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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的医疗保险只管大病

目前你应该只有外地人的综合保险,

自2005年4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满一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连续缴费满两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连续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等等

简单的说,享受的医疗待遇如下:
1、每月20元的药费补贴;
2、住院的话,超过2216元(起付标准为上海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10%)以后的合理费用,可报80%

例如:如果住院10天,花了合理的(在报销范围内)8000元整,可以报销(8000-2216)*80%=4627.2元。

报销的最高限额规定如下:

连续缴费满三个月,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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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所有公司给外地人上的保险都不能报销看病和产检费用?这是各公司的福利问题。
据我所知,外服人员的医疗福利很好,门急诊也报,生育津贴,还有直系亲属也在保险范畴。。。但是这些福利都是公司为员工额外买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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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定给外地员工上的保险只有这个综全保险。
你也不必再多去研究了!!呵呵!!
其实你可以和单位协商的,自己的利益能争取一点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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