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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退工单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出现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使劳动合同失去了效力。按照现有法规规定,你只能得到2008年1月以后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按照现有法律,你的情况公司可和你协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至少按照你的实际工龄来计算(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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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龄中断,但再就业了可累计计算的,我不认为领取失业金会有什么问题。
2、如果已经签订了协议,对补偿金已经有约定,在退工单上选择终止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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