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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爸 于 2008-10-17 22:59 发表 未经许可,不可借用,H爸要保护知识产权的说。
原帖由 H爸 于 2008-10-17 23:21 发表 肖像权跟姓名权,都是知识产权。 别弄得人家孩子一听到H爸就哭哭哦。
原帖由 fanny妈 于 2008-10-17 23:33 发表 哈哈,大地调皮,我们的名字多被他在群里冒用过的。 看来这回H爸也感到大地的威胁了
原帖由 H爸 于 2008-10-17 23:36 发表 说朋友到没错——网友也是朋友,只是“一朋三千里”,相认何必曾相识。 H爸在孩子英语上,非但是“增负”,而且常常挑战孩子极限,WW上抱怨颇多。偶现在不多写英语了——谈完养心谈育儿,喝喝豆浆品品茶。
原帖由 H爸 于 2008-10-17 23:45 发表 刚刚磕了两小包瓜子,豆浆上来正受用,多谢了。 今天是小神七们返回地面,貌似浦外圈里BBMM高兴得睡不着了哦!
原帖由 H爸 于 2008-10-17 23:48 发表 写出去的帖子,随人家怎么议论;报出去的名号,随人家褒贬不一。群里议论——耳不听,心不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