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小白鲨
(儿子,你快快长大)
发表于 2008-9-13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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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并没有正式辞退员工(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可以要求她继续回来上班(书面的送达)。如果她拒绝,可以以旷工处理。
其次,她在仲裁书上说的你说的话可以不必理会,因为这样的话没有事实依据,除非有记录和第三方人证。你只要申明你没有说过就可以的。(这不会是仲裁的关注点)
第三,关于加班问题,请商场出示考勤记录。还有要看你们公司的加班制度是怎样的,(通常公司的加班都是要提前申请和需要主管的批准的)如果她不能提供你们同意她加班的记录,就不能说明你们要求她加班的
总之,劳动局也好,法院也好,重要的是证据。.