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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男:上海人 ;女:外地人
持续婚姻:9年
男方拟定的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女方每月付孩子生活费500元,女方每月只探望孩子一次:在男方允许的情况下。孩子的一切有男方做主;
2,女方退出房子产权;
3,女方拿走自己的私人用品;
4,男方不对女方有任何经济补偿;
5,孩子仍是共同的,如孩子遇到问题,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其他内容无关紧要。
以下是对话:
女方:我同意退出产权,能否把我的名字换成孩子的名字?(孩子名字没有在房产证上)你看,我没做错任何事情,我们就是性格不和,感情破裂;
男人:这个嘛,还要看我爸妈同意不
女方:我同意给孩子生活费,能不能一个月两次见面?再说,你要我对孩子的问题负责,可以的,但一个月一次见面,时间长了,不了解孩子的思想以及一切,怎么教育?
男方:不行。对了,你的户口要迁走
女方:我现在没地方迁,在上海举目无亲,能不能缓几年?
男人:你找个朋友迁到他们家吧
女方:婚都要离了,就一个户口,暂时放一放,有什么呢?再说,跟了你九年,现在我是净身出门,你对一个保姆也不应该这么狠吧?
男方:反正你得迁走
女方:......
女方:一切私人用品不用拿了,孩子希望看到那些东西,孩子跟我亲,跟我的感情好,你是知道的。

接下来,就是各自离开,女方回了自己租房的家,独自一个人生活的家,男方回了过去他们共同买的宽大的新房。。。。
半个小时后,男方来电说:我父母不同意把房产转给孩子,只能转给我。
女方:无语。。。。挂了电话,关了机。。。。

[ 本帖最后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9-22 15: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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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女方每半点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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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错,如果要说错,就是无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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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装只铃 的帖子

绝情的事情,数都数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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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澄汁妈妈 的帖子

女方没有房子,没法给孩子安定的生活,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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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笛笛妈妈 的帖子

狐狸的尾巴夹着,太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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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tianba 的帖子

是协议,并且是男方单方的协议,并没有法律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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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RichardMM 的帖子

非忍,不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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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梅花苦寒 的帖子

若是真为了一份值得的感情,豁出去也就算了。偏偏是遇到了一个流氓。有个故事:一个秀才和流氓打官司,一直打了很多年未果,结果,人家感觉这个秀才也是流氓。
女方就想能安宁,得到一份尊严,摆脱日夜面对的冷漠,不知道有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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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梅花苦寒 的帖子

当然是那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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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lzlrbbhklnxzd 的帖子

是挺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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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鸣鸣飞飞的爸爸 的帖子

这位爸爸分析的很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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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一下,回来一看,这么多回帖 。现在公布答案:1,房子是婚后共同的,不过,父母的名字也写上去了;2,女方不是懦弱的人;3, 女方没有外遇与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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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8#奶宝妈咪 的帖子

对的呀,理性的分析,跟着女方,暂时没好处,女方既不能好好工作,也不能让孩子好好读书。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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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冰城来客 的帖子

父母出钱了,但这笔钱成了借条。当时就趁机写上他们的名字。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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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8#梅花苦寒 的帖子

呵呵。还没签字。 但如果去争了, 也未必是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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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5#ghon_1 的帖子

呵呵,不利的一方未必有错。中国的婚姻,结婚容易离婚难。不然也不必上来晒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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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3#笛笛妈妈 的帖子

当初走错了,就得付出代价。放弃算是一种承担代价的话,大家拍拍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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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8#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如果不是婚姻,肯定去争,并且要抗争到底;
但婚姻产生的东西,争起来,就累,伤神。即使得到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如果离婚的时候,不争,就代表有问题,无能,软弱,那即使这个时候强悍,又能怎样?
在上海混口饭吃,如果是一个人,也容易。虽不能坐轿车,住洋房,吃海味,也会踏实。粗茶淡饭也会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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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这种想法,不知道多少JJMM会骂偶猪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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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5#ruiqin 的帖子

你的这种想法倒是干脆,不拖泥带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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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奶宝妈咪 的帖子

知音阿,太理解了。 孩子要了,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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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奶宝妈咪 的帖子

再讲一点: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外地人,嫁上海人啊,需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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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2#千零 的帖子

讨论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无聊。不是还没签字吗,心里摇晃,所以上来看看大家的看法。这个故事也许没有啥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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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6#ql7788 的帖子

这倒有提示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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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8#kankan 的帖子

明天又是端午节,很快阿,也不知道这没完没了的事情,为何就这么烦人。
快下班的时候,我送一同事两个粽子了,因为,他们的夫妻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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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2#千零 的帖子

当然知道当初,但后来才知道,那都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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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前两天大家的回信,谢谢这么多热心的人。
给有的朋友的猜测一个明确的回复:1,女方无错,也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一面,换用上面某位朋友的话说:是醒了,活明白了,想摆脱那种外地媳妇没有地位的难堪,离开这种没有感情的婚姻,应该不算错吧?2,现在认为,男方也非流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人家自我保护,自我封闭,也没有多大的错;3,男方的家庭特别爱孩子,至于方式,不去追究,至少人家出发点不会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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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3#babyxiang 的帖子

无需去讨伐上海人啊,上海人也有很多不错的。这是个个案而已。就我本人而已,接触过很多上海人,感觉很好啊。尤其是70后,80后的,90后的,都没有那么排外了呀。在这里,确实是想透过这件事,大家帮助女方看待婚姻,人生而已。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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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2#楚楚MM 的帖子

如果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私心的话,女方在选择男方当初的出发点就只有一个:在上海立足。 就这点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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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8#nick54 的帖子

如果当初那么清楚,就不必这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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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9#我是西瓜 的帖子

您能把过去的帖子找出来,可见你的关心和好奇心。回复如下:
立足:立足的基本是家,不是指什么户口。婚姻之初的愿望是好的,谁也不是为离婚而结婚。并且,也做过很多努力去维持婚姻,也做过试图感动他人的努力,但,失败了,因为,那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对外地人的成见)以及后来在她心底产生的反抗和条件反射的厌恶,就使得这场婚姻走到了终点。房子,无法争取,有年老的父母的份额在里面,如果因为这个把父母气死了,那伴随后半生的心理阴影无法抹去,所以,不争 ;至于孩子,如果去争,按照法律,条件好的一方在男方,况且,男方对孩子好,那么,有利于在男方生活。大家说,放弃,是脑袋里长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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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1#笑妍妈妈 的帖子

小儿麻痹症,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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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3#我是西瓜 的帖子

我说过了,这是个案,女方运气不好而已。这就是命运。本该任命的,可偏偏想挣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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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7#我是西瓜 的帖子

孩子10岁了,想办法要回,不知道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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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9#fffmmm 的帖子

当初是何等的憨厚,可人家藏在心的小,女方生完孩子就暴露了。并且,疑心病一犯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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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4#fffmmm 的帖子

对的,婚姻长久的要素之一,就是门当户对。特别赞成。好多强扭的,或者是千辛万苦去拉郎配的,不如意的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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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7#我是西瓜 的帖子

他父母好像就这样想,反正,脸上永远没有表情,这么多年了,没怎么看过人家笑,在背后笑没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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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9#fffmmm 的帖子

有这种想法,有问题吗?是不是和常人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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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8#笑妍妈妈 的帖子

他父母在背后支招,男的当然不肯离了,否则,为啥这么麻烦?男的要是想离,就不必这样了,女的也不必放弃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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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2#fffmmm 的帖子

嗯,要不是选择离开,恐怕真成神经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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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4#我是西瓜 的帖子

当然想带走孩子,要是能带走,用得着费这么大的劲吗?一审请了律师,法庭判不离。男的怕用法律解决,伤了孩子。拼命要求女方不要再诉,协议离婚,协议的结果,见第一页。这种特殊的情况,真不知道是否要二审再诉?这种官司,赢了输了,都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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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8#candyr 的帖子

这个怎能放弃呢?除非消失在地球上,我想,在这里的妈妈,没有一个不爱孩子,没有一个妈妈不希望用自己的全部换孩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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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1#笑妍妈妈 的帖子

如果不是忍下不去了,至于选择离开吗?那时候,真的是精神崩溃的边缘了。分居了,精神状态好多了,工作也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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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1#笑妍妈妈 的帖子

有时候在想啊,尽人事,听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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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3#我是西瓜 的帖子

怎么没想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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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4#我是西瓜 的帖子

只有对簿公堂了,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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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8#桐桐mm 的帖子

这个主意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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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1#ILOVEFISH 的帖子

你这一声叹息,不禁要问:男人就那么容易被左右,那么容易被宠坏?如若这样,岂不是都是女人的错?干吗要对男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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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1#ILOVEFISH 的帖子

当然是这样,男人只有两只手,却要去抓住所有的东西,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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