时,媒体将进行报道。
(三)获等第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并制成画册赠送获奖者。
七、 报名方法
(一)本次展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集体报名: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作品集体送交学校所在区县指定报名点(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报名应附学生个人参赛表和总名册(打印稿和电子文档)。
(三)个别报名:中小幼学生个别参展作品送交本人学籍所在区县指定的报名点(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报名同时必须详细填写参赛表格的有关事项,以便联系。
(四)各区县报名点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时间由各区县自定;
(五)中等职业学校参赛作品于4 月11日、12日直接送交书画分中心,不参加区内初评。
八、 复评收稿时间、地点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收取各区县评选出的入围作品和总名册(包括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光盘)。
收取作品时间: 2009年4 月11日、12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地点:愚园路1136弄31号(长宁区少年宫内)
九、 收藏与退稿
(一)所有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二)未入选的作品将在全市书画教研活动时办理集体退稿。
十、其它事宜
(一)展赛的解释权为2009年上海市“真彩杯”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长宁区少年宫内(愚园路1136弄31号,联系电话:52380815)。
(三)展赛相关事宜可以登陆
WWW.YSJYW.ORG 上海艺术教育网或
WWW.ASELINE.NET 上海市校外教育网查询。
特别提醒: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学生个别参赛报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