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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极品“小3”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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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鸿妈妈 于 2008-9-4 14:11 发表 \"\"
看过一篇文章说的,外国的离婚女人带着孩子的,反倒是能轻松面对生活,因为离婚后财产大多盼给女方,孩子肯定也是跟着妈妈,一个女人要是离了三次婚,那她就是富翁了,因为有三个前夫需要养她,所以中国对妇女,孩子的保护实在 ...
不是这样的,离婚的女人,前夫会付钱养她,但是当她再结婚的时候,这个义务就终止了。而且,离婚的时候如何判,如果有婚前公证,就要按婚前公证的条款。很多单亲妈妈也过得不好,只不过人家总体社会福利好,不是离婚福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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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可能判把妈妈和孩子扫地出门的吧!估计那个男人要孩子的目的就是把孩子的妈妈扫地出门,这个可怜的孩子以后再慢慢对付。其心可诛!

小C应该去找找妇联,要求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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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闹,要有策略地闹,要有耐心有恒心地闹。千万不要丢失的自己的风度,让别人认为C是个泼妇。

那个3的孩子不能让她生出来,生出来了也是弱者,要受法律保护的。那个畜生应该也没有什么花头的,蛋糕本来就不大,不要再多出人来切了。现在应该想办法到3的街道去,找管计划生育的去举报,找的人越多越好。

找到LG单位,说没有工作了,没有生活费,要求丈夫尽赡养义务,要求财务把他的工资扣出来,蹲在他们领导的办公室不走,人家上班也就上班。这个畜生工作单位总是要去的吧!争取取得众人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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