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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连续工龄的问题

引用:
原帖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09-7-2 14:56 发表
劳动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 ...
这个非常关键,如果LZ领取到在原单位的经济补偿金的,则连续计算工龄的条件就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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