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爱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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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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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处理过这样的案子,只是从理论上给点建议,希望可以对楼主有帮助。这里可以从两方面来要求赔偿:
1、工伤
你们同学是不是和外服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的话,他属于外服的雇员,外服应当替他缴纳工伤保险金。他的情况属于因公外出受到意外伤害(假设你同学爬上脚手架是出于工作需要),属于工伤事故的一种。外服应出面向地方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外服不肯出面的话,死者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文件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和处理该起事故的医院提供的病历证明。如果被认定是工伤死亡的话,家属可以从工伤基金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侵权赔偿
弄清楚设脚手架的公司是谁。因为看来Z公司是提供建筑设备的供应商,施工工程应该是别家公司进行的。这家施工的公司从事高空作业,有义务保证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在由于其施工脚手架安全有问题造成你同学死亡,该公司应当负侵权责任,赔偿你同学丧葬费用、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生活费用等。这里,由于属于特殊侵权,举证责任是由对方负责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自己也要准备一些证据,证明当时脚手架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你同学是因工作原因必须爬上脚手架的等等)。因为要告的是别人,在这里可以拉拢Z公司为此出力,会比较有帮助。
这两方面的赔偿是否可以同时获得,即既得到工伤补偿又得到侵权赔偿,目前司法实践中尚有争议。但两方面可以同时努力,确保有一方面可以获得赔偿。
[ Last edited by 爱爱妈 on 2005-11-4 at 1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