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zxcv 于 2005-12-17 12:50 发表 据悉日前市教委已公布200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在招生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面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究领导责任,违规校长撤职。 市教委的规定“行得通”吗?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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