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是西瓜 于 2009-2-18 11:44 发表 
明显的LZ没有意识到她劳工在犯罪,在犯严重的伤害儿童罪.
很多这里的妈妈也没有意识到,无论什么理由,LZ的劳工不应该犯罪.
在国外的话,LZ的劳工被谁一告,不仅坐牢,丧失监护权,还不一定在看到他自己的儿子了.出牢后就 ...
西瓜说得不中听,但是事实。我也不理解,无辜打孩子为什么能在这里得到原谅,是无辜呀!
如果是管教严的,孩子不好,那位爸爸才打,那只是方式方法问题,或许可以通过谈话解决,但这是随心所欲地打孩子,孩子简直生活在地狱里,整天担惊受怕,因为不知道何时又要挨打!我的心都痛了!
LZ其实自私的,根本没有保护好孩子,还因为不愿离婚(可能出于种种现实考虑),把孩子都搭上了!如果不爱孩子,把孩子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