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zmcjj
(好心情就是没心情)
发表于 2008-10-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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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先粗算:
甲:速度120 米/分,跑200米休息1分钟。相当于甲跑200米用了200/120+1=8/3分钟,甲的实际速度;200÷(200/120+1)= 75 (米/分钟)。
乙:速度100米/分,跑200米休息1分钟。相当于乙跑200米用了200/100+1=3分钟,
乙的实际速度;200÷3= 200/3 (米/分钟)。
甲追上乙 的大致时间:500÷(75- 200/3)=60分钟。
二、 再细推;
甲60分钟实际跑的路程:
60÷ (8/3分钟)=22.5
说明甲跑了22个200米,再另外跑了 8/3*0.5=4/3 分钟,此4/3分钟不休息,即又跑了4/3*120=160米, 总共跑:22*200+4/3*120=4560米。(甲其中总共休息22分钟)
乙60分钟实际跑的路程:
60÷(200/100+1)=20 个 (200米),
总共跑:20*200=4000米。
第60分钟 乙正在第20个1分钟休息。
可见60分钟时 甲已经多追上了 4560-4000=60米。
60/120=0.5分钟
60-0.5=59.5 分钟
所以, 甲实际追上乙的时间为59.5 分钟。
(甲在其中总共休息22分钟,乙在其中总共休息19.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