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19个人次参与评价】

[婚姻] 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

弱弱的问一句: 结婚了, 房子难道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管加不加名字)?  男方好象是没有权利独自处理 (卖)房子的吧, 应该要女方签字的. 所以,  加不加名字有关系吗? 有懂法律的大侠吼一声吗?.

TOP

回复 42#心似双丝网 的帖子

谢谢.  上海原来是这样一来的. 怪不得要打的头破血流啦. 记得浙江好象是即使是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要夫妻双方签字才能卖房子的. 哈哈,.

TOP

回复 58#FEINIMM 的帖子

哦,  学习了.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