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arolruan
(顺势而为)
发表于 2009-4-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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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的经营效益可以用糟糕至极来形容。前3个月老板就给各部门经理下达了裁员的目标,要做到降本绩效。我是部门经理,等于是三夹板。最好是让员工走路又不多花一分钱。员工自然不干,于是人事部开始着手劳动记录,若有违反者,罚款、记过反正怎么严重怎么说,最好就是让你自己辞职。
本月的4月20日,开始对部门经理头上扣帽子,对于员工的所作所为都是部门经理失职造成的,同样需要惩戒。本来在这样的公司做下去就觉得没有希望,实在忍无可忍,于是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明确回复:“不批”,言语中还威胁,你的档案最后会如何,你好好想想清楚。
想不到的更在后面,人事部接下来对部门员工一一做笔录,叫他们相互揭发,把过去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写出来。这些小朋友也都是为了一个工作就开始你写一句,我写一句。而且对于揭发我少的人,他们也给之穿小鞋,不久也离职了。
现在是这样,我已经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帮我办理退工手续。但是老板的态度让我不得不妨,我这里已经有辞职报告的复印件,还有最近这段日子的病假单的复印件,请问如果最终需要劳动仲裁的话,还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arolruan 于 2009-4-25 10: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