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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求助:关于合同出了问题,如何办?

求助:关于合同出了问题,如何办?

我是2007年8月份进公司的,签了6个月的试用期用工合同。但最近才发现问题:
1:合同中,只有试用期时间,没有试用后的用工时间?----有没有问题?-----因为公司其它人都有用工时间的。
2: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过了试用期后,公司应支付我每月双倍的薪水?
3:公司如果补办合同的话,是以现在的时间还是2007年?
4:如果让公司支付我每月两倍的薪水,这样对我后续的工作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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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只明确了试用期是6个月,没有明确合同终止时间。
我的合同是:

1.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自2007年8月10好起,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自2007年8月10日起,至2008年2月9日止
1.2在使用期-------------------无关的东东
1.3在试用期期间如甲方认为-------------无关的东东
1.4 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且协商无异议,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定劳动合同

就这些关于合同期限的条款,之后一直没有签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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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合同有5-6张纸,不会招收一个人,就写一份合同。我们是欧洲公司。其它人有3年的和无固定期限的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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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低调点。因为在这公司,我还有点职位。估计近两年没有人会动我的位置。
那我其它的问题:
公司如果补办合同的话,是以现在的时间还是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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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吉檀迦利 于 2009-6-10 08:46 发表 \"\"
呵呵。真的赚到了。教你妙招。现在不要响,把合同拿拿好。千万别给人事骗回去了。然后等什么时候公司不待见你了,就甩出来,要求双倍赔偿,爽啊!
如果这样的,人事会不会给不好的评语,这影响找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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