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oala妈妈
(......)
发表于 2005-7-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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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这事值的伐,偶和故事中的情况基本相符,区别是偶LG是弟弟,有一个哥哥。偶家的房子是LG在认识偶以前买的,房产证上没有偶(当然也 没有女儿),难道和他们去争去强,虽然后来一段时间是偶们还的钱,但是偶也从来没有要加的想法呀。如果和LG是一家人何必为了加个名字闹呢,再说不加名字偶就不是孩子她妈,不是他LP嘛。
偶现在买了套新的,PP卖了青浦的房子给了偶30W,偶就把结婚的房子给了偶PP住,说是卖给她的。要知道偶家的结婚房子可以卖80W的,偶PP很好的,她开玩笑说,我们就是出钱买个居住权。其实不管你做什么老人都会看在眼里的。对老人好点,就是对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