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爱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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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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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理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你朋友是自己骑电瓶车摔跤,不知电瓶车算不算机动车辆。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可能需要交通部门出事故证明)。如果单位不去认定的话,员工可以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工伤认定。<br>[此贴被爱爱妈在2005-01-25 11: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