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快乐的小肥阳 于 2009-11-4 11:51 发表 
我同意并且支持楼主做法,但我觉得一切的事情以孩子避免受到影响为首先考虑条件,你可以先联系转学,另外就此事闹闹大,闹到校委,闹到学校人尽皆知,反正你们要转走了无所谓,让班主任和那个娘B不值钱的女人 ...
建议LZ先找校长谈明情况,并把旺网上您和您朋友的帖子的网址,和有证据的恶意信息抄好交给校长。班主任处理同学事务不力或不公,校长是有责任管的。一定要换班级,通情达理的校长会同意的(可保护三方,A/B和班主任)。若校长也不作为,就按小肥阳说的办,让作恶者也付出点代价!
至于LZ自身的缺点,比如不太善于沟通,清高,我都能理解。有几个人能那么完美呢,尤其我们以及我们之前没有什么真正的贵族和世家,我自己也常嘴拙,跟不太熟的朋友有时想善意的说话,结果话一出口就发现引起误解了!只要不故意伤害别人,就不该被指责。
这件事上她最大的错误就是曾同对方家长过从甚密。大家也都吸取教训,莫交小人作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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