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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问女职工产假期间按最低工资发放违法吗?

是不是经济危机了,现在企业里出现大批的孕产妇,虽说自己也是过来人,但毕竟是公司的人事,必须按章办事。现在公司也出现类似的问题,居然怀孕生育连请假都没有请过,这样我们可以直接按旷工开除处理吗,重要的是企业是不是可以口头通知一下就可以了,还是必须书面送达告知???
头痛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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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吉檀迦利 于 2009-6-10 08:43 发表 \"\"
必须书面送达告知。所有HR的相关文书,都必须留有书面证据。在我历次的劳动争议案中,相当有帮助。
如果是生育请假没请,建议让其补假即可,不可开除。毕竟产假是法定的。但可以给予警告、处分等行政处罚。以儆效尤 ...
谢谢迦利 ,现在人事难当呀
其实是这样的,她不光产假没请,产前也休了很长时间没请假,产假休完也没来上班,当时部门在她请假期间也没发过任何工资,事后让她离职,她不来办。完了还要问我们要三个月产假工资。。。(综保的),,大家说要不要给?公司乱死了!

[ 本帖最后由 山核桃仁 于 2009-6-10 22: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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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吉檀迦利 的帖子

吉檀迦利,你好专业呀,条理也清晰,佩服!
现在做人事像做特工,啥事都得提防,自己还得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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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领导产假工资都不想给,因为她产前两个多月都没向公司请假,应当算旷工开除,所以后面的都没有。我只能说当时没处理,无法证明公司决定开除,所以劳动关系其实一直保持到现在,对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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