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fra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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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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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有个著名的“墨菲定律”,就是“什么事情如果有可能朝坏的方向发展,那一定会朝坏的方向发展。”用在劳动法上非常贴切。不能说每个人都是懒汉,但是“如果劳动法会有可能“奖懒不罚勤”,那么懒汉就一定会得到“奖励”。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
我以前讲过了:GCD通过这样的方法,又一次重复1921年要做的事情:消灭私有阶级。只不过,这次无需小米加步枪了,只要一个劳动法足矣。
国企不用担心劳动法,有财政部做后盾,不管缴多少金也无妨。外企也不用担心,有国际产业资本做后盾,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只有私企是刀板上的肥肉啊,把全部家当都押上来赚点钱,有的甚至是亲朋好友借来的钱,一旦被劳动法执法,很可能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