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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此情况至今存在,不可理喻—(重大血案引起的思考

如此情况至今存在,不可理喻—(重大血案引起的思考

(转帖)周末在家,稍得一空闲。
仅就自己曾经学过的法律,就一些案件的来龙去脉,做一个适当的推理,
以验证该案件发生的必然性和或然性,供大家见仁见智。
前几天新闻看到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的一起重大杀人导致13名儿童死伤的消息时,
当时心里震惊异常,这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疯狂似魔鬼般的凶徒,能对儿童下得了手。
今天周末在家,打开电脑,再次细细地浏览了一下案件的具体细节。
俺气愤得拍案而起,这个血案本不应该发生啊。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曾经一年多前在上海发生的一起重大案件,当时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无人盘问的情况下,
轻松进入某公安局,当场杀死杀伤多名警察,案件轰动一时。
幸好,之后“有关部门”“雷厉风行”般的亡羊补牢,“有关门口”设置警卫,对每个进入之人加以检查,
有效避免了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再让我们看看前几天发生在小学门口的重大血案中的回放镜头:
其中,由于职业的敏感性,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学校规定7.30分开门,大量孩子只能聚集在门外等待”,
请注意这个细节,十分重要。
我们都知道,儿童是未成年人,是受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弱势群体,这,不能仅仅写在纸上,
更要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将对儿童的保护落实到行动上。
现在各位想像一下:
一:当你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由于忙着上班,无法等到学校开门时间,
只能让孩子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口的人行道上。
二:孩子是小学三年级或以上的学生了,家长由于上班,可能让孩子一个人走到学校。
以上两种情况,将使孩子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你的孩子实际上已经处于“脱管真空期”。
任何突然的,无征兆的意外或有意打击会猛然施加在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身上,
孩子本身没有任何抵抗力,这样的悲剧可能再次发生。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已经明白这一起重大血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从推理上说,是必然发生的,
可能不是你这个校门口,换了一个别的校门口而已。
所以,这样的情况:
学校规定7.30分开门,大量孩子只能聚集在门外等待,其中很多孩子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不去改变的话,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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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xy007 于 2010-3-29 13:13 发表 \"\"
  学校里的伤害事件也屡见不鲜,您是律师,想请教的是:如果7:30分之前进了学校,而教师又没有上班甚至还没有到校,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中发生伤害事故,那么,谁应该负法律责任?
不好意思各位MM我不是律师,上面的文章是我看见觉得有必要转一下,让更多的人关心一下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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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umi1 于 2010-3-30 08:50 发表 \"\"
校门是一条分界线,门内是学校的责任,门外是家长的责任。

可以呼吁调整开门时间,但在没有改变之前,监护责任还在家长肩上,无法推给学校。
孩子是你的,不是学校的。
孩子是我的,不是学校的。这话说的对。但是现在世道不一样了,以前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从一、二年级开始就是自己上下学,中午也是回家吃的,学校的大门早上、中午都是到时间再开的,从来没有这种恐惧和担心;但是现在小孩子四年级了,还是不敢放手让他自己回家。改革开放后,部分人富裕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但是我们在享受物质生活向好的同时也遭受到了很多负面的问题,比如浮躁,比如社财富分配的不均,这种差距造成一部分人的心态失衡是必然的,所以我觉得凶手可恨,更要反思这背后的深刻的社会问题,如果光从校门时间着手还是治标不治本的,你今天早点打开校门,但是你能阻止丧心病狂的凶手翻墙进学校行凶吗,或者采取其他放炸弹等更极端的手段。关键是把人心抚平,人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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