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2个人次参与评价】

[婚姻]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1 10:59 发表 \"\"
谢谢大家的建议!

昨天我又考虑了一下.

大致草拟了一个协议给他:

1.生活费3500/月
2.外地的那两套房归儿子所有,但我享有居住/使用/监护权,并可将房子出售,但须重新购买售价等值或大于售价的房屋
  之所以这 ...
就这样你还是明显吃亏的,夫妻的存续期间的财产是最起码一人一半。儿子的部分另外再算。你应该找个律师好好帮你规划一下。那么多的房子最起码一半是你的。不要一时糊涂呀。再说生活费3500算什么。.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