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齐齐妈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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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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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如果公司确实需要他们休息天来巡视,只是公司不想支付那么多加班费,你可以让他们签份这样的文件(是否合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能否的到支持更多的和法官个人或政府的政策导向有更多的关系,按照目前的情况,公司的这样的做法会得到肯定,但我建议,既然超出部分按个人行为处理,从公司层面就不要再规定安排调休,安排调休就是对其加班的认可,相互矛盾)。
2、如果公司根本不需要他们来巡视,就直接规定公司不支持加班的行为,双休来巡视为个人行为,不应考勤,公司不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