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阿天妈妈
(......)
发表于 2008-6-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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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核心就是:女的为什么离婚的时候不要儿子,离了以后反而宝贝的不得了?还是做了什么不光明的事情而得不到儿子的抚养权? 这么做确实有些太自私, 什么都想要,又什么都不想失去. 光明的做法或者离婚了就要带着儿子,或者再婚时就要说清楚以后要和儿子一起生活,不能接受的话也别拿什么以后再分开的话欺骗人家, 这不就是明摆着先骗一个老公到手然后在逼迫他接收他本来在结婚前就不能接受的事情么? 对这个女的来说, 大不了再离婚一次, 反正她也没损失什么, 如果这个男的真的同意她的要求了, 她就胜利了, 而且从她的作为来推测, 以后说不准也会拿年纪大了不能生孩子了(反正她有一个孩子了)来作为借口不肯再生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