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小春妈 于 2009-2-27 13:59 发表 
是不是查的清个人收入,就补交;查不清就按他确认的交一点。
是这样的,比如有些公司,公司很大,让他拿出一年的财务审计报表来,再拉出工资明细单,还有补贴什么的。然后给出各人的每月工资明细和奖金明细,会先审核审计报告上的全年工资支出总额A,再盘查B=申报给社保局的社保人员的平均工资(2月28日前申报)×个人的月份数,+所有综保人员工资数据+所有镇保人员的全年工资数据+外聘劳务+退休返聘等等,反正"综保+镇保+外聘劳务+退休返聘"的数据都要提供证明材料,比如工资签收单、退休证和他的工资签收单等等,否则不算。当A不=B时,A>B的话,(A-B)×(37+11)%由公司承担补交。如果A-B中有部分是“某社保人员的福利、补贴等数据”,(帐上查得清楚的话),证明原来申报时没有加上的,就重新核准他的新工资基数,以前的补交。
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就是申报前先看看公司上年度的审计报告里的工资总额。再让财务拉出工资明细表来看看每笔钱都反映在申报里了。如果到时候社保真的抽到审计,原来不是没有申报过的综保、镇保、退休返聘的吗?呵呵,如何让两个数据尽量接近,或者让A<B(意味着多申报了),就可以了。具体办法自己去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