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我们一个月内去开通公积金账户,老板一直都不肯给我们交公积金的,这下估计不肯也得肯了,因为逾期得交1-5万的罚款
可是问题也来了,我们是两家公司,一套班子,以前都是甲公司名义交社保,乙公司名义交综保,这次的通知竟然是给乙公司的,要是我为乙公司开通了公积金账户,那是不是还得开通社保账户?公积金和社保的名单要一致吗?那是不是以后甲公司也得开通公积金账户?那我不是还得把社保帐户里面的人转来转去的?头痛啊~可怜我们公司总共也就3个人交三金,其中还有一个今年10月就好退休了,晕死了呃

还有,以前没交的若干年要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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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家有贝贝 于 2010-6-9 12: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