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psyche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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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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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源论
不同意教育资源一说,这种定义本来就是一种歧视政策,连教育局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这种经费论的可笑处,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强调呢。教育经费从哪里来的?从公民税收中来的。外来人口到上海工作,他们有没有为上海的GDP做贡献?他们有没有交税?那他们为什么没有享受上海教育资源的权利?
前段时间听到静安与普陀的教育资源之争,觉得有点意思,普陀的人认为,很多家住普陀的人却是在静安上班,交税,却在普陀读书,用了普陀大量的教育资源,静安却可以安享这些普陀人口贡献的GDP,而不用付出教育经费。普陀提出应该出台“转移支付”政策,把静安的教育经费转移到普陀。
如果外地人都在上海工作,把孩子送回老家读书,上海是不是像静安一样得尽了好处,本来就贫困的外地就更贫困了。按理的话,上海的教育经费应该跟在沪工作的外地孩子一起转移支付回贫困地区才对。
计划体制下的户口本来就不合理,怎么能用这种基础上定下来的教育资源论来评价市场体制?大家都是平等的人,都应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