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ruiqin
(心情和外面的阳光一样明媚)
发表于 2009-5-3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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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再说两句,离婚是双刃剑,或多或少夫妻双方都会受伤害(排除骗婚等个案),走到这步相信是双方(不论哪一方)没有处理好婚后的一段时期内的生活(包括金钱、情感等等),然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生存之道的王者是强者。我是母亲,我认为孩子对母亲来说是最最重要的,除非死神,否则没有任何可以分开母子的理由。所以并非要打着爱孩子的旗号,就是要为孩子也是为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楼主放弃孩子我是不认可的,无论你今后会不会还有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