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vixu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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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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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性格是认为既然这第一套房子不明不白的,那还不如没有,把房子卖掉,以出资比例把钱分掉(在婚姻关系内还贷款,那肯定是动用了夫妻共同的财产,LZ是理所当然的权利人),你们小两口堂堂正正的买属于自己的房子,可这种方法是需要你老公配合的,而且你公婆应该也不会那么傻,到手的财产没道理顺顺利利的称你心意的。
我的状况就是这样,房子明明自己夫妻俩出资买的,可由于当初没防一手给公婆写上了名字,现在想要亲兄弟明算账,他们反倒说是我急吼啦喉抢财产了。而且我太坚持就变成了我为难LG了,一下子就升级成小家庭的内部矛盾了,反正很难办的,这个问题在我家已经9年了,一直是我的心病,至今还没结决呢,而且我心里早有心理准备,在两位老人过世前,我和我LG决不能出问题,不然我的处境被动了。
现在嘛~就保有阿Q精神这样拖着吧,咳~家事最难处理,没有法理可说的,只有太多的人情,愁啊~LZ想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