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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 老公已与小三住在一起,我很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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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ACH 于 2009-2-19 10:11 发表 \"\"

财产也就是以前交给我的那部分,后来的估计是要不到了,现在最多跟他提提抚养费了,他不肯付,说要付抚养费财产就重新分割,而且他的工资单上的工资是很低的2000多,20%-30%根本没有多少钱,我也问过律师,在上海, ...
那你就不要理她好了,根据谈判的路子,现在是他急于促成离婚,所以他有求于你,他就被动,你主动啦。时间对他是稀缺资源,对你来说时间充足的。加上时间的元素,以后最坏的结果也是按现在的分配离婚咯,但他拖不起,就让他通过财产换时间好了。以前的那部分财产是你看到的,他说给你,你可以说本来就是你和孩子的,本来他以后赚的也是孩子的,但是要给其它人用了,心里本来就不平衡。孩子的抚养费不能在原来的财产里支付,也不能一次性支付,因为谁知道以后货币会不会贬值呀,就约定上海市平均工资的**%好了,或者根据孩子以后实际费用支付。但看现在谈都困难,以后要他支付也会比较难,来一个后妈不地道就更不管女儿的死活了。但无论如何,在离婚协议里一定要约定好抚养费的问题,下次看他讨厌的话,还可以通过法院问他追讨抚养费,也是蛮解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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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2-19 11:08 发表 \"\"
在没正式起诉前,LZ一定要沉住气,甚至不妨摆出祈求他吃回头草的姿态,多收集财产的证据,包括过去家里大宗购物信用卡拉的单据。如果他办公司,想办法掌握公司帐号,起诉同时要求财产保全,封他帐号。
不过你这样做 ...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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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2-19 14:28 发表 \"\"
我倒是觉得抚养费如果要的话,还是一次性支付的好
很多男人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讨起来很困难的
你说的也有道理,有些男的不地道的话,是很难讨的。但是,万一货币贬值的话,孩子以后的养育费用还是成问题。我老家一个亲戚在90年代初离婚时就约定了每年几百元,一次性付到18周岁的抚养费,大概就3千多的总数吧。按当时的教育和农村的生活标准和他父亲的支付能力,也就这么多了。可是想不到的是,后来物价上涨,这一次性的钱不够孩子读初中几年的学费了。妈妈赚钱不容易,又再婚养了新小孩。又不能再问爸爸要,所以苦了孩子,高中肯定没有机会读了。爸爸想起女儿有内疚,也不敢光明正大地给,后妈说了,都支付清了,不再欠这个女儿了。那个男的有一次偷偷地和我妈讲,去孩子的学校远远看过她,却没有勇气照顾她,只能通过我妈妈拿了100元钱偷偷地塞给那个孩子。作孽吧?
     所以如果要抚养费,可以一次性要回来预见会化费的钱,但一定要约定这种情况,比如孩子进一步上学、疾病等离婚当时没有预见的情况发生超支时,男方还是要继续支付一半费用的。那么到时候无论对方的老婆再凶,女方还是有理由要回孩子的应得费用。否则到时候男方说当时一次性付清了,再要没有,那女方的压力大了。不过建议楼主可以先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多少,如果男方能一次性拿出那么多的话,这不是正说明男方还有钱吗?可以挖出他转移的财产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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