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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请问子公司利润分配适宜

回复 1#小毛宝宝的妈妈 的帖子

新得所得税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免税收入”,故作为母公司取得子公司的红利所得,现在是不需纳税调整的(美国公司除外)。当然公司在年末汇算清缴时(一般6月底前),税务机关要求公司提供所有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通知单”(由子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至于母公司取得境外公司的投资收益所得处理,工作中没有接触过,就不敢瞎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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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shdhwh 的帖子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做所得税清算表的主表时,是要体现的,因为现在主表上的纳税前所得是等于企业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的;但这一投资收益在做清算表附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时,只需填列在会计投资收益一列,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一列不填,这样电子表格自动会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作为纳税调减,调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也不需提供子公司利润分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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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shdhwh 的帖子

当年收到以前年度的红利所得,从会计角度,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未计入“投资收益”,但从税法角度,按成本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所以在在做清算表附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时,在会计投资收益一列不填,但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的免税收入一列填列,这样电子表格自动会调增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同时在免税收入一列调减,最终还是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这时企业需提供子公司利润分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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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shdhwh 的帖子

还是在附表十一里,填好后会自动跳到附表五(2)的,但你别忘了在基本信息的免税收入中的股息、红利所得前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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