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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2-18 14:19 发表 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那么容易离掉的 牵挂太多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2-18 14:23 发表 跟小三是原则问题 他那个属于找刺激 虽然都是身体出轨,性质不同 但是,不能再有下一次 要原谅,肯定是要经过一段痛苦的时间的 家,不能轻易拆了
原帖由 s068965 于 2009-2-18 14:37 发表 先不要离婚,直接去做公证,保证以后离婚净身出户,把名下的财产都详细拟好(包括孩子)。这种事有一就有二,现在大家没撕破脸前争取利益最大化。继续共同生活是可以的,就当是合租人吧,如果他对孩子是很疼爱的,建议不要离婚,对孩子有影响的。如果是一将妈妈家的那种爸爸,分开就是解脱。 平时工资什么的归你管吗?所有卡类一律开在你名下,这样方便查帐单的。...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2-18 14:41 发表 现实中操作性几乎为0。
原帖由 笛笛妈妈 于 2009-2-18 16:29 发表 哈, 为啥每次你说的话都是我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