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五绝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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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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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将我告上劳动仲裁,请教大家如何应对
2008年12月20日左右,单位拟从09年应届毕业生中找一名实习生试用,这名实习生与办公室同事是一个学校的学弟,学校情况都了解,所以当时忽略了未办理实习生用人协议。今年2月中旬,这名实习生找到我说要签订劳动合同,说是1月份已经拿到毕业证及劳动手册,一下被他蒙住,原来他是春季毕业生,但他在来时隐瞒了事实,而且我们在1月份发实习补贴时他签字领了补贴,但当时还不说明其已毕业的事实。因为该学生业务能力不足,因此在得知他已毕业的第三天决定不与其签约,让他另寻单位,结果该人员一纸告上劳动仲裁,理由:非法用工,不与他签订用工合同,要赔偿他双倍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约的一月工资等等,还定出自已的工资标准是3000元,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应对?
[ 本帖最后由 五绝姑娘 于 2009-3-12 22: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