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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不太认同楼上有些妈妈关于赡养老人的观点。确实,赡养老人,每个子女都有责任义务。但是如果老人订立的那份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应该是效的。因为法律不仅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规定了义务和权利对等的原则。如果楼主的婆婆的大儿子未能尽到义务的话是不能享受权利的,就象有些子女非但没有赡养老人还虐待老人,他的继承权可被剥夺一样。当然,如果大儿子因为特殊情况确实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实楼主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这份“合同”上,关键问题还在你老公身上。如果你老公愿意一味地愚孝下去,那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你的反对只能是徒增矛盾而已!
       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赞成楼主适度地孝敬老人,但是也要让他们明白这是因为你的贤惠,谦让,顾全大局,有人情味,而不是理所然该他们的。(因为有所谓的“合同”在先)
         一味的低资态也是不可取的,也要让他们知道你也是有感觉的,有脾气的。别太委屈求全了!不能让人占人便宜还卖乖,把你当冤大头看!
         其实明白楼主的心态,你很爱你老公,不在乎那房子给谁,不在乎多出点钱,多付出一点没关系,但你的底线是你的家庭!不能接受小家庭被他们这样无意义地扰乱了正常秩序!
         还是多和你老公沟通吧,这才是重中之重!

[ 本帖最后由 sharon616 于 2008-6-13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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