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囧囧爸爸
(学生就是要读书)
发表于 2009-5-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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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法"、"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的区别
在百度的中考吧,看见对于"名额分配法"、"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区别的讨论,我有自己的看法,写下来,请各位指教。
以静安区为例,录取顺序是分预录取和裸考两类。
预录取里分推优、名额分配和自荐三种,这3种录取方式不能兼得。
推优是以区为地域,竞争有推优名额的高中,在各区推优生中选择,最后决定权在高中。例如,华二在静安区有推优名额3名,5月14-16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登记的推优生第一志愿填华二有10人,那么,华二通过面试或者测试,最终一定要在这10人中选择3名签约预录取,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公告。
名额分配是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由各个初中的初三同学竞争已经分配到初中的名额。例如,市西初中有市西高中的名额分配10名,那么市西初中初三的同学竞争这10个名额。事实上,已在4月底和市西高中签约被预录取了。(市西高中网站已有被预录取的名额分配公告)
自荐是以全市为单位,有高中在自荐生中选择。还是以华二为例,自荐名额是100名,如果最终自荐华二的学生有2000名,华二筛选其中的500名面试,最后录取100名自荐生,并在上海招考热线公考。
上述三类的预录取学生,其中考成绩如果达到市招办颁布的一个分数线以上,那么预录取就生效了。这个分数线有待于市招办公布。
裸考就简单了,就是零志愿和统一志愿了,就不赘述了。
还要指出的是:预录取和裸考的零志愿、统一志愿没有必然的联系。
[ 本帖最后由 囧囧爸爸 于 2009-5-18 22: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